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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评论】吴凤霞|辽金元三朝史学批评的主旨和气概

 行者aw7sg93q3w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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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载于《北方文物》(2018.2);此次转载,将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引用论文,请以原文为准。

▶辽金元三朝史学批评的主旨和气概
 
作者|吴凤霞
单位|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


【摘  要】:辽金元三朝的史学批评成果并不丰富,但自有其质朴的风格。各族君臣认同直书原则且以之为史笔的根本,元顺帝颇具代表性的言论“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突出强调了史之社会功用,元末宋辽金三史分修,当时的史官不仅在体例上择善而从,追求卓越,思想认识上也力求议论、褒贬公正无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辽金元人无论讨论史笔,还是评价史书、拟定史例都有包容的胸襟,彰显着多民族文化交融时代的务实与大气。
【关键词】:辽金元;史学批评;史笔;史书;三史凡例

辽金元三朝的史学基础薄弱,但随着统治者史学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各族史家史官的不懈努力,史学活动的逐渐展开,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史学成果。这一时期各族君臣的史学批评虽多是零散的单篇或片言只语,不如唐宋那么系统深入,但自有其质朴的风格,本文试作简单梳理和总结。
 
一、 从“史笔当如是”谈起
 
史官、史家本着怎样的原则记述历史,这是辽金元三朝史学实践中需要面对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当时的各族君臣用不同的言语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据《辽史·萧韩家奴传》,辽兴宗朝任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的萧韩家奴记载了皇帝秋山狩猎熊虎伤死数十人之事,辽兴宗审查史册命其“去之”,然而,过后他却坚持“复书”,辽兴宗也理解他的忠于职守,称“史笔当如是”。辽道宗朝刘辉批评欧阳修所作《新五代史》将辽朝置于四夷附录中为“妄加贬訾”、“妄意作史”,不符合当时两国和好的兄弟关系,其实也是强调史家要奉行据实而书原则。同是辽道宗朝契丹族文臣耶律孟简也曾论及“史笔”,他说:
史笔天下之大信,一言当否,百世从之。苟无明识,好恶徇情,则祸不测。故左氏、司马迁、班固、范晔俱罹殃祸,可不慎欤!

耶律孟简的话包含两层意思:其一,史官记事应求“大信”,因史官所记影响深远,所谓“一言当否,百世从之”;其二,史官应有“明识”,他似乎读过《旧唐书·刘子玄传》,刘知幾(字子玄)在讲“史才三长”中的“史识”时,就突出强调了“好是正直,善恶必书”。当然,他所举的例子并不准确,司马迁、班固等的罹祸并不是好恶徇情导致的结果。
 
金代各族君臣也有关于史笔问题的讨论。金世宗完颜雍曾对宰臣言及海陵时所修的起居注因不任直臣所以多有不实,当时的参政孟浩听后说:“良史直笔,君举必书,自古帝王不自观史,意正在此。”金世宗对于海陵起居注的不实是从采撰的角度展开的批评,孟浩则是从史实是否得以准确记录的人为原因作出的回应,孟浩一方面认同“直书”传统,另一方面又强调“自古帝王不自观史”,意在劝谏金世宗不要干扰史官直书记事。可能由于金世宗的即位非正常授受,他确实很在意史官对其行事的记述,史载,大定十二年(1172)十一月戊子,“上屏侍臣,与宰臣议事,记注官亦退,上曰:‘史官记人君善恶,朕之言动及与卿等所议,皆当与知,其于记录无或有隐。可以朕意谕之。’”从金世宗嘱咐宰臣的话语可知,他也知道史官应“书法无隐”。大定十八年(1178)正月庚戌,“修起居注移剌杰上书言:‘每屏人议事,虽史官亦不与闻,无由记录。’上以问平章政事石琚、左丞唐括安礼,对曰:‘古者,天子置史官于左右,言动必书,所以儆戒人君,庶几有所畏也。’”这是金代朝堂上关于史官职责的一次讨论。对于这次讨论,《金史·石琚传》有更详细的记述:

