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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情操论

 zym48k409g69cq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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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88 字  |  🎵 24 分钟

亚当·斯密思想体系的奠基之作,
用科学归纳的方式解释人类的道德规范。

亚当·斯密一生写过两部重要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国富论》为他赢得了 “现代经济学之父” 的赞誉;而《道德情操论》却是斯密更为珍视的作品,先后五次修订,最后一版在他去世那年才完成。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细致而深刻地观察了人性的方方面面,为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富论》是从人性中 “自利” 这一个维度出发,推导出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可见,《国富论》只是《道德情操论》在一个方面的应用和展开,不充分理解《道德情操论》,也就不可能完全理解《国富论》。

在这本《道德情操论》里,斯密并不是要给人类规定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他扮演的不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道德立法者角色,而更像是一个道德科学家。他敏锐地观察人类的情感、动机和行为,然后用一种带有科学归纳味道的方式,解释人类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些道德规范。他这个道德科学家做的工作,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温度的。这本书就为你展现亚当·斯密这位 “现代经济学之父” 的敏锐眼睛和细腻心灵。

你将听到:

1. 斯密为什么认为同情是人类道德的基础?

2. 人类如何从同情发展出良知、道德和德性?

3. 斯密如何改造西方传统的德性理论?

4.《道德情操论》如何为斯密的整个思想奠定基础?

5. 为什么说不理解《道德情操论》,就不能充分理解《国富论》?

书籍信息:

书名:《道德情操论》

原书名: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作者:[英] 亚当·斯密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译者:宋德利

出版年:2011-1

页数:346

定价:28.00 元

丛书:译林人文精选

ISBN:9787544714808

关于作者

亚当·斯密,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曾任格拉斯哥大学逻辑学、道德哲学讲席教授,格拉斯哥大学校长,苏格兰海关关长,主要著作是《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

关于本书

亚当·斯密在36岁时出版了《道德情操论》,这本书为他在欧洲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他一生不断修订本书,第六版直到他去世的1790年才出版。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细致而深刻地观察了人性的方方面面,为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斯密特别关注人类如何从“同情”这种基本情感发展出道德,这让他成为“情感主义伦理学”的重要代表。

核心内容

斯密认为人类的“同情”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基于人类的想象力产生的同情与社会生活的需要,让人们调整自己的情感从而与他人协调。这种协调要求人们预设一个“公正的旁观者”视角,也就是“良知”。从这个公正的视角出发,经过普遍化,我们就有了各种道德规范。如果人们将普遍的道德规范内化,就形成了稳定的品格和德性,这就是道德发展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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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好,我是刘玮,欢迎每天听本书。本期我要为你解读的书是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说起亚当·斯密,你一定听说过他的《国富论》,斯密因为写了《国富论》而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但其实,这两本书比起来,《道德情操论》反而是斯密更珍爱的作品。为什么这么说呢?亚当·斯密自从36岁的时候出版了这本书,在他的有生之年,就不断修订,最后经过大规模修订的第六版直到他67岁去世那年才出版,这时距离第一版已经过去31年了。可见,在斯密的心中《道德情操论》的重要地位。而且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读懂《道德情操论》,我们也就不可能完全读懂《国富论》,至于为什么这么说,我先卖个关子,答案会在音频的最后为你揭晓。

《道德情操论》不仅在斯密的心目中有重要的位置,在西方思想史上也举足轻重。斯密和比他大十几岁的大卫·休谟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两大代表。所谓的情感主义伦理学,就是主张人类的情感,而不是理性,才是道德的基础。相比于休谟,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对于人类情感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经常有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洞察;斯密也比休谟更好地解释了人类如何从最基本的情感发展出道德规范的过程。斯密在两百多年前的观点,直到今天依然影响着伦理学家对于道德本质的思考。

下面,我会分三部分来为你解读《道德情操论》这本书:第一,斯密为什么认为人类道德来源于同情这种情感?关于同情,他提出了什么精彩的论述?第二,斯密如何从同情中推导出良心、道德规范和德性这些概念,也就是说如何从情感上升到伦理道德?第三,斯密的道德理论与他的经济学之间有什么关联?为什么我会说不读懂《道德情操论》,就不可能完全读懂《国富论》呢?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了解一下斯密如何论述同情这种情感,为什么认为同情才是人类道德的起点。

斯密的伦理学被称为“情感主义”,因为在他看来,一切道德原则说到底都是人类情感的产物。这种情感主义在中国儒家思想中非常典型,比如孟子就说过:“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里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就是我们的自然情感,它们是仁、义、礼、智这些道德规范的萌芽和开端。

