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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数理的教科书

 尘聚 2019-10-16

     ---《五行大义》札记

可能每个学过易经、学过中医的人都会对很多“规定”问“为什么”:
书里会说五行中土和水都以辰为墓库,为什么火、木、金各有其墓,而土和水同葬?
书里说太乙数如是如是,何以得之?
书里说五行数为水火木金土,何焉?
书里说地支相害相破是如下组合,没人说为什么,也没人说里面的涵义,越学越糊涂,戌土不是生酉金吗,怎么还相害呢?
…………
以前有位师傅跟我说:学易者,象数理三者,能通“象”者即是高手,已经罕见得像熊猫一样了,能通“象”和“理”者堪称大师,三者皆通者,已然通神。
这书说“象”说得相对较少,主要都在说“数”和“理”,慢慢解释了在易经、中医里很玄妙抽象的许多重大问题,里面很多解释都能引出很多具体可用的易卦取象取数方法,堪称一本易学宝库,很值得研读。

第一 释名
1、释五行名
2、论支干名

第二 辨体性
体者,以形质为名;性者,以功用为义。

第三 明数
1、起大衍论易动静数
七八为静,九六为动。
阳动而进,变七之九,象气息也。
阴动而退,变八之六,象气消也。
易之所象,爻尽之,有邃,故自天地之下,日月等数皆为蓍卦所摄,循环变转,万世无穷。
2、论五行及生成数
《尚书·洪范》出五行数:水火木金土,皆言生数。
《礼记·月令》言:木8、火7、水6、金9、土5,皆言成数,唯土言生数。
《传》曰:配以五成。
《洪范》是上古创制之书,故言生数。《礼记》是时候之书,所贵成就事业,故言成数。唯土言生数者,土以能生为贵,且以成四行,足简之矣。
穎容春秋釋例云:“五行生數,未能變化,各成其事。凝而未能流行,火有形而未生炎光,木精破而體剛,金強而斫,土鹵而斥,於是天以五臨民,君化之。
---按照我的理解,生数为五行之本,成数乃五行之用。
---这段《论五行及生成数》从两个方向理解:一则实际上只有水火木金四行,此四行得土方为用。二则实际上后天所说的五行,其实都是土,并无水火木金,金木水火只有配上土才可为用为物。这两种理解实际上一体两面,说的是同一个事情,用了不同的表达。
3、论干支数
阳起于子,阴起于午。寅为阳始,申为阴始。
---这一段讲了太乙数的来源,都是数到寅申。
4、论纳音数
纳音数,谓人本命所属之音也。
樂緯云:孔子曰,丘吹律定姓,一言得土曰宮,三言得火曰徵,五言得水曰羽,七言得金曰商,九言得木曰角,此并是陽數。
凡五行有生數、壯數、老數三種。
木,生數三、壯數八、老數九。
火,生數二、壯數七、老數三。
土,生數五、壯數十、老數一。
金,生數四、壯數九、老數七。
水,生數一、壯數六、老數五。
---老数:53971。
管輅云:
土老數一者,土爲萬物之主,一切歸之,所以一也。
三才交而人理具,火之爲德,取三才之義,故老數三。
水,上應五星,下同五藏,故水老數五。
金,配七曜,故金老數七。
木,在天爲九星,在地爲九州,在人爲九竅,故木老數九。
先生數,次壯數,後老數。
納音論其本命,故以終數言之,此釋猶爲未盡。夫萬物皆稟五常之氣,化合而生,物生之後,必至成壯,成壯之後,必有衰老,故有三種義。
爲人之道,自壯及老,莫不本乎禮義而以立身,然存禮義者,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今既論納音人之所屬,非人莫能行其禮義,故以終老之數。
禮義明之,一言得土者,土以含弘德厚,位高爲君,君爲民主,主則無二,唱始之言,故數一也。
三言得火者,火既主禮,孝敬爲先,不敢弃所生之德,故其數三,從木數也。
水居陰位,人臣之道,土能制水,如君制臣,縱之則行,壅之則止,水不自專,故從土數五也。
金既主義,義是夫妻之道,妻無自專,有從夫之義,火爲金夫,故用火數七也。
木主仁孝,金能尅木,宗廟之象。式經云:金爲骸骨,木爲棺槨,此明金木爲鬼神之事,以敬事,故木從金數,故數九也。
一示君德,二順父母,三表臣節,四敬從夫,五事鬼神。此則禮義備,而人事畢矣,故納音數用之。
---后面这段“纳音者,子午属庚……”没完全读懂。里面应该有一些比较深的含义。
其甲乙壬癸各少三者,皆排在虛用之中,不全無者,陰有從陽之義。
---解释了为什么六爻排盘的方法里少了几个地支的缘故。
5、论九宫数