上以问宰相,琚与右丞唐括安礼对曰:“古者史官,天子言动必书,以儆戒人君,庶几有畏也。周成王翦桐叶为圭,戏封叔虞,史佚曰:‘天子不可戏言,言则史书之。’以此知人君言动,史官皆得记录,不可避也。”上曰:“朕观《贞观政要》,唐太宗与臣下议论,始议如何,后竟如何,此政史臣在侧记而书之耳。若恐泄漏几事,则择慎密者任之。”朝奏屏人议事,记注官不避自此始。

从他们的讨论可知,金世宗及其大臣们赞同古时所赋予的史官的职责,愿意遵循周与唐朝的做法行事。金人王朋寿曾写有《类林百篇赞》,其中《史传篇》为:“史职记事,其来尚矣。始自苍王,言动斯纪。逮至夏殷,左右以位。恶不文饰,善无溢美。谓之实录,声光晔炜。九家粲然,日星同轨。”所赞史职其实也是肯定其善恶必书的实录精神。金代“秉史笔十五年”的王若虚关于史笔当如何也有一些言论,比如,他针对《史记》一些篇目的序多有嘉于某事而作,评论道:“夫史书,实录也,事所当记,善恶必存,岂因嘉一事而后作乎?大抵诸序皆不足观,删之可也。”又如,他对吕氏《大事记》所讲“《史记》记《文帝纪》多载诏书,至《景帝纪》则皆不载,盖以为不足载也,其旨微矣”颇不以为然,他说:“予谓史书,实录也,诏诰,一时之大事,纵使帝之所行不能副其言,岂容悉没之乎?此是迁之私愤,而吕氏深取之,遂以判班、马之才识,予未敢知也。”类似的议论还有:“作史与他文不同,宁失之质,不可至于华靡而无实;宁失之繁,不可至于疏略而不尽。”“所贵乎史臣者,善恶必存,以示劝戒,故谓之直笔。”可见,王若虚通过有针对性的批评前代史书的做法申明了他对史笔的认识,即史官记史要以求实为本,史料的取舍不能由个人的好恶决定,史文讲求文采但不可失实。
 
元代皇帝也审查实录,元成宗铁穆耳看了史官所进读的实录也提出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元史·成宗纪》记载:元贞二年(1296)十一月己巳,“兀都带等进所译太宗、宪宗、世祖实录,帝曰:‘忽都鲁迷失非昭睿顺圣太后所生,何为亦曰公主?顺圣太后崩时,裕宗已还自军中,所纪月日先后差错。又别马里思丹炮手亦思马因、泉府司,皆小事,何足书耶。’”可见,元成宗对进读实录的审查主要关注两点,一是史事真实性问题,二是记述内容要有选择,大事记,小事不必记。他所给出的指导性意见大体上是与传统史学的记事原则相符的。
 
以上辽金元人关于史笔方面的言论可以明确的是:(一)他们论史笔针对具体史事的记录而言,是基于史学实践展开的。从他们思想的来源看,他们的史学批评思想的形成是长期受经史之书熏陶的结果。(二)他们对于史笔的认识有很强的倾向性,他们几乎全部以直书作为作史的核心标准,也可以说他们认定了史学批评中最基本的原则。当然,他们对直书内涵的理解还是比较广泛的,萧韩家奴和辽兴宗讲史笔主要是从“书法不隐”的角度言说的,刘辉则强调史官不能因政治立场而违背事实,而耶律孟简更强调的是史家的“史识”要符合“大信”,金世宗所言即有采撰得实,又有记录无隐,王若虚认为作史记事不能凭个人好恶,史文要不失实且言尽其意,元成宗关注的是事实无误,但所记也应有所选择,大事记载,小事从略。
 
