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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志|书写与缅怀:明清之际江南私史纂修谫论

 圆角望 2019-11-14

本文首发《关东学刊》2019年第3期

书写与缅怀:明清之际江南私史纂修谫论

彭 志

[摘 要] 明清易鼎之际,江南士人投注了大量精力编纂私史,以勉力争夺对故国信史的书写权。限定私史编纂者的籍贯为江南八府一州、纂修年代为明崇祯到清顺治间(1628-1661)、关涉明清易代史事、史书文本流传至今仍可见共四项条件之后,则可从中爬梳出符合考察范围的至少十二种私史。这些私史编纂者的身份多为抗清义士、故明遗民;史籍体例纷繁杂糅,有编年体、纪传体、日记体几类;所涉史事主要指向崇祯朝事、甲申巨变事、弘光朝事、鲁王监国事等;与官修正史也存在着很大不同。择选冯梦龙《甲申纪事》为例,观照江南文人借助修史活动所隐含的对故国旧君割舍不去的追念缅怀情结。

(《甲申纪事》)

[关键词] 明清之际;江南;私史;历史书写;缅怀故国

肇端于春秋战国时期《左传》《战国策》的编年、国别体例,以及《史记》所开创的纪传体,传统中国逐渐建立起了极强的史学传统。在此语境下的史官角色也变得颇为鲜明,他们日益成为了可对既往情形拥有书写权的特殊群体。但已经发生了的史实,并没有办法做到完全地还原,加之,纂修史书的史官会因知识体系、立场选择等各种主观、客观条件的限囿而尝试着去改变历史的本来面貌。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且多是由胜利者书写,他们会采取趋利避害的方式,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利己观念灌注于史书行文的字里行间。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失败者的身份就会显得很尴尬,他们的言行会被增删、歪曲、遮蔽,乃至于被故意从历史上抹杀掉。换言之,谁能够编修史书,谁就掌握了对历史的书写与建构的权力,也就拥有了影响世世代代的后人接受剪裁之后史事的主动权。

对历史书写权的抢夺是颇为有趣的现象,改朝换代后的新朝,热衷于组织史官去编修前朝旧史,行文中往往会着意凸显出前朝的腐化不堪和本朝的英明神武之间的落差对比,并以此确立本朝取而代之的合法性,这是官方组织纂修正史的最核心出发点,为此,官方会极力防范、压制抱持不同立场的私史的出现。但前朝遗留下来的士人,或者坚守史书客观性的史官,并不会坐以待毙,而是频频尝试在政策禁忌缝隙间的灰白地带游走,他们竭心尽力地编修私史(1),试图与官方意识形态对抗,在正史之外,建立起另外一种自认为更接近于历史真实的阐释体系。双方在历史书写权上的博弈,便构成了中国史学传统中非常重要的两极,后人只有参照两端,才有可能发现藏在重重迷雾之后的真实面貌。

一、争夺历史书写权与明清之际修史热潮研究现状

上文所述士人对书写历史的焦灼紧迫感,在易代之际会变得更加明显,如果再附设牵涉两个不同民族间的替代此类前提,那么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将会赋予其更大的分析价值。明清之际便是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被蔑称为北狄的满族,居然可以由寒冷蛮荒的关外长驱直入中原地带,将曾经大一统的明朝逼迫到江南、华南、西南、缅甸等狭窄一隅,并最终取而代之,这对在文明层次上自视甚高的江南士人无疑是个极大的冲击(2),也成为他们耿耿于怀之处。

清廷定鼎北京之后,在提高满族人地位的同时,也在有意地消解满汉两族之间文明程度上的差异。清廷帝王有着主导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强烈意愿,极致之处就是康熙十七、十八年间(1678-1679)广征遗书、组织纂修《明史》与乾隆三十年(1765)敕定编撰《四库全书》,通过这两次大规模的写史编书活动,基本上已经将清朝之前的华夏历史、文化框架推倒重建。动辄得咎、惩罚残酷的文字狱将汉族士人的锋利之处打磨得所剩无几,只能带着镣铐在划定好的狭窄圈子里亦步亦趋,或者将精力投注到较少政治风险的考据故实中去。但威吓、拘捕、斩杀之类的暴力手段,对敢于反抗、不惧生死的江南士人来说,实在不是很大的问题,相比于死亡的恐惧,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国史实的存留与发扬,显然具有更大的诱惑力。崇祯、弘光、鲁王监国、隆武、绍武、永历、台湾郑氏等各个政权的历史在有清一朝多属于禁忌范畴,“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3)。虽然清廷极力禁毁相应史籍,但仍有着不下千家的史书记载明末、南明史事,出现了“野史之繁,亦未有多于今日者”(4)的炽盛情形,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可归为私人修史,经历过山河倾覆的江南士人有着强烈意愿和持续热情去记录亲身经历或近在咫尺处发生的易代之际的点滴过往。

