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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易错考点

 吾道有涯 2019-10-17
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6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

【例题1·单选题】甲乙两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乙为免税单位,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A 甲    B 乙   C 甲和乙   D 以上都不对

答案:A

解析: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题中乙为免税单位,所以甲就其自有的土地面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2·单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A 对这块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每一个单位

B 实务机关核定的单位

C 其主管部门

D 其中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单位

答案:A

解析: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提示】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差别定额税率,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年计征。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描述正确的有(  )。(2014年)

A 建筑面积

B 使用面积

C 居住面积

D 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

答案: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1)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提示】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⑥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城市土地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

A 人民法院办公楼用地

B 公园广场绿化用地

C 农业生产用地

D 盐场生产厂房用地

答案:D 

解析:选项A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场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单断题】下列各项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A 盐矿的矿井用地

B 工业企业仓库用地

C 危险品仓库用地

D 水利设施用地

答案:D

解析:工业企业仓库用地应当正常纳税;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财政部另行规定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免税。

(3)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林业系统用地

①对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暂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对林业系统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5)盐场、盐矿用地

①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电力行业用地

①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②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单选题】某人民团体拥有A,B 两栋办公楼,A 栋占地3000平方米,B 栋占地1000平方米,2012年3月21日至12月31日将B 栋出租,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人民团体2012年应缴纳的诚征土地使用税()元

A 3750     B 11250   C 1250     D 15000

答案:B

解析;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B栋应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栋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12=11250元

(7)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及其管扩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税。

(8)交通部门港口用地

①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原则上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9)民航机场用地

①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机场工作区(包括办公、生产和维修用地及候机楼、停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均须按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0)邮政部门的土地

①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土地,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的,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体育场馆的用地

①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土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示】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房产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VS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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