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据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泉州河市中学校园安全保卫管理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在市、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许炳枝 副组长:邱劲松、刘永忠 组 员:王连来、吴有根、王玉峰、王冬青、刘再发、吴登峰、李兴来、方志清、各年段长、各班主任 三、实施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校长负责所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分工负责,分层管理,具体做到: (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二)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卓有成效,学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三)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度,各类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案; (五)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具体工作要求及负责部门 (一)校园设备设施安全 1、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超过使用年限和被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应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校园围墙及校内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等建筑和设施要符合安全规定。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关设施应安全可靠。不符合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造。[总务处] 2、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设立报警求助系统、应急处置设备和紧急疏散通道,严禁在通道口和疏散口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学生安全撤离现场。学生宿舍使用上下结构的床铺,护栏应符合规范。[总务处、政教处、保卫处] 3、基本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建或改建校舍,按照建设工作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操作实施,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未通过验收和备案的,不得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用房。[总务处] 4、学校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应制定防火、防爆、防变质、防挥发等安全保管制度,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教务处] 5、学校电路及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定人定责,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存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校园内的道路、楼道、走廊应有照明灯,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高压变电设备必须有专门围栏隔离,并设置安全标志。[总务处] (二)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政教处、保卫处] (三)集体活动安全 1、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学校保卫处备案;大型校内活动由校委会讨论,报校长批准。[政教处、保卫处] 2、校内组织集会、演出、放映等活动,应当申明纪律,责任明确,安全有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派专人维持秩序,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意外事故。[政教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3、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需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和文化体育局批准。校外集体活动要与共同组织的单位就安全保障作出书面约定。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事先应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政教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一切有安全隐患和没有教职员工陪同的勤工俭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技术教育和生产劳动活动,应在勤工俭学基地进行,并遵照学生的身心特点,不能超越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危害身体健康的劳务创收活动。[政教处、教务处及各年级组] 5、学生集体活动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保卫处] (四)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1、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体质状况进行检查,建立心肺功能等不适合大运动量的学生的健康档案,避免这些学生进行大运动量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教务处] 2、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损坏的及时维修,不能修复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更换。[总务处] 3、体育教师应加强对运动会、体育教学和训练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学生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应有保护性措施。不得组织学生校外跑操。[教务处] (五)饮食卫生安全 1、建立卫生保障制度,加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常识的宣传,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总务处] 2、学校食堂应有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岗位管理制度,杜绝非食堂操作人员进出食堂操作室。设备设施应齐全,并随时用净水对地面、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防鼠、防尘、防蝇、防潮。禁止农药、人畜用药、灭鼠药及其容器进入食堂或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用房。[总务处] 3、食堂采购人员在采购原料和订购食品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学校食堂所购肉类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应有专屋(柜、瓶)专人保管。[总务处] 4、学校食堂生产、经营、销售的全过程,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食堂炊事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对加工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检疫。[总务处] 5、学校应对炊管人员加强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食堂操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应定期体验,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总务处] 6、加强对水源的管理,水井应加盖密封。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利用净水设施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对学生饮用水应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杜绝师生集体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总务处] 7、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总务处] (六)教学实验安全 1、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对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其它实验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门保管和使用。学校实验教学在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操作,防止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教师和学生将有害、有毒物品私自带出专门的保管和教学场所。学校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此类物品的购买、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责任落实。[教务处] 2、实验室要将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显著位置。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从事各种实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教务处] (七)消防安全 1、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师生逃生自救演练,教师定职定责,学生定向定点,确保学生紧急逃生自救安全有序。[政教处、保卫处]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在公共场所合理增设消防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政教处、保卫处] 3、加强师生用电、用火、用油等安全教育,抓好食堂、学生公寓及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易燃物品应按规定存放管理。禁止学生在教室、宿舍内生火取暖和用电取暖,不准烧电炉、点蜡烛,不准在学生公寓内起伙做饭菜等。[政教处、保卫处] 4、定期请公安、消防部门的专家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和灭火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和摸拟训练,传授防火安全知识,开展疏导演练,教育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政教处、保卫处] (八)学校治安安全 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司法、公安等机关建立长期协作关系,聘请司法、公安等机关、团体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政教处、、保卫处] 2、加强出入校门的管理工作,学生凭胸卡出入,外来人员严格实名登记手续。