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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的河流与模糊的省界:山西陕西黄河滩地争夺

 文野 2019-10-18

导语:河流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它会这边侵蚀河岸,也会在另一边淤出新的土地,以河为界意味着这条界线会随着河流的变动而发生变化,甚至产生新的争议。黄河长期是山西与陕西之间的省界线,然而这看似明确的界线实际上只是一片模糊的区域,黄河河面宽阔,泥沙含量高,经常淤出新的滩地,成为两省沿岸居民争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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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口瀑布

1.山西与陕西之间的黄河省界


山川形便与犬牙交错是政区划分的两条重要原则,山川形便是指以山脉河流作为行政区的边界,犬牙交错恰恰相反,行政边界突破地理的限制,与山川不完全吻合,呈现犬牙交错之势。山西与陕西之间的黄河省界正是山川形便原则的体现

黄河

当然,我们现在很难说山西与陕西之间的省界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从黄河的角度来讲,现在晋陕两省之间的黄河曾经长时间作为两个行政区之间的界线,河以东区域和黄河以西区域分别隶属于不同的政区。而从另一方面看,我国高层政区在历史上变化纷繁复杂,甚至我们说不太好说山西和陕西是什么时候形成,所以两省之间的省界形成时间就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说的简单些就是现在晋陕两省之间的黄河曾长期作为不同政区之间的界线,但可能是两个、三个、四个甚至更多政区之间的界线,而成为晋陕两个省之间的界线又是蛮迟的事情。明清时期,黄河以西属陕西省,黄河以东属山西省,两省之间的界线与现在的晋陕之间的省界已经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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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图

从宏观的角度上讲,山西与陕西之间以黄河为界,有着一条明确的省界线。但是当我们把比例尺放大,尺度越来越小的时候,两省之间看似明确的界线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区域。因为黄河中下游河段河道宽阔,泥沙含量高,河道时常发生变化,淤出的新滩地成为两岸居民争先开垦的对象,使得两省之间纠纷不断。

据胡英泽统计,明初的时候仅陕西一侧的黄河滩地面积至少有20万亩,山西一侧更是在60-70万亩之间。由于山西与陕西之间的黄河省界只是片模糊的区域,在耕地资源短缺,人多地少的情况,每当黄河形成新的滩地,两岸居民便争先开垦。现在的龙门至河津一段被称为“小北干流”,河道变化剧烈,是双方纠纷的高发区。康熙、雍正年间,两省沿岸村民为争夺滩地屡屡发生大规模的械斗,康熙十三年(1674年)山西永济县鸳鸯村的村民与对面陕西省的村民为争夺黄河滩地“动千百人,势若公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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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正如清代人乔光烈所说“昔秦晋以黄河为分域,然实共之”。

2.黄河滩地纠纷——以鸡心滩为例


乾隆年间,黄河河道(在洛河、渭河、黄河交汇处)中逐渐形成了一个长约7公里,宽约3公里的滩地,因形状与的鸡的心脏相似,山西永济县的村民称之为“鸡心滩”,而陕西朝邑县的村民称之为“夹沙滩”。乾隆十一年(1746年),滩地西侧河流水量减少,与陕西省朝邑县有毗连的趋势,当地村民遂想独占。次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滩地西侧的水量大增而东侧的水量减少,与山西省永济县有毗连的趋势,当地的村民认为这块滩地应当属于本方。双方遂起纠纷,争执不下,永济县村民与朝邑县村民为争夺这块滩地,多次发生械斗,双方你来我往,积怨愈来愈深,矛盾愈闹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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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心滩

为解决纠纷,当局提议丈量鸡心滩的面积,去除荒地,将耕作土地平分,双方划沟为界。然而滩地的面积并非规则形状,且受河道变迁影响,面积、土质也会发生变化,这样的方案并不能完全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乾隆十四年,山西巡抚阿里衮与陕西巡抚陈弘谋作为当时两省的一把手亲自会面,共同勘察鸡心滩等地,清廷更派平定大小金川之乱准备班师返回京的傅恒路过该地时共同前往处理。由于鸡心滩西侧的土地较东侧的土地更为肥沃,山西巡抚阿里衮提出了四六分的方案,即位于西端的百分之四十分给陕西,位于东端的百分之六十分给山西,双方栽植树木作为界墙,以后滩地增减后的土地皆以界墙为界。这条界线基本维持到光绪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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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巡抚阿里衮

民国时期,由于原来的界墙夷为平地,两省之间为滩地多次争执,为“秦晋交涉之一大问题”,延续多年未得到有效解决

建国后,中央政府曾多次协调两省之间的滩地纠纷。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出台了关于荣韩滩地解决方案,1952年7月9日又出台了关于永朝滩地处理方案,两省在1952年2月27日签订了关于荣韩黄河滩地划分方案决议的协定。1953年,政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陕西、山西两省解决黄河滩地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主要有两点,一是以黄河主流为界,主流以东地权属于山西,滩地归山西农民耕种,主流以西地权属于陕西,滩地归陕西农民耕种;二是此后无论黄河主流有何变动,偏东或偏西,均以主流为界,不得以任何借口越过主流争地,三是主流变动后,原主流与新主流之间的滩地地权双方进行转移。1953年的协议对两省边界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3.蓑翁说


将河流作为政区间的边界必然会面临河道变迁的问题,河流有自己的水文特性,在这一变化之中,界线会发生改变,也会引起新的纠纷。山西与陕西之间的黄河滩地纠纷延续了数百年,在人多地少的年代,沿岸村民必然会争相开垦沿岸的土地,而河流的“动性”使得界线很难以一劳永逸的方式永久性固定下来,看似明确的界线只是一片模糊的边界区域,界线的不明确便引起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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