关于明清之际的修史热潮,前哲时贤已有一定关注,并做出了一些成果。在史书基本文献搜采介绍上,导夫先路的主要是朱希祖和谢国桢两人。《明季史料题跋》是朱希祖的遗著,是书“共收书跋八十二篇,其中关于明季史籍的题跋六十八篇,其他书籍的题跋十四篇”(5),这些题跋对明清之际史料的基本情况有着较为详细的考订,循此可以见斑窥豹,实有按图索骥之助。谢国桢《清开国史料考》则分清初之档册、明时人对于清代之记载、清代官纂及近代追述纂辑之书、朝鲜及日本及其它国之记载四类来蒐辑明初建州卫之设至清兵未入关前的历史资料(6)。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则主要是“以明末清初人士所记当日时事,与通记有明一代史迹,兼及启祯南明者为主,辅以后人所搜辑之资料,有系统之撰述,可补史事之阙者,以次编入”(7)。在三种关涉明季士人修史的基础资料汇编中,以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一书最为详尽,著录了各种体裁的史著多达一千余种,为后学研究此问题提供了扎实的文献基础。

(谢国桢的《增订晚明史籍考》)

在理论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是阚红柳、李瑄和陈永明三人。阚红柳《清初私家修史研究——以史家群体为研究对象》主要讨论了清初时私家修史的社会环境,士人群体的分化与史家群体的划分与研究,史家的地域分布及原因分析,私家修史的发展脉络及史学成就,私史创作走入低谷及其流风余韵等几个专题(8),基本上是属于史学范畴下的研究,对文学及文史可能的互动处较少关注。李瑄《明遗民群体心态与文学思想研究》“寻求治乱之道:明史的修撰与政治制度反思”中分别记述崇祯一朝、甲申朝前后事、弘光朝事、隆武朝事、鲁王监国事、永历朝事、统记南明各朝事等,简述了各类较具代表性的私史,但并未展开进一步的细致解读。(9)陈永明《清代前期的政治认同与历史书写》“从‘为故国存信史’到‘为万世植纲常’:清初的南明史书写”一节则主要讨论了南明史立意从史到礼的转变。(10)以上的学林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的推进提供了根基,在此文献基础和理论思考之上,还可展开相应话题研究的拓展深化。

阚红柳《清初私家修史研究——以史家群体为研究对象》

二、明清之际江南士人修史情况的量化统计

置身于明清易鼎现场的江南士人也十分热衷于编修史书,以书写裹挟在洪流之中的士人对华夷之间改朝换代的多样态度。这些江南士人面对着山河板荡,对易代之际史事的真实传世心怀执念,并希冀通过不竭的修史努力,为故国故君存信史,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已经具有了化身史官的高度自觉。在进入具体讨论之前,先行对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编修的史书予以量化统计。

下表《明清之际江南士人修史简表》行栏设史家\生卒年、籍贯、史书名\卷次、主要内容\体例特征等数项,以揭示私史基本信息;列栏排序则以史书编纂者的生年升序为次。此处表格统计有几个限定性的条件,即史书编纂者的籍贯必须是江南八府一州的士人,史书的编纂年代必须是在明崇祯到清顺治间(1628-1661),史书内容必须关涉明清易代史事,且史书文本流传至今仍可见者。主题无关易鼎史实、江南域外、明崇祯到清顺治时段之外及虽在地域、时段之内却已亡佚的史书均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内。之所以将时段上、下限定为明崇祯元年(1628)至清顺治十八年(1661),源于这些史书的编修时间距离两朝易鼎巨变发生最近,因此,此类对历史的书写更具有现场感和真实性,是一种接近于历史现场的记录。如果将时段下限扩展至清康乾时期,虽然讨论的史籍样本会更大些,但远离明清之际三十四年间编修的史书,会因官方意识、年代较远等主客观因素的介入,而不再具有易代之际江南士人真实想法的特征。

