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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养老市场,“医养结合”是趋势,机构审批登记程序早学习

 资源分享大叔 2019-11-02

据前瞻研究院预计,2019年中国养老行业市场规模将达6.8万亿元,2019年~2023年的年复合增速约为17.13%,到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8万亿元。这一巨大的市场引起投资界的极大兴趣,纷纷入驻。

今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有志于发展养老事业的人可以先学习。

未来的养老市场,“医养结合”是趋势,机构审批登记程序早学习

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1、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2、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的,依据规定,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养老院开设二级医院 ,实行“两证合一”。

4、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当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办人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未来的养老市场,“医养结合”是趋势,机构审批登记程序早学习

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1、公立医院申设养老院 ,向民政部门备案,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2、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

3、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表述。

4、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各级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

5、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民政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

未来的养老市场,“医养结合”是趋势,机构审批登记程序早学习

新建“医养结合机构”

申请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对于申办人提出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即同时提出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卫生健康、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未设立政务服务机构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让申办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未来的养老市场,“医养结合”是趋势,机构审批登记程序早学习

“医养结合”的具体实施步骤就是医疗机构新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新建新设医疗机构,一体化的管理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国家政策是大力提倡的。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这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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