第四 相生
1、论相生
2、论生死所
土,受氣於亥、胎於子、養於丑、寄行於寅、生於卯、沐浴於辰、冠帶於巳、臨官於午、王於未、衰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進行於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義又不合,欲還於未,未是木墓,木爲土鬼,畏不敢入,進休就辰,辰是水墓,水爲其妻,於義爲合,遂葬於辰。
---为何土墓在辰?为何水土同葬?
五行書云:土雖有寄王於火鄕、生於巳、葬於辰,然土分王四季,各有生死之所。
辰土,受氣於申酉、胎於戌、養於亥、生於子、沐浴於丑、冠帶於寅、臨官於卯、王於辰、衰病於巳、死於午、葬於未。
未土,受氣於亥子、胎於丑、養於寅、生於卯、沐浴於辰、冠帶於巳、臨官於午、王於未、衰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
戌土,受氣於寅卯、胎於辰、養於巳、生於午、沐浴於未、冠帶於申、臨官於酉、王於戌、衰病於亥、死於子、葬於丑。
丑土,受氣於巳午、胎於未、養於申、生於酉、沐浴於戌、冠帶於亥、臨官於子、王於丑、衰病於寅、死於卯、葬於辰。
孝經援神契云:五行,土出利以給天下。龜經云:土,木動爲辰土,火動爲未土,金動爲戌土,水動爲丑土。又云:甲乙寅卯爲辰土,丙丁巳午爲未土,庚辛申酉爲戌土,壬癸亥子爲丑土。
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并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蓋卜筮所用。
若論定位王相及生死之處,皆以季夏六月爲土王之時。禮記云:中央土在季夏之後,此則歲之半,處四時之中央,天社、地神、人鬼,又竝在未,坤亦在未卦,主於土。故云,土德於未,終於丑。
易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此則明土王定在於未,墓定在辰也,五行皆以父母臨官中生者。取其盛壯能生養義,唯金在火中生者,巳中有方壯之土,能生金也。金非火不革其形,故金在火位中生。又云,金生鬼中者,金父土戊己,寄治丙丁,父不能獨養,要須母也。金在南方值己火,金得火方化,金化而水生,戊己土有化生之水,則金不畏火,己含水氣,則金之繼母也。五行皆以葬後之月而受氣者,以其死還復生,神氣不絕故也。
3、论四时休王
休王之義,凡有三種:第一,辨五行體休王。第二,論支干休王。第三,論八卦休王。
王時氣盛,故爲洪大之物,相時氣劣,其比漸小,休時氣衰,故復轉微之,囚時於惡,所以最下,死時弃不用,故是枯朽之類也。

第五 论配干支
十干有十二支相配,周畢,還從甲子起.故六甲輪轉,止六十日,十日一旬,一旬之内,二支無配偶者,爲之孤,所對衝者,爲之虚。
兵書云:陽生甲子,不足戌亥,仍爲天門。陰生甲午,不足辰巳,仍爲地戶。陽界甲寅,不足子丑,仍爲鬼門。陰界甲申,不足午未,仍爲人門。陽盛甲辰,卯爲之隔。陰興甲戌,酉爲之隔。此竝是六甲之空支也。

第六 论五行相杂
1、论五行体杂
當知生數爲本,成數爲雜。
此皆以義釋一行通有五氣,就事而論,義則不爾。或有,或無。質弱者,則體相容。質堅者,則體不相容。金中無木,木中無金。金木以正相害,故水中無火。火中無水,兩法正相害。

2、论干支杂
3、论方位杂
此一行之體,雜在三方也。
未辰丑戌,土之位也,未中有王土,辰中有死土,丑中有衰土,戌中有壯土。此土體雜在四方也。

第七 论德
支德者:子德在巳,丑德在午,寅德在未,卯德在申,辰德在酉,巳德在戌,午德在亥,未德在子,申德在丑,酉德在寅,戌德在卯,亥德在辰。
或問云:從夫之義,生者有德,能相和養,故從。死者離背,不能和從,何以死猶爲德。答曰:婦無再醮,一降適人,便稱夫氏,雖死猶從其族,豈得生而稱之,死便捨弃,故陰之從陽,生死常存。
支干合德者:子德在甲,丑德在辛,寅德在丙,卯德在丁,辰德在庚,巳徳在己,午德在戊,未德在辛,申德在壬,酉德在癸,戌德在庚,亥德在乙,此皆從子爲德也。
德不孤立,對之以刑,德爲陽以從乾,刑爲陰以從坤,亦如人之治政,刑德兩施,德有慶賜爵賞,所以配陽,刑有殺罰削奪,所以配陰,故王者日蝕則修德,月蝕則修刑。

第八 论合
支合者,日月行次之所合也。
乃有五合、五離。

第九 論扶抑
扶者,以輔助爲義。抑者,以止退立名。
母得子爲扶,子遇母爲抑。子有孝養順助之理,所以爲扶。母有尊嚴訓制之道,所以爲抑。
相扶者,木扶水,水扶金,金扶土,土扶火,火扶木,此皆母得子。
相抑者,木抑火,火抑土,土抑金,金抑水,水抑木,此皆子遇母也。
就此又須消息:凡父母有氣爲真,父母無氣爲宗廟鬼神。有氣爲兒子福助,無氣爲財帛功德。所以扶者爲善,抑者爲惡。生王之時,則爲有氣。死沒之時,則是無氣。有氣無氣,復有二種,若遇合德,雖抑非害,若逢刑剋,爲凶更重之。
前解巳有二種,若遇一德合,雖抑非害。有氣爲真父母,此是欲其成人,雖然當訓之時,於子交不遂心,亦是留礙,況逢刑剋。
---母得子爲扶,子遇母爲抑。这和现在通常流行的扶抑涵义完全不同。

第十 论相克

第十一 论刑

第十二 论害
---这部分讲了六害类像及其原理。

第十三 論衝破
衝破者,以其氣相格對也。衝氣爲輕,破氣爲重。
四孟有生而無死,直衝而不破。四季有死而無生,直破而無衝。四仲死生俱興,故竝有衝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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