二、“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
 
史书的用途如何?辽金元人的言论及文章中亦有所涉及。大致说来,他们眼中的史书有两种价值:一种关乎学问;一种关乎政治。
 
第一种情况,史书是彰显学术的成果,这多是史官史家评论史书所持的观点。金代的王若虚评论了很多史书,他用史学标准去看待它们的是非短长。比如,他有一条评论说:“班固《汉书》删润迁史往往胜之,然亦有反不及者,如《史记》高祖闻田横死,曰:‘嗟乎!有以也夫。起自布衣,兄弟三人更王,岂非贤乎哉!’《汉书》但云:‘嗟乎!有以起布衣。’其语太简,读之殆不可晓也。”这是针对具体史文来比较《史记》《汉书》的不同。元好问在其所撰《陆氏通鉴详节序》和《集诸家通鉴节要序》都给予《资治通鉴》“百代不刊之典”的评价。显然,元好问肯定的是《资治通鉴》在学术上的价值。欧阳玄所撰《进经世大典表》更表达了元人对学术传承的重视及对史学传统的认同,所谓:“是以秦汉有掌故之职,唐宋有会要之书。于以著当代之设施,于以备将来之考索。”文中也讲明《经世大典》是承上启下之作,即“百数十年之治迹,固大略之仅存;千万亿世之宏规,在鸿儒之继作。”  应该说欧阳玄意在阐发《经世大典》作为史书的文化价值,即它们不仅承载过往历史,传承文明,同时也能沟通古今,预知未来,不同于其他书。元末学者赵汸在其所撰《书赵郡苏公所藏经史遗事后》中则论及官、私史书在思想方面的区别:

眉山公有云:“文字议论,是非予夺,难与人合,甚于世事。”藉令公被命入书局,果无昔人头白汗青之诮,而函承旨意,敏于撰述,有如今日之所就者乎?汸所不能必也。善乎资中黄先生之言曰:“制作之文,上关天运,非可以私意苟且傅会其间者。”然则网罗遗逸,成一家言,藏诸名山,以俟后之君子,将不在于公乎?

这里提及资中黄先生当是赵汸早年从学的黄泽。赵汸赞同眉山公苏轼关于文字议论往往难与人合的看法,也赞赏黄先生关于官府制作之文“非可以私意苟且傅会其间”的说法,赵汸所言对官史、私史所包涵的思想内涵很清楚:私人修史可以申明自己的独到见解,官府修史难以体现史官个人私意,而必符合“天运”。言外之意,无论官私史书,思想性都应特别强调,只是所代表的一个是私人的观点,一个是官方的思想。虽然赵汸所言旨在分辨官、私两种类型史书的思想倾向,但也说明史书不同于一般文字,须有立场观点贯彻其中。
 
第二种情况,史书关乎文治、关乎统治经验的传递,这多是皇帝、文臣评判史书所着意强调的。在其位谋其政,他们读史的关注点集中在政治上。比如,金熙宗曾对其侍臣说:“朕每阅《贞观政要》,见其君臣议论,大可规法。”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阅读《贞观政要》而谕翰林侍讲阿林铁木儿说:‘此书有益于国家,其译以国语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诵习之。’” 元朝最后一个皇帝元顺帝妥欢贴睦尔统治时期元代官府修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除了继续纂修本朝实录之外,当时的元朝翰林国史院史官还编修了后妃、功臣列传、《大元通制》、《六条政类》等,同时,编纂完成了《辽史》《金史》《宋史》。元顺帝本人关于史学也有一些心得,史载:

(至正)五年,三史成。十月,阿鲁图等既以其书进,帝御宣文阁,阿鲁图复与平章政事帖木儿塔识、太平上奏:“太祖取金,世祖平宋,混一区宇,典章图籍皆归秘府。今陛下以三国事绩命儒士纂修,而臣阿鲁图总裁。臣素不读汉人文书,未解其义。今者进呈,万机之暇,乞以备乙览。”帝曰:“此事卿诚未解,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彼一国人君行善则国兴,朕为君者宜取以为法;彼一朝行恶则国废,朕当取以为戒。然岂止儆劝人君,其间亦有为宰相事,善则卿等宜仿效,恶则宜监戒。朕与卿等皆当取前代善恶为勉。朕或思有未至,卿等其言之。”

