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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孩子大吼打骂了!这4条管教要领,既简单又有效……

 曾仕强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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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2300字,深度阅读需11分钟,受益终生|

身为父母,大家都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就是到底该如何管教孩子?

很多父母热衷于学习别人的各种方法,其实,管教的方法不必和别人一致,也不可能一致。

因为每一个家庭的环境,每一个子女的需求并不相同,必须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甚至所面临的事情相同,也应该采取不一样的方法。

原则相同,而方法不同,才能因应个别差异,适应各种不同的需求。

不管你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在管教孩子层面,因应孩子不同的年龄段,我们分享4大要领,给大家做参考。

1

对婴儿、幼童,

尽量采取协助、示范的方法

一个人的自信心奠基在出生之后8-18个月之间,短短10个月的时间,对一生产生的影响最大。

这段期间,母亲是最重要的因素,而且几乎是唯一的因素,对婴儿的智能具有无比的影响力。

母亲在婴儿8-18个月这一段时期,不但要充分表达对婴儿的关爱,而且要通过示范、教导和协助的方式,严格要求婴儿遵守父母所订的规矩。

中国人常说教子女要趁早,早到什么时候?早到出生就应该开始,特别是八个月大到十八个月大的时候,更应该充分把握,好好地教导。

婴儿两岁以后,进入反抗时期,对父母产生强烈而且不断的抗逆行为。这时候父母除了继续采取示范、教导、协助等方法之外,必要时要施以轻度的体罚。当然,婴儿还小,千万不可以过重,以伤害婴儿。

从婴儿开始,就要教导子女服从父母的引导。服从并不是的天性,而是后天学习得来的习惯。

父母在这个阶段,不可以过分严厉,以免抑止婴儿探索四周环境的好奇心,将来更不可能有良好的创造力。父母必须耐心地一步一步引导,培养婴儿服从的良好习惯。

2

对儿童、少年,

尽量采取讨论、讲解、说明、批评等方法

理想的状况,应该是子女9岁以后已经奠定良好的基础。随他年龄日愈增长,自由自主的尺度愈来愈大,规定的要求愈来愈少,这时候不但体罚应该减少,而且最好的现象是10岁以后就用不着体罚。

体罚的真正目的,应该是为了达到不体罚的境界。小时候受小体罚,一辈子不必接受体罚,这才是体罚的最大功能。

从小就不知道被体罚的滋味,心中无所戒惧,以致长大后为所欲为,终致遭受重大的体罚,说到底都是父母的错误引导所致。

父母对儿童、少年阶段的子女,最好避免直接式的管教,尽量采用讨论、讲解、说明、批评的方法,主要让子女建立并确立自作自受的信念,明白行为必然产生行为的后果。

自己所制造的行为后果,必须由自己负起全部的责任,也就是自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无法逃避一切的后果。

当子女不负责任的时候,父母必须让女吃一些苦头,他才会吸取教训而及时改过。

愈早让子女明白自作自受的道理,愈容易养成子女自主律的习惯。经常以事实来证明自作自受,使子女知道一切后果都是自己所种的因,不必怨天尤人,对子女的管教有很大的帮助。

比较有效的方法,是通过讨论和说明,和子女共同设定明确的行为界限,制订合理的生活规划,作为新式的家法。

子女在行为界限内享有相当的自由,但是一旦违反家法,那就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一概依照家法执行。

3

对青年时期的子女,

尽量采用自律、自主的方法,

让子女先管好自己的行为

青年时期的子女,应该已经从依赖父母的阶段变成一个成熟的大人,和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互相尊重而又互相帮忙。

父母如果拒绝子女长大成人,始终把青年子女看成不成熟的小孩子,那么子女也就永远长不大,让父母背负更大更多的责任,对亲子双方都有害无利。

管教子女的目的,不是为了管理子女的行为,不是为了要求子女服从父母的命令,更不是为了希望子女光宗耀祖,实际上父母是通过以上所说的种种过程,让子女充分学习独立生存和发展的生活方式。

不过中国人所说的“独立”,是在家族中或家庭中独立,而不是离开走出式的独立。

青年时期,或者更早一些的少年时期,子女的同伴和荷尔蒙的影响已经开始取代父母的地位。一般父母都会抱怨子女愈来愈自我,甚至愈来愈自私。行为的粗鲁,宁可依赖朋友而不愿和家人沟通,更是父母难以忍受的事实。

而青少年时期的子女,却也觉得父母所教导的道德价值,似乎都是过时的老古董,要不然就是虚伪的假面具。

子女到了青年时期,父母最好退居顾问的身份,暂时不要有所作为,抱持静观其变的态度,先由子女自律自主、想不通时再来向父母请教,或者父母看出有什么偏差时再主动给予辅导。

父母对于青年时期的子女,可以约法三章:

  • 第一,凡是绝对不能违反的言行项目,通过说明和沟通,无论如何不可以触犯,没有例外,也没有理由可讲。

  • 第二,凡是有限度的言行自由,把范围确定出来,由子女自行决定弹性遵从的尺度,父母不再干预。

  • 第三,子女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由子女自行斟酌有没有跟父母商量的必要。

4

父母管教子女,

要随机、随时调整实施

以上所区分的婴儿、幼童、儿童、少年、青年阶段,并不是固定而一成不变地采用某些方法。

父母要依据子女的个别差异,作出合理的调整,并且随时实施机会教育,不必有所拘泥。

每一个子女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要将他们拿来比较,也不可以采用同样的管教方法。随机实施不同的管教,才能够适应个人不同的需要。

所以,父母管教子女,要经常检讨,哪一种方法对哪一个子女有效,哪一种方法对哪一个子女无效,并且随时加以调整,以求有效。

方法的好坏,可以从所得的效果来评定。

父母必须时常反省,所用的管教方法合适不合适,效果怎么样,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而最要紧的便是所用的方法会不会伤害到子女,如果有这样的可能,必须赶快设法避免。

总之,管教子女,要想效果良好,选用合适的方法非常重要。

方法不对,常得花费很多心力而效果不彰;方法合用,自然觉得轻松愉快。

最后,所谓有效的管教方法,永远是爱心的传达。父母的爱心能够传子女,让子女自然地感受,那就是有效的方法。

本文内容:曾教授家庭教育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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