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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仆人价格:人比狗贱

 思明居士 2019-11-11

我们经常在清代剧比如《铁齿铜牙纪晓岚》《康熙微服私访》中可以看到某些赌徒因为赌输了钱,没法还,就拿妻子儿女抵当。有时还会在大街上出现一位女子卖身葬父的情景,由此可见在清朝,买一个仆人的价格也就是一次赌博的钱,或者一副棺材钱。

清代仆人价格:人比狗贱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在清乾隆年间,京城的粮价大约15文钱/升。一升米按照最多1.25斤来算,今天的米价大概2元一斤,也就是说一升米价格为2块5。清朝规定1两白银可兑换1000文铜版,所以说乾隆晚期,1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代200元人民币足有。也就是,清乾隆时期,一个奴隶的价格仅仅1200元,还不如现在的一只拉布拉多犬,真是狗比人金贵!

清代仆人价格:人比狗贱

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卖身的人,封建社会基本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很多人穷困潦倒一生,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只能卖身求荣,而这里的荣,也不过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两口饭不挨饿,所以市场不缺货源,价格就会被人为压低,几两碎银就能买一个奴仆的现象,在清朝屡见不鲜。

清朝的奴婢中,丫环特别多,是社会上的一大群体。清朝的有钱人家里,都是需要有丫环伺候的,除了王府用的是包衣,其余大户人家,用的是“户下人”,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家奴。那个时代,天灾人祸很多,也没有节育,许多穷人家的女人就是不停生孩子,养不活了,就卖给有钱人家当丫环,好歹能有口饭吃,不至于被饿死。被买卖的人如同普通商品一样,他们没有所谓的人权,他们的人生掌握在别人手中,他们的价值也由他人来评判,作为商品,还把他们分为三六九等,所以买卖的价格而由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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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是平常年景,个别家庭过不下去了,才卖妻儿子女,价格一般要5两银子起步。不过,这是人口贩子的“收购价”。等他们将买来的奴婢再转卖的时候,长相好的女子能卖个几百两银子。例如清朝著名的“扬州瘦马”(为盐商圈养的歌女婢女),价格不菲,是绝对的暴利行业!

卖身为奴中,也有终身制和短期之分。短期的是有工钱的,少则每月两三两,多则五六两银子。终身制的可以不给银子,只管饭就行。当然,一般大户人家,都会给奴婢一些钱,以供其日常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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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想赎身几乎不可能!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终身为奴者,更没有赎身一说。清代的赎身最早有官方规定的是旗人家奴的赎身,主要看为主人的效力程度,可以令其赎身为民。但是后来在雍正乾隆两朝的时候,对于奴仆赎身的问题,有过数次反复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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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已经过去,人人平等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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