元顺帝所说“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显示出他的史学素养已达到较高的境界,他很重视史书中蕴含着的政治经验,他认为人君如何行事、宰相等如何行事都可以从史书中得到启迪,他看到了以史为鉴的必要性。从元修三史总裁官欧阳玄代右丞相脱脱撰写的《进辽史表》《进金史表》《进宋史表》看,元人修三史也特别注重申明关涉一代兴衰存亡的大是大非。关于《辽史》,欧阳玄称:“纪志表传,备成一代之书;臧否是非,不迷千载之实。”“我朝之论议归正,气之直则辞之昌;辽国之君臣有知,善者喜而恶者懼。”。这是元代史官对所编《辽史》的自我评价,可见其自信《辽史》是非判定明确公正,符合史法,并寓劝诫于其中。欧阳玄代丞相阿鲁图撰写的《进金史表》着重论述了金与“大朝”的联系以及“大朝”的存史责任,所谓:“念彼泰和以来之事迹,接我圣代初兴之岁年。太祖受帝号于丙寅,先五载而朱凤应;世祖毓圣质于乙亥,才一岁而黄河清。若此真符,昭然成命。第以变故多而旧史阙,耆艾没而新说讹。弗折衷于大朝,恐失真于他日。”而欧阳玄代丞相阿鲁图所作《进宋史表》,以史鉴今的目的十分明确:“观赵氏隆替之由,足见皇元混一之绩。”“倘垂清燕之观,尚助缉熙之益。曰若帝尧,曰若帝舜,惟圣心稽古之功;监于有夏,监于有殷,乃臣子告君之道。”元修三史的总裁官揭傒斯也有关于史书功用的言论,黄溍为其所撰的《神道碑》提及他每与僚属言:“欲求作史之法,须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善虽小必录,恶虽小必记,不然何以示劝戒乎?”重视史意,强调明善恶以示劝诫,表明作为史官的揭傒斯不单纯讲求作史要符合史学的规范,他对史书的理解更在意所记内容的教化作用。
 
元代人正是基于对史书与其他文字不同的认识,重视史官的组织机构的建设,同时给予史官较高的地位。文臣黄溍所撰文章反映了这一点。他提到:

宰相之职掌,佐天子,正百官,于军国之政令无所不统。惟领史事,则特给印章,别设官属,而敕尾以之入衔,重其事也。……至元元年,始置翰林国史院。十三年,乃制授平章军国重事耶律公铸监修。国史建官,实始于此。其后,恒以上相专综监修之务,或并命次相,则曰同监修,委任可谓重矣。若稽往制,词臣史官班列不同,职掌亦异。今既合为一院,而史事独属之宰相者,盖纪录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置之政,布在方册,垂于万世,其所系之重,非它司比,抑可知也。

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翰林国史院长官翰林学士承旨的品级不断提升也说明了元代的最高统治者对史官职责有了逐渐清楚的认识。
 
三、纂修三史与史体宏论
 
元朝结束多政权的分治,幅员之广无与伦比。对此,元代的文人满怀自豪。所谓“皇元混一,声教无远弗届,区宇之广,旷古所未闻。”“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者矣,盖闻世祖皇帝,初易大蒙古之号而为大元也,以来昔有国者,或以所起之地,或因所受之封,为不足法也。故谓之元焉。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文人在讴歌有元广土众民的同时,也考虑到盛大的朝代应有的担当。
 
早在忽必烈时代,原金状元王鹗就进言:“自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纂,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人而可公故也。”这是王鹗请求设立国史院时所讲的一番话,他希望新兴的政权承担起为前代修史的责任。苏天爵引自王鹗墓碑的一段文字更真切而具体地反映出他的这一主张:“公奏言:‘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威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窃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他还曾奏言:“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馆学士十八人,宋太宗承太祖开创之后,设内外学士院,史册烂然,号称文治。堂堂国朝,岂无英才如唐、宋者乎!”可见,王鹗是蒙元统治集团中较早倡议设馆修当代史和修前代史的文臣。他给予蒙元政权比肩唐、宋的定位,引导元世祖重视文治,组织人员及时记录当代史和纂修辽金史。此后,董文炳在宋亡时基于“国可灭,史不可没”的思想认识,而将宋朝史馆中得到的“宋史及诸记注五千余册”归于国史院。虞集在元代与揭傒斯、柳贯、黄溍号称儒林四杰,他在其所撰《送刘叔熙远游序》提及元修三史的一波三折及其原因时说:“世祖皇帝时,既取江南,大臣有奏,言国可灭,其史不可灭。上甚善之,命史官修辽、宋、金史,时未遑也。至仁宗时,屡尝以为言。是时,予方在奉常,尝因会议廷中,而言诸朝曰:‘三史文书阙略,辽、金为甚。故老且尽,后之贤者,见闻亦且不及。不于今时为之,恐无以称上意。’典领大官是其言,而亦有所未建也。天历、至顺之间屡诏史馆趣为之。而予别领书局,未奏,故未及承命。间与同列议三史之不得成,盖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可见,前后相继的众多的文臣史官都把修前代史视为不可中断的神圣的事业,为此,他们积极建策,他们都是促成元朝最终修成宋辽金三史的功臣。
 
