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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江州”这地方,跟我有点犯冲

 五月白楊121122 2019-10-24
作者:章雪峰
诗词世界(ID:shicishijie)原创

《谪居》

面瘦头斑四十四,远谪江州为郡吏。

逢时弃置从不才,未老衰羸为何事?

火烧寒涧松为烬,霜降春林花委地。

遭时荣悴一时间,岂是昭昭上天意!

唐元和十年(公元815年)霜降节气之后,从长安出发的白居易,出蓝田,过襄阳,乘船经鄂州,抵达了自己的贬谪目的地——距离长安2948里的江州(江西九江)。
 
此前的六月,他上书谏争,不料平白遭人诬陷,八月一贬为刺史,旋即追贬为江州司马,由太子左赞善大夫这样的正五品京官,被贬为江州司马这样的从五品下的地方官员,白居易所遭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千里跋涉到达江州之后,郁闷心情尚未平复的白居易,揽镜自照,顾影自怜,写下了这首《谪居》。
 
面瘦头斑四十四,远谪江州为郡吏:在面容消瘦头发花白的44岁年纪,我被贬到千里之外的江州担任司马一职。
 
逢时弃置从不才,未老衰羸为何事:自己生逢盛世却被弃置不用是因为自己没有才能,但身体上的未老先衰却不知原因。
 
呃,不得不指出,“逢时弃置从不才”这一句,白居易既是自谦,也颇有牢骚之意。
 
火烧寒涧松为烬,霜降春林花委地:野火在寒涧中蔓延,松树被焚为灰烬;霜降时节的严霜突袭春林,花儿受到意外摧残,凋零于地。
 
遭时荣悴一时间,岂是昭昭上天意:自己一时遭到贬谪,只是小人陷害的结果,绝不会是圣明之君的本意。


白居易被贬江州的第一个原因,是“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白居易当时的官职,是隶属于东宫左春坊的左赞善大夫。这一职务,是属于东宫的官职,是谓“宫官”。
 
政敌攻击白居易的理由是,东宫的“宫官”不是朝廷的御史、拾遗、补阙这样的谏官,从岗位职责上讲不是负有言责的第一责任人,不应该先于谏官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
 
什么叫不讲理?这就叫不讲理。
 
首先,左赞善大夫的职责“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中,本就有“讽过失”这一条。虽然按照规定,其“讽过失”的主要对象应是东宫皇太子,但唐朝没有任何一条官方律令明文禁止东宫官员针对东宫以外的国家大事发表意见。事实上,唐史上东宫官员就国家大事发表意见的例子,屡见不鲜。
 
其次,和东宫官员一样隶属于朝廷职官体系,但同样不负有言责的官员,还有司天监、尚药局侍御、内府令等众多官员。这些官员在史上就国家大事发表意见、劝谏皇帝的,也不在少数。
 
 

白居易被贬江州的第二个原因,是“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而居易作《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
 
什么叫不厚道?这就叫不厚道。
 
利用母丧攻击白居易的,主要是中书舍人王涯。这个王涯,也是白居易当年在翰林院的老同事。可就是这位知根知底的老同事,不仅拿同事母亲死因这样的伤心事来伤害人,还拿白居易从来没有写过的诗来诬陷他“甚伤名教”,导致他一贬刺史再贬司马。

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分水岭。
 
贬谪江州之前,白居易是“兼济天下”的心态;贬谪江州之后,白居易转化成了“独善其身”的心态。
 
鉴于此前自己“兼济天下”的官场混法已经失败,白居易决定另外发明一种“独善其身”的官场混法。
 

正是在江州,江州司马这一职务,给了白居易此生最为重要的启发。
 
首先,江州司马这一职务,没什么正经工作内容。对此,白居易认识得很清楚,他在《江州司马记》中说:“司马之事尽去,唯员与俸在”。
 
其次,江州司马的工资,还挺高:“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给家。”
 
大把的时间、大把的钱,这样的日子,白居易应该怎样度过?当然是出去浪啊。
 
于是,在同事们都在为国为民操劳的时候,白居易在外面浪:“刺史,守土臣,不可远观游;群吏,执事官,不敢自暇佚;惟司马绰绰可以从容于山水诗酒间。由是南楼山、北楼水、湓亭、百花亭、风篁、石岩、瀑布、庐宫、源潭洞、东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马尽有之矣。”
 
受此启发,白居易发明了“独善其身”官场混法1.0版——“吏隐”:“苟有志于吏隐者,舍此官何求焉?”是的,江州司马这样的官儿,正是白居易想要的:有官无职责任轻,数钱数到手抽筋。
 

当然呐,“吏隐”作为“独善其身”官场混法的1.0版,还是略有一点点美中不足。为啥呢?类似江州司马这样的吏,职务和级别太低,毕竟还是一个听别人吆喝的小角色。起码还要点卯出勤,有些工作被刺史大人吩咐下来,不干还是不行呐。
 
要是能够升个级,搞个“独善其身”官场混法的2.0版就好了:最好呢,级别要高一点,起码要正四品以上;不用每天上班点卯出勤,隔个几天去一下就行了;工作内容也不用太复杂,仅限于礼仪性质即可;最重要的是,工资比现在再多一些才好。
 
他想得可是真美。那么,在帝国政坛中,有没有这样的好位子呢?白居易展开了搜寻的目光。
 
突然,白居易眼前一亮:“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不劳心与力,又免饥与寒。终岁无公事,随月有俸钱。”
 
OK,“独善其身”官场混法1.0版“吏隐”,升级为2.0版“中隐”——“隐在留司官”。
 
所谓“留司官”,是指唐朝设在东都洛阳的一套中央职官体系。其主要职能,就是为皇帝巡幸东都提供服务。而在皇帝长期不到东都的时期, “留司官”也必须常设。时间一长,就形成大唐帝国级别高、工资高、基本没事干的东都“留司官”体系。

 
心态改变之后,目标确定之后,剩下的就是付诸实施了。正是在江州司马任上的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白居易刚刚47岁时,他就已经决定,最多50岁,他就要过上“中隐”的“留司官”生活:“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六十身太老,四体不支持。四十至五十,正是退闲时”。
 
白居易说到做到。在长庆二年(公元822年)51岁时,他正担任中书舍人一职,在距离宰相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刻,突然自求外任,去杭州当刺史。然后在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五月,如愿以偿当上了“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这样的留司官。这一年,他年仅53岁。
 
从此直到以75岁高龄辞世,除了短暂出任苏州刺史去过苏州、出任秘书监去过长安以外,白居易一直猫在洛阳没有挪窝,安安稳稳、快快活活地“中隐”了二十多年。
 
这期间,长安官场上“牛李党争”争得头破血流也好,“甘露之变”杀得血流成河也好,朋友同事出将入相也好,小人王涯身首异处也好,都跟心态良好的白居易没关系。
 
你们闹你们的眼子,我过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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