明清之际江南士人修史简表(11)

①[明]冯梦龙编撰:《甲申纪事》,魏同贤主编:《冯梦龙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页。

②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北京:北京出版社,2014年,第497页。

③[明]陈贞慧:《山阳录》,王德毅主编:《丛书集成续编》第197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第705页。

三、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纂修私史的质性评鉴

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编修存世史籍的数量肯定多于以上所列的十二种,这里只是择其要者以观之,但其基本面貌已可从这些样本中约略得见。此间的江南士人纂修的私史基本特征可从史籍编纂者身份、史籍体例、史籍内容、私史与正史的关系四个方面予以发掘。

其一,从史籍编纂者的身份来看,构成较为复杂,主要为抗清义士和故明遗民。史籍编纂者有在明亡后坚持参加抗清斗争者,如夏允彝、夏完淳、张煌言等。夏氏父子为故明殚精竭虑,先后投水殉国、不屈就义;张煌言则辅佐鲁王朱以海,在浙东、舟山、东海等地为抗清活动游走十九载。有在新朝选择隐退避世者,如谈迁、许令瑜、高承埏等。谈迁在故明有诸生功名,入清不仕,并因丧国巨痛改名换字;许令瑜,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任仙游知县,明亡后,“弃官归隐翠薄山房,结五噫亭,寝卧食息其中,不与人世通声问……诗皆乱后之作,春与鹃啼,秋与猿吟,不足以喻其哀怨”(12),清顺治七年(1650)发愤而卒;高承埏,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官宝坻知县,明亡后,隐居不出,但以藏书解忧。抗清之士和故明遗民编修的私史不同于贰臣修史,贰臣因其变节身份,因此必须寻找到对故国抱持感情与追求新朝政治生命两者之间的平衡,诸多被清廷划归为禁忌的领域,贰臣很少有直接敢于触碰者,如吴伟业《绥寇纪略》十二卷、汪光复《航海遗闻》一卷、邹漪《启祯野乘》两集二十四卷等贰臣群体撰写的明清之际史书便会在客观性上被频频诟病,如后人评骘邹漪《启祯野乘》:“阅无锡邹漪《启祯野乘》,有传无纪,词语鄙劣,乃并叶小鸾亦入闺阁传,标之曰女仙,成何体制?忆全谢山《鲒埼亭外集》中有《绥寇纪略跋》,谓多系邹漪窜改,颠倒好恶,直为无忌小人,其所纪盖可见矣。”(13)李慈铭从史书体制、用词、史料等多方面将邹漪《启祯野乘》批驳得一无是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抗清之士和故明遗民不会或较少会受限于清廷制定的史书纂修的重重限制,在反映那三十四年间的史事时,能够更加接近于历史真实,如后人评价许令瑜《孤臣述》:“余读许先生《孤臣述》,流涕曰:‘嗟乎!天降丧乱,忠臣憔悴而死,至于感愤牢愁,作遗篇以见志,若黄门许先生亦岂不悲哉。’”(14)翻览史书竟能激发起读者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深度共鸣,可谓是极高的赞誉之辞。

(吴伟业《绥寇纪略》十二卷)

