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县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强化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依据《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齐教师函【2017】5号《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和《江桥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江桥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定推荐考核办法和量化细则。 一、指导思想 依据《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齐教师函【2017】5号《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和《江桥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当年市县教育局、人社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鼓励教师专业化发展,突出实绩与能力,激励先进,促进学校和谐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臧雨川 副组长:张关福(与两名教师统计三至五年考核成绩汇总) 杨钊(与两名教师统计量化考核成绩汇总和平台上报) 赵国义(与两名教师进行材料整理、审核、装订) 成 员:各校组织投票产生(成员中必须为一级及以上一线教师),中学4人、中心小学3人、胡勒1人,中心幼儿园1人。 成立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办公室: 主任:赵国义 成员:杨钊、尚旭泽、李红雨、一线教9人。 三、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 即职称政策工作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展示。 四、职称评定推荐考核办法 1、依据上级职称评定文件和会议精神,一是由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拟晋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的三至五年考核成绩进行排序(一级教师三年、高级教师五年);二是依据《泰来县教育局关于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量化加分的有关规定》,选出不少于推荐人数三倍以上的人员进行评审量化,打分前要先确定证件是否有效;三是把申报人员近三至五年教师工作考核排序所确定的序号与评审量化所确定的顺序号相加,按所得数值小者优先,数值相同时按考核顺序确定。 五、职称评定量化考核办法 依据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整理出《泰来县江桥镇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推荐评审量化加分表》。 附:泰来县江桥镇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推荐评审量化加分表 泰来县江桥镇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务推荐评审量化加分表 | 序号 | 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一 | 学历
资历
加分 | 学历 | 超过《评审标准》规定学历者,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加2分,学士学位加4分,硕士学位加6分,小学教师专科加2分,本科加4分,硕士学位加6分。 | 任职年限 | 每一年按0.5分计算 | 教龄 | 每一年按0.5分计算 | 支教 | 离职支教一年以上且工作量饱满、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加10分。 | 二 | 工作
负荷
加分 | 班主任 | 五年或三年内任职一年加1分 | 学年组长(教研组长) | 五年或三年内任职一年加0.8分。 | 业务校长教导主任其他行政领导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 | 近5年任上述职务人员,兼课量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可以参照班主任的标准加分,不兼课或兼课未到达规定标准的坚决不许加分。 | 超课时 | 一学年每超过规定教学课时10节加1分,此项加分最多不得高于20分。 | 监考 | 参加过县招生办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监考教师每次加1分,被评为县优秀监考教师的加2分,被评为市优秀监考教师的加3分。 | 三 | 教育
教学
方面
加分 | 公开课、示范课
观摩课 | 有现场、有观摩人员参加的,省、市、县每次加4、3、2分,说课、录像课按以上30%计分。最高10分。 | 专家型校长、名师
学科带头人
教学能手
骨干教师 | 县市省级专家型校长、名师分别加6、8、10分,骨干教师:县、市、省级分别加2、4、6分。教学能手1、2、4.同项按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项可重复加分。 | 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教研先进个人优秀教研员 | 县、市、省级分别加2、4、6分。 | 基本功大赛
技能大赛
音体美竞赛
县以上大型活动 | 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音体美竞赛获奖者(以一、二、三等奖有效)按县、市、省级分别加1、2、3分。县以上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团体操、美术展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挥、指导教师加分标准:县级加3、2、1分;市级加6、4、2分;省级加8、6、4分。其他减半,以上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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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教育
教学
方面
加分 | 教育教学经验 | 在会议上宣读的按乡、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2、4、6、8分;在会议上交流的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2、3、4分;在教育类报刊上发表的每篇按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2、3分。 | 论文、案例等 | 教育行政业务部门评选的论文,市1,县0.5,最高5分。案例、反思、叙事,每篇1分,最高2分。 | 优秀班级
主题班(团、队)会观摩 | 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县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4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最高5分。 | 学校获综合奖
及单项奖 | 学校领导所领导的学校获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综合奖的,不分级别只按次数,每次1分;最高5分。 | 四 | 教育
科研
加分 | 教育科研 | 立项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成果经鉴定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分别加1、2、4、6分,获二等奖的减半加分。未经立项或结题的,及结题未获得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以及阶段性成果,不予加分。最高8分。参加市学业考试命题每次1分,省2分。教研部门颁发的业务方面奖励,省、市、县分别加2、1、0.5分,最高4分。 | 五 | 业绩
成果
方面
加分 | 先进个人
“三育人”
师德先进 | 县、市、省、国家级先进每获1次分别加2、4、6、8分(上述奖励均以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奖励为准);“三育人”先进个人可以按相应级别减半加分;劳动模范可以按上一级别的优秀教师加分;师德先进按相应先进标准加分。不设最高分。 |
江桥镇中心学校 2019年8月27日 江桥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定推荐考核办法和量化细则征求意见表 学校 |
| 教研组 |
| 时间 |
| 对推荐考核办法的建议 |
| 对量化考核细则的建议 |
| 建议人签字(无建议也要签字) |
| 学校意见 |
| 学校领导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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