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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及其内在矛盾

 why619 2019-10-17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包含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要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

1.使用价值

    商品首先表现为一个靠自己的有用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具有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它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商品的自然属性不同,使用价值也不同。同一种商品还可以兼有多种自然属性,从而具有多种使用价值。当然,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并不都是商品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必须是针对他人有用的使用价值,而且必须通过交换让渡给他人。

    每一种有用物,如小麦、布匹、锄头等等,作为使用价值还总是表现为一定的量,如几斤小麦、几尺布、几把锄头等等。而度量使用价值量的尺度,如斤、尺、把等,一方面是由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人们的约定俗成。人们对于商品的使用或消费,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最终实现。

某种物品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并不随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小麦,无论是农奴生产的,还是雇佣工人生产的,它所具有的满足人对营养物质的需要这样一种使用价值,并不会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物品的使用价值是不体现特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因此,考查各种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是商品学的任务,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任务。但是,在一切商 品经济中,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面,政治经济学虽然不以使用价值本身为研究对象,但在研究商品关系时,又必须涉及使用价值。

2. 价值

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一旦进人市场交换,就具有了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数量关系或比例。比如,在古代进行物物交换的集市上,某个农民用10斤小麦换了另一农民的3尺布,3尺布就是10斤小麦的交换价值。这个农民还可以拿10斤小麦与其他使用价值相交换,比如从铁匠那里换回1把锄头。这时,10斤小麦的交换价值又表现为1把锄头。可见,一种商品在与其他多种商品相交换时,会形成不同的数量关系,从而具有多种交换价值。

为什么10斤小麦的交换价值等于3尺布或1把锄头?或者更一般地说,交换价值或者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

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10斤小麦,可以同x量布匹或y量锄头或z量羊等等交换,因此具有许多种交换价值。既然x量布匹、y量锄头、2量羊等等都是10斤小麦的交换价值,那么,x量布匹、y量锄头、z量羊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具有同样的交换价值。

10斤小麦等于3尺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它在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因而在量上才能够比较。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无差别的一一般人类劳动。把商品的不同使用价值舍去,商品就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就是不论商品的使用价值多么千差万别,其中需要耗费的人的体力和脑力则是共同的。这种无差别的一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就是价值。正是由于一切商品都具有共同的东西一价值, 它们才可以互相比较,按照一定的量的比例进行交换。

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或二重属性,因而,商品总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一个物可以有使用价值但不含有价值,在这个物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耗费在其中的劳动不形成价值,比如人们用自己生产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或无偿地提供给他人消费,这种产品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并且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最后,一个物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是无用之物,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劳动,也不形成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又存在着矛盾。对于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某种商品并不是为了取得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它的价值。而要取得这种商品的价值,他就必须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购买者。反过来说,商品的购买者要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在交换过程中,使用价值和价值进行着相反的运动。可见,正是因为存在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或矛盾,才产生了商品交换。也只有通过交换,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而一旦交换失败,商品价值不能实现,使用价值不能进人消费,商品的内在矛盾就不能得到解决,商品生产者则会陷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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