中国保险史上的退保隐情 作者:海洋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容易退保难,保险公司应对客户退保有一系列的话术来应对,如果客户坚持要退保,就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如果缴费年限较短,比如5年以内,损失比例是相当大的。 可是在中国保险史上,就出现过保险公司求着客户退保,而且可以全额退还保费,如果员工买了,要么退保要么走人,到底是为什么呢?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改革开放,1992年邓公南巡之后,中国经济开始了第二轮的飞速发展,同时飞速发展的还有通货膨胀率,最高时的1994年通货膨胀率达到了21.7%。 现在理财有个概念就是要跑赢通胀,在通胀很高的时候,大家都不想把钱存在银行。银行为了留住客户,也要给很高的存款利率,最高的时候一年期存款利率10.98%,五年期存款利率达到13.86%。 20年前的中国保险业产品远没现在这么丰富,以终身寿险为主。为了从银行抢客户,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给到也给到了8%以上,保险公司即使把钱全部存入银行,还有的赚。 保险和银行不同,银行存款一旦下调利率,下一个存款周期银行的利息负担马上降低,即使是5年期的存款,几年内也能全部消化完毕,而终身寿险合同是终身,一旦签署有效期可是几十年,预定利率不能改的。 1996年,央行开始连续降息,1997年10月23日,5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降到了6.66%,11月7日,央行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保费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费预定利率上下限调整为年复利4%至6.5%。”当时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5.67%,随即市场上出现了保险的“抢购潮”,保险公司的业绩瞬间飚红。 1996年6月10日,银行存款利率第七次下降,一年期存款利率2.25%,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88%。刚成立不久的保监会这次没有给保险公司任何机会借产品停售炒作抢购的机会,当天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下同)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通知》同时严令:“自1999年6月10日接到本通知时起,各公司不得再签发预定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寿险保单。”当时有一段时间,保险公司没有产品可买,因为开发新产品需要一定的时间。 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当时的几家保险公司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们背上了巨大的“利差损”负担。1998年之前销售的保单终身负担超过8%的预定利率,1998年销售的保单也要终身承担6.5%的预定利率负担,按照几家上市公司公布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数据,现在的综合投资收益率基本上在4.5~5%之间,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 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了本文开头说的奇葩事,有些保险公司开始劝客户退保,全额退保还给几年的利息,目的就是减少以后几十年的利差损,因为信息不对称,当时还真有不少人退保了。 后来经过专业人员计算,1999年6月10日之前销售的高收益的寿险产品,保险公司累计要亏损570亿元左右。好在保险公司的收入规模到现在已经达到了数万亿,消化这570亿的亏损已经是小菜一碟了。 2.5%的年复利预定利率上限坚持了好些年,2013年8月监管部门逐步放开了上限到3.5%,部分产品可以上浮15%,于是就出现了预订率4.025%的各种产品。 这里要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 预定利率4.025%,是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成本,不是客户能够拿到的实际收益率,经过专业的测算,不同产品客户能够拿到的真实收益率在3.6~4.0%之间。 第二, 各家公司宣传,这个利率在产品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的,根据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很难在未来几十年保证能赚到这个利率,这样保险公司就有承担“利差损”的风险。如果保险公司规模不够大,此类产品销售占比又很高,其实是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于是银保监最近又发了文,对新申报产品的预定利率做了一定的限制,就有了近期各种“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即将成为绝唱的声音”。世事无绝对,谁都保证不了未来会不会出现更高预定利率的产品,但是根据发达国家保险行业几十年投资收益的数据,行业整体收益率高都高不到哪里去。为了行业持久稳定,监管部门一定会限制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对行业带来的潜在危险,毕竟保险行业就是经营风险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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