值得重视的是,虞集也提到三史分修的建议:“今当三家各为书,各尽其言而覈实之,使其事不废可也。乃若议论,则以俟来者,诸公颇以为然。”看来虞集为完成三史撰写已提出搁置争论,三史分修,他的建议得到了同列诸公的赞同,表明当时关注纂修三史的人们已清楚三史长期迁延未能完成的症结所在。后来杨维桢所作的《正统辨》也提到三史正统之议未决是导致三史“卒无成者”的原因,也提及“夫其议未决者,又岂不以宋渡于南之后,拘于辽金之抗于北乎?”其实,杨维桢也认可辽金与两宋南北对峙的历史事实,但他更在意“人心是非之公”。《春秋》以及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对他的影响太深刻了,所以他坚持宋为正而辽金为闰。
 
元末摆脱宋辽金三史纂修义例方面的纠结是右丞相脱脱的决断,即确定“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实际上,这个看似简单的决断,确实达到了搁置争议专注于修史的目的。同时,这个决断也表明在元代关于修三史义例之争中主张尊重南北对峙客观事实的一派占据了上风,辽宋金政权被一视同仁的对待,显示了多民族大统一的元朝的恢弘气度。当然,元末修三史广泛征求了士人的建议,当时参加科考的士人也在征询之列,元人宋本所拟《乡试策问》就有相关问题:“圣天子方以人文化天下,廷议将并纂三氏书,为不刊之典。左氏、史迁之体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夺何以辨,诸君子其悉著于篇,用备采择。”可以说元修三史是伴随着史学批评的展开而推进的。
 
其时有史学素养的袁桷、苏天爵更有专文论及三史的重大问题。袁桷是元代中期著名文士,从其师王应麟那里接受过严格的史学训练,他呈给翰林国史院的《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反映了他对三史纂修比较深入的思考,尤以《宋史》编纂的一些问题为主。应该说袁桷关注修史是职责所在,也是志趣使然。他自言:“猥以非才,备员史馆,几二十年。”他也提到:“自惟志学之岁,宋科举已废,遂得专意宋史。”因此,关于《宋史》编纂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史实的真伪及应搜求的书目他都具体指明,比如:“徽、钦围城受辱,北行遭幽,正史不载。所有杂书野史,可备编纂,今具于后:《三朝北盟会编》《靖康传信录》《孤臣泣血录》《靖康草史》《靖康奉使》《靖康遗录》《裔夷谋夏录》《陷燕记》《南归录》《靖康录》《犯阙录》《伪楚录》《松漠纪闻》《伪齐录》《起戎录》《痛愤录》《建炎复辟记》《己酉航海记》《建炎扈从录》《中兴遗史》”。袁桷也论及体例问题,比如:“宋代疆理,北不尽燕城,南不尽交趾,西不尽灵夏,东不尽高丽。宜仿《晋书》载记,各纪其事。当访寻四境关涉诸书:《高丽图经》《至道云南录》《赵元昊西夏事实》《交趾记》《丙午录》《辽金誓书》《国书本末》《使辽录》《西夏事宜》”。袁桷多年专意于宋史,所言皆得要领,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他视修史为大一统国家的大事,他说:“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袁桷呈上翰林国史院《事状》时,正是三史尚未真正开始纂修的元代中期,而苏天爵向欧阳玄提出修史建议已是元末,三史开始选择史官。苏天爵也是崇尚文献有征的史家,他的《三史质疑》不仅分析了三朝所存史料多少及真伪问题,还谈及较为复杂的和有争议的史事及易代之际史事的书法问题,比如,高丽、西夏与宋、金、辽都有关联,三史中是“各附见乎?或别为书乎?”对于如宇文虚中、施宜生之流的人物,史书记载有较大分歧如何判定其是非,宋太祖之死,人多有疑问,如何看待不同的史料,等等。苏天爵也论及众手修书的史官分工问题。可以明确的是,他对修史过程中史料的搜集、史料的辨析、史事的记述都有论列,他希望,“今三史笔削,宜得其人,考证当得其书,庶几可传于世。”
 