其二,从史籍纂修体例来看,明清之际江南士人所修私史中编年体、纪传体、日记体等应有尽有,更有杂糅了各种形制的不太规范的史书。江南士人热衷于修史,但这个群体里很多人并不曾有过专门的学术训练和史学修养,因此形成了杂糅性的史书,在质量上也会显得良莠不齐。陈济生,字皇士,号定斋,官太仆寺丞,明亡后,隐居奉母不仕,清顺治朝初年编刻《天启崇祯两朝遗诗初集》十卷、《明诗赏奇》四册等。陈济生的《再生纪略》以日记体记叙其不幸遭遇到李自成部农民军攻占北京,将其逃避战乱、急遽南归的路途所见所闻俱每日记下,整理成卷,作者自叙其创作心理:“予今日载笔纪实,视唐宫人再生,说天宝时事,更觉悲惨。兴言及此,涕泗交顾矣。其姓名事迹,目所睹、身所历者,勿论。他或访自长班,或传诸道路,不无小异,亦有微讹,然十分之中,已得八九。至于语次无伦,修饰未至,兼望观者怜而谅之。”(15)言语之间除了表现亡国流离之悲外,提及史料来源于亲身经历及街谈巷议,此类特殊时期的史书便不太符合海内晏平之时设馆修史所要求的严谨客观,因此难免会出现“北都陷,南还,著《再生记》,顾仓卒传闻,不尽实也”(16)的状况,即使存在史实讹误的情形,作为李自成部农民军攻陷北京的亲历者,其记载在与其它史书对勘后,依然具有很大的史料价值。陈贞慧,字定生,明诸生,曾入复社,并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与吴应箕、顾杲草撰《留都防乱公揭》声讨奸臣阮大铖,入清后隐居,不入城市十余年,著述有《雪岑集》《皇明语林》《秋园杂佩》等。陈贞慧《山阳录》一卷,是书主体部分由五先生赞、乙酉四君子赞、十子篇、又二子篇、伯仲篇等部分构成。以乙酉四君子赞为例,赞体起源甚早,刘勰《文心雕龙·颂赞》便有阐述,任昉《文章缘起》陈懋仁注:“赞,飏言以明事而嗟叹以助辞也。四字为句,数韵成章,盖文约而寓褒贬也。”(17)可见赞体不仅有韵律上的要求,更有语意褒贬之功能,《山阳录》中的几篇赞皆属于人物赞,乙酉四君子赞分别揄扬侯峒曾、徐汧、夏允彝、黄淳耀四人事迹,此类以赞体入史书在官修正史中较为少见,也说明了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纂修的私史在体例上情形颇为复杂。

其三,从史籍所涉内容来看,主要指向有崇祯朝事、甲申巨变事、弘光朝事、鲁王监国事等,几乎囊括了明清易鼎的重要史事。在南明的几个流亡政权中,江南主要归属于弘光帝和鲁王,江南士人中参与这两个政权的士人尤其多,因此,记录、书写此两朝史事的私史也颇多。黄宗羲在明亡之后曾一度召集数百名乡勇,成立“世忠营”起兵抗清,兵败后入清拒仕,以遗民自居,著述终老。《弘光实录钞》四卷,成于作者居于余姚黄竹浦时,即清顺治十五年(1658)(18),史料多来源于弘光朝邸报,以及作者的见闻。在《弘光实录钞序》中,黄宗羲交代了编修此书的目的:“寒夜鼠啮架上,发烛照之,则弘光时邸报,臣畜之以为史料者也。年来幽忧多疾,旧闻日落。十年三徙,聚书复阙。后死之责,谁任之乎?”(19)为故国珍藏史料,传承国史为当仁不让之责任。是书系编年体,所记叙史实介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夏五月到清顺治二年,即南明弘光元年(1645)闰六月间,重要史事有乙巳大学士史可法出督师于淮扬,乙丑马士英奏翻钦定逆案,丙寅太仆寺少卿万元吉上封事,丁丑草莽孤臣刘宗周恸哭时艰上陈四事等(20)。瞿共美,字叔献,诸史无传,瞿式耜族人,曾任南明永历朝行人司行人,随式耜留守桂林(21)。瞿共美《东明闻见录》一卷,纲目体,“每条先大书为纲,而后系以详情,择要记载隆武、永历两朝大事,或附以杂记及评论”(22),因瞿共美是瞿式耜的族弟,对后者事迹记载尤其详尽,并对其忠烈言行推崇有加。是书所记史事有湖广巡抚何腾蛟督川广江诸路兵马,安国公刘承允遣兵次于桂林,征蛮将军思恩侯陈邦傅复梧州,豫国公金声桓、建武侯王得仁围赣州等(23)。

其四,从江南士人编纂的私史与清廷官修正史的关系来看,两者存在着明显不同。正史由官方征召、组织士人修纂,史书的编修体例、内容取舍、观点政治正确与否都有着极其严格的限制,基本上来说,正史修撰过程中,每成一卷,便需要呈献给帝王审阅把关,因此,可以说编修正史是戴着镣铐跳舞,且士人需要对规则要有精准把握,以避免拂动龙须而遭遇祸患。私史纂修则自由度极大,士人可以择选各种史料,采用灵活体例,而不用去过多考虑史书是否有违碍之处。基于此,在某种程度上,私史因较少有其它因素的介入和干扰,可能更接近于历史原貌。具体到清康熙十八年(1679)开明史馆,准备对前朝历史作一番系统的整理,在此之前,提请编修《明史》的奏疏便多次出现。而在《明史》九十多年的编修过程中,参考了众多的史籍,如果将其和谈迁《国榷》展开对比,便可发现同样是记叙有明一朝二百七十六年历史的史书,私史和正史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举其要者,诸如后金南下烧杀抢掠、对袁崇焕的评价、南明弘光朝事等,乃至于在“蛮夷”等具有蔑称其他民族的词汇字眼上都会有明显不同。

