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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旧厂房“长高” 政府发“红包”

 神州国土 2019-11-01
为全面激发企业技改投资活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近日,浙江省海宁市出台了《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争通过3~5年时间努力,使全市工业企业厂房平均容积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以上,新增厂房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节约土地1万亩以上,增加工业投资300亿元以上。

  《办法》明确,旧厂房改造坚持“企业自持、产业明晰、亩均提效”的原则,申请实施改造的企业需在工业园区内,满足消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能有效增加生产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在政策引导下,企业通过改扩建厂房形式向空间要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对旧厂房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办法》从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财政奖励等方面进行激励和引导。在审批流程上,按照“同步备案、同步整改、同步验收”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准入、建设、不动产权证换发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办理流程。在建设环节上,明确了“零地”技改企业红线范围内的容积率、建筑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绿地率在满足景观要求的前提下,不再设定下限;符合消防规范及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建筑密度可不作要求。在财政奖励上,对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改造后厂房容积率超过市定行业标准30%以上的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不等的奖励,对应项目还可获得12个月3%的贴息补助。

  同时,《办法》对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对“零地”技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指导服务,也要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对企业承诺的内容进行严格监管,企业未按承诺内容执行的,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政策。

  这次出台的政策“红包”,着力在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上下功夫,给中小企业赋能,帮助海宁企业应对外部形势变化,是海宁市推进品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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