正是在汲取了长期以来史官、士人关于纂修三史的建议之后,《三史凡例》得以确定,共计5条仅用135字。它虽然简短却是大统一的元朝关于三史纂修的总则,它是反思前代史书编纂得失的结果,它体现了元代人开展史学批评的现实意义,它也从宏观上规范了三史体例。其中,第一条为“帝纪”书写准则:“三国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这里,把《史记》《汉书》《新唐书》作为辽宋金三史帝纪部分书法的准绳,表明元代史官对汉代、宋代优秀的纪传体史书的帝纪部分的编纂方法是十分赞赏的,而“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则反映出他们赞同唐朝李延寿一视同仁地对待南北对峙政权的态度,即承认辽金与两宋对峙的历史事实,肯定他们各自在历史上的地位,瞿林东先生认为:“第一条是回答了几十年中所争论的‘正统’问题。”也就是说,有关三史帝纪的编纂原则既考虑辽宋金三朝分治的关系而各自为史,又强调如《南史》《北史》那样客观如实记述三朝的历史,且把汉、唐、宋优秀史书作为楷模,体现择善而从的意蕴。第二条“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和第三条“表与志同”,主要明确了志、表的编纂原则一致,根据各史所载,“取其重者”。第四条为“列传”的书写原则,旨在说明列传按照人的身份来划分,大致包括五种: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从表现形式看,多数人物传采用“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也就是说以类传和合传为主,但特别提出了有大功者可立专传。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三国所书事有与本朝相关涉者,当禀。金、宋死节之臣,皆合立传,不须避忌。其余该载不尽,从总裁官与修史官临文详议。”也就是说,在对待辽宋金与元朝相关联的事情上他们主张要审慎对待,即需要请示禀告,但指出金、宋死节之臣,要立传,不用避忌。《金史·忠义传》序也申明:“圣元诏修辽、金、宋史,史臣议凡例,凡前代之忠于所事者请书之无讳,朝廷从之。乌虖,仁哉圣元之为政也。司马迁记豫让对赵襄子之言曰:‘人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成名之义。’至哉斯言,圣元之为政足为万世训矣。”可以看出,不掩忠臣之美,传扬忠义品德是元末史臣的想法,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其实,《忠义传》并不是元代修史首设的传目,《晋书》《旧唐书》《新唐书》都有《忠义传》,但《晋书》为唐所修而两《唐书》为五代、宋所修,他们所记述的忠义之士并不关涉本朝,金、宋死节之臣则是坚决抵抗蒙元政权的人士,这条有关金、宋死节之臣不需要避忌的说明表明了元人的大智慧和超凡的气度。褒扬金、宋忠义之人,表明元人敢于正视历史,这一原则的提出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曲笔,同时关照了现实,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凸显了元朝人立意的高远。第五条“疑事传疑,信事传信,准《春秋》”,这条记事原则意在强调元修三史的信史追求。总体上看,《三史凡例》反映了当时史官在体例上不仅以前代优秀史书的书法为范本,还追求卓越,思想认识上力求公正无私而有益于弘扬正气。
 
从有限的史料看,辽金元三朝的政治家和士人的史学批评主旨在于推动史学的规范发展,三朝实录、《经世大典》、辽宋金三史等的编纂完成无不与史学批评的展开息息相关。同时,力图使史学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也是其史学批评的表现出来的至为重要的倾向,因而辽金元人对批评对象的选择特别重视关乎治国理政内容的史书,如《贞观政要》、《资治通鉴》,而他们的批评言论多是鉴戒思想的阐述,或者说辽金元的史学批评既重视学术层面上的意义,更关注政治统治层面上的影响,可以说有着切实的政治目的。还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讨论史笔,还是评价史书、拟定史例,辽金元人都具有包容的胸襟,彰显着一个多民族文化交融的时代的宏大气概,可以肯定的是,辽金元时代虽然少见史学理论方面较为深刻地的成果,但他们在史学实践的层面上的广泛探讨同样传承中国史学求真和经世的传统,为保持中国史学的连续性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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