(《明史》)

四、冯梦龙《甲申纪事》及其对故国的缅怀

在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的修史之风中,还有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即文人修史。虽说在古代士人思维里未必会有明确的文学、史学的学科分类,但以身份角度衡量之,文人与史官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文人写诗与史官写诗,文人修史与史官修史会因各自知识背景的不同而存在着较大差异。

冯梦龙一直以来留给人的印象可归属于文人范畴,以三言、民歌、戏曲的创作与整理著称,此外,他在讲史类话本小说上也颇有造诣,如《东周列国志》之类。身处明清易鼎巨变的冯梦龙也曾参加过抗清斗争,《甲申纪事》便是在这期间编纂而成。在冯梦龙自撰的《甲申纪事叙》中,交代了编修目的:“甲申之变,天崩地裂,悲愤莫喻,不忍纪亦不忍不纪。余既博采北来耳目,草《纪事》一卷,忠、逆诸臣,别为《绅志略》,私备遗忘,敢云传信……至于倡义讨逆诸檄,总见薄海臣庶之同心;奏疏书议诸篇,多关国家经济之大略,并加采拾,以供观览。”(24)为故国存信史的意愿很是强烈,并说明了史料来源与分类情况。

(《东周列国志》)

《甲申纪事》前十二卷基本上都是南明弘光朝诸位大臣谕旨、塘报、奏疏、议论、日记的汇编,如《兵部右侍郎徐人龙檄》《移京省公讨逆闯告文》《臣工共图实著疏》《中兴制寇策》等等,此种史学杂著的体例,从这些历史参与者的文章里可以见出当时政治情形的风云突变。《甲申纪事》比较具有特色的是卷十三,汇辑了大量同题追悼诗文,韵文大量进入史籍,颇具特色。

崇祯帝在煤山自缢殉国后,普天之下的士人写了大量的诗文去怀思这位虽有壮志,却身逢乱世而难有作为的可怜帝王。在《甲申纪事》中搜采的江南士人创制的悼念崇祯帝的诗篇中便有长洲人沈颢、太仓人周西臣、锡山人顾谦等撰写的同题《哭大行皇帝》。举长洲人尤侗的二首为例,其一曰:“恨满京华几日销,东风啼血下江潮。汉家陵阙铜驼哭,周室山川离黍谣。望帝归魂思杜宇,湘妃埋泪怨琼箫。龙楼钟鼓今安在?惟有乌雅早晚朝。”其二曰:“新亭风景又何云,野老深山哭旧君。无计攀龙留帝御,何年系马拜尧坟?秦廷七日孤臣泪,江上六千君子军。独有书生无一用,犹能草檄复讐文。”(25)对崇祯帝壮烈殉国的追悼,或者上溯至漫漫历史上有同样悲惨亡国遭际的帝王,或者极尽笔墨刻绘臣子对帝王罹难的创痛巨深,江南士人对先帝自经归去的长歌当哭之情可见一斑。

虽然文人修史,因其不具有系统的史学训练,编修出来的史书往往不符合既有形成的体例,呈现出杂糅纷呈状,但正是这些历史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不仅丰富了史书的体例,而且未经过史官的汰选和加工,某种程度上,应更接近于客观和真实。他们都是重大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者,殚精竭虑地在书写着易代之际的国史,也同样在塑造着国难之下的士人心史。“国可灭,史不可灭,后之君子能无遗憾耶?”(26)“夫史书之作,鉴往所以训今。”(27)明清之际的江南士人正是在为故国存信史和总结亡国教训中,接续编修当代史。存史、存明、存己,在这个逻辑层次之中,修史成为了这些虽身体搁置在新朝,精神却依然游荡在故国的江南士人安放分裂身心的寄托之一了。在前赴后继地纂修故国史书的过程中,明清之际的江南士人终于在上穷碧落下黄泉之后找寻到了继续在新朝活下去的理由。

[作者简介] 彭志(1990-),男,文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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