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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还敢罔顾信用?信用惩戒正震慑“王思聪们”

 恰恰365 2019-11-11

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获悉,因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10月12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6月2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悦人民币3699893元,并支付此款自2018年12月5日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此前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网被执行人信息显示,王思聪,于2019年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高消费'?

在前面提到的案件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被执行人”,一个是“被限制高消费”,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成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高消费”呢?我们来听听法律专家岳屾山的解读。

法律专家 岳屾山:一般来说,我们说的“被执行人”就是指那些因为没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被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人。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那么人民法院就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那么这个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

“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

众所周知,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便是上了失信人黑名单,无法继续大手大脚高消费。此案中所谓“限制高消费”,是否等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听专家解读。

法律专家岳屾山据此表示:

1.“限制高消费',指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限制消费令”和列入“失信黑名单”其实不是一回事。因为“限制消费令”是有相应的范围,它针对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来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这一类可以限制消费行为。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定范围比“限制高消费”更广

“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黑名单”针对的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这里面就不是单指的给付义务,因为确定的义务可能是给付义务,也可能是要求作出某种行为,有可能是赔礼道歉,或者是有的案件要求进行过户,或者履行相应的行为义务的时候,所以“失信黑名单”是比限制消费令范围更广。而且,“失信被执行人”,是需要具备几个条件才能被列入的,首先是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有可能有下面几种情形: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是隐秘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还有违反消费令的。而且,“限制消费令”是针对消费领域,是要求他不能够进行某些消费,但“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是被联合惩戒,针对的不仅仅是消费领域,可能还涉及其他领域。

被限制高消费后 哪些行为不能有?

也就是说,即便王思聪已经被限制高消费,但王思聪暂时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那么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哪些行为不能有呢?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档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为何出台“限制消费令”?如何监督?

出台“限制消费令”,目的何在、如何监督?被执行人一旦被发现高消费行为,又该当何罪呢?

据此,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

1.出台“限制消费令”,是为了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诚信机制建设,从而最大程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被执行人一旦被发现高消费行为将录入信用系统,失信执行不仅仅是公开,而是多部门联合惩戒;

3.被执行人一旦被发现高消费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他进行拘留、罚款,情形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

除了“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以外,刚才也提到“失信被执行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这其中,就有累计2682万人次被限制购买飞机票,596万人次被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在这里“乘飞机”和“乘动车高铁”均属于高消费,而慑于信用惩戒,共有437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杨泽宇_NF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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