外来人员和车辆(紧急救助车辆除外)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和运动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保卫人员夜间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政教处、保卫处] 3、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校园。定期对学生寝室等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收缴管制刀具等易造成伤害他人的物品。[政教处、保卫处、生管组及各年段长] 4、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政教处、保卫处及各年段长、班主任]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政教处、保卫处] (九)住校生安全 1、建立完善的学生住宿管理制度,配备专人管理学生住宿,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政教处、保卫处] 2、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政教处、保卫处] (十)师生身心健康安全 1、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办公室] 2、重视教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每年秋季开学前对教职员工和临时人员进行体检。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或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措施。[政教处、办公室、工会] 3、重视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工作和《心理辅导报》的编辑工作,主动作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政教处、团委会] 4、教职员工要特别注意优秀学生和关爱贫困生、学困生、心困生、留守生,促进培优转帮工作。[政教处、团委会] 5、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的特点,遵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地去开展工作。[政教处、保卫处及各年段长、班主任] 6、重视学生离校到校情况。学生需要提前离校,需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班主任签名,安全保卫处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政教处、保卫处及各年段长、班主任] 7、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和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事故,积极与家长配合及时向保险部门索赔。及时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调解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总务处] 8、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才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学校政教处,为其建立档案。教职员工在教育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教务处] (十一)网络安全 1、学校网络安全,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计算机,清理病毒及黑客程序,以保障校园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负责学校网络的保密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对必须保密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总务处] 2、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校园网传播带有反动、淫秽内容的信息,或将校园网作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总务处、教务处] 3、以活动为载体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以此为学习背景和学习工具。[政教处、总务处、教导处] (十二)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1、将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体系。[政教处、保卫处] 2、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在“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政教处、保卫处] 五、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各部门及教职员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及时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将安全事故及时、客观、准确上报分管副校长、校长,然后通知学生监护人,再报区教育局。事故报告的时间不能迟于事发后1小时。 2、亲临现场 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处理 组织救护---维护现场---协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进行善后处理 4、各部门值班电话: (1)办公室电话:22036699 (2)保卫处电话:22032996 (3)政教处电话:22032996 (4)教务处电话:22032996 (5)校长室电话:28023939 邱副校长室电话:28023535 刘副校长室电话:28023636 (6)其它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五、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教学楼(实验楼)紧急疏散方案 1、课间操铃响或广播通知紧急集合时,各班应马上下课,由相关科任教师或班主任、年段长、值日行政、值日保卫负责下楼通道的安全。 2、两操或集会散场时,按教学楼楼层顺序或预设进场顺序进行退场。 3、实验、阅览、上机时,按实验老师、图书管理员和计算机管理员指导有序退场。 4、疏散路线
紧急疏散线路图示——教学楼
(二)停电应急方案 1、白天、傍晚停电,学校总务处通知电工根据需要进行发电。 2、晚自习突然停电,各班学生应继续滞留教室,不得起哄或随意散场等,按正常自习课时间自习,未经学校允许,各班不得提前下课。 3、解决方案一:学校发电,各班应仅开启照明电器,自觉关闭其他电器。 4、解决方案二:在无法正常发电的情况下,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根据学校通知,有限度使用蜡烛等照明工具,并注意安全用火,离开教室确保熄灭,不得有焚烧纸张或其他玩火行为。 5、寝室内遇停电使用蜡烛照明时,应在班主任、寝室长督促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熄灭。严禁在统一就寝后擅自使用蜡烛。未遇停电,不得使用点火设施。 (三)学生住宿消防紧急疏散方案: 1、某寝室起火,若是小火寝室长应组织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寝室管理员。烟雾浓、火情大应立即命令全寝室的同学取毛巾捂住口鼻离开寝室,报告寝室管理员。 2、管理员闻迅后,应立即到现场察看,若需要紧急疏散的应和学生干部一起指挥整个学生公寓的疏散,并及时打电话给学校领导和值周教师。 3、学生干部应迅速行动,2人一组到各个楼层,1人到各寝室指挥疏散,另一人站在楼道口指挥下楼秩序。各班班团干部配合工作,按学生干部指示好本班学生稳定及紧急疏散工作。 4、接到火警信息,寝室长应立即命令全体成员迅速起床,取毛巾用寝室里的水打湿,(或到卫生间取水)坐下床铺沿待命,寝室长检查人员全妥当后到门口等学生干部指令。当学生干部叫到某寝室离开时,全寝室成员迅速排成一队离开寝室下楼到操场集中。 5、下楼顺序:根据起火情况由管理员和学生干部临时决定,下楼时寝室长带头,有烟雾处用毛巾捂住口鼻,以行走方式,切不可跑步,遇有阻塞时,应自觉停步,不可向前拥挤以免发生踩踏。 6、各寝室到操场后由寝室长点名,并报管理员和教师。 7、学校领导和教师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进行组织自救和呼救。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学生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1、各班严格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反馈信息给班主任并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要求各班同学作应急处理,首先送校医务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政教处,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3、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作好事前预防工作,积极宣传,传输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要求学生不买“三无”产品(无商标、无产家产址、无生产日期)及可疑食品,提高学生安全防患意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5、要求班主任做好提醒、监督工作,同时,学校与食品卫生部门作好严格监督与验检,从食堂卫生、饮食安全抓起,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市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校园内犯罪分子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应急小组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向公安、消防、救护、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2)、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2、保卫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卫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现场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3)、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行政和分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保卫人员、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十一)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二)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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