但是这种思想在西方哲学里却非常少见,整个西方伦理学的传统要么主张理性,就像柏拉图主义所说的让欲望完全服从理性;要么是主张感觉,比如伊壁鸠鲁主义认为,快乐的感觉就是幸福的根本;要么就是主张信仰,比如基督教的各种思想流派就把信仰、希望和爱当作最高的价值。但是在17到18世纪的苏格兰,却形成了情感主义这个重要的流派。斯密当年在格拉斯哥的老师哈奇森、好友休谟,都是这个流派的代表,而斯密更是把情感主义发展到了最完善的程度。

在《道德情操论》的开篇,斯密就提出了整本书中最核心的观点:同情是人类道德的根源。斯密认为,任何一个人,哪怕他再自私、再邪恶,都拥有一种本性,这种本性让他去关心别人的命运,为了别人的幸福或者不幸而感到快乐或者痛苦,这就是同情。斯密在这里用的词是 sympathy,这个词我们通常都是翻译成“同情”,主要指我们对他人的不幸产生的感情。但是斯密用的是这个词的本义,就是可以和他人共同感受到某种情感的能力,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的情感,因此用“共情”其实更准确一些。不过下面我还是统一用“同情”来讨论。

同情是从哪里来的呢?毕竟当一个人遭受病痛的折磨,我们这些站在病床旁边的人,是没有办法感受到完全相同的痛苦的。我们怎么能确定,自己可以了解别人的情感呢?这就要归功于人类的想象力了。想象力替我们完成了人和人之间情感上的跨越,让我们感到似乎进入了对方的身体,在一定程度和对方成了同一个人,对于他所处的情境做出和他相同的情感反应。斯密认为,这种基于想象力的同情是一种随处可见的心理事实。比如,我们看到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狠狠地扇了一耳光,自己的脸也会跟着发烧;看到一个舞者曼妙的舞姿,自己的身体也会随之扭动;我们会为戏剧里面的有缘人终成眷属感到温暖,为冤案昭雪感到舒畅。

斯密认为,人类想象力的一个基本倾向,就是要在自己与他人之间达成一致。因此产生同情之后,我们还会很自然地将自己的情感与对方的情感进行对比。自己和他人情感上的和谐,会让我们感到快乐,这就是为什么志同道合总是让人心情愉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分享别人的快乐能够让快乐增加,而分担别人的痛苦能够让痛苦减少。比如,当我把比赛胜利的好消息告诉朋友时,除了获得胜利的快乐本身,我还从朋友的快乐中,获得了情感认同带来的快乐,这样我的快乐就增加了。而当我因为失恋而难过的时候,一个愿意坐在我身边,也面带悲伤的朋友,就会让我感到安慰。因为在他的认同中,我感到了情感上的一致,这种一致会给我带来一定程度的快乐。这种快乐虽然不足以抵消失恋的痛苦,但是毕竟在负能量里面加入了一些正能量,所以我的痛苦就会有所减轻。

相反,如果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情感上的不一致,就会感到失望和痛苦。假如我跟朋友说完自己失恋的痛苦之后,他不但没有感同身受,反而数落我不该这么婆婆妈妈,或者对我的处境幸灾乐祸,那我的痛苦就加倍了。因为在失恋的痛苦之外,又加上了自己的情感没有得到认同的痛苦。斯密认为,幸灾乐祸是对他人“最残忍的伤害”。

我们之所以会很自然地和他人进行比较,除了想象力本身的贡献之外,还因为人都是社会性的动物,总是和他人生活在一起,而其他人就是我们的镜子。假如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我绝对不会在乎自己是美是丑,是道德还是不道德。美与丑、道德与不道德的观念,都是因为有别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用鄙夷的目光告诉我,我可能很丑,我可能很不道德;用羡慕的目光告诉我,我可能很美,可能道德水准很高。在这种比较中,我们希望与他人的看法保持一致,从而可以更好地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常常需要观察别人对于同一件事情的情绪反应和自己的是否一致,由此来确定自己的情绪反应是否恰当。就好像我讲了一个笑话,如果周围的听众都发出会心的笑声,我就可以肯定这个笑话是恰当的;如果大家面面相觑,我也就能够判断,自己的笑话要么没有戳中笑点,要么在这个场合下很不合适。

我们通常都会对自己的亲身经历产生更强烈的情感,而对他人情感的体验就会打一些折扣。因此斯密认为,我们总是需要调整自己与他人情感之间的关系,使二者达到和谐。调整情感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旁观者提升自己的情感体验,尽量体谅当事人的情感,比如对于当事人的悲伤感受到更多的难过,对当事人的不公待遇表现出更多的义愤。如果旁观者能做到这一点,就会让当事人觉得他和蔼可亲、宽厚仁慈。调整情感的另一种方式,是当事人尽量将自己的情感调低,从而达到与旁观者相应的程度,比如在悲伤或愤怒时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这样的调整会让别人感到当事人非常自律和节制,甚至对他产生崇敬之情。如果能同时做到这两个方面,既能够克制自己的情绪,又能够提升对他人情绪的感受,一个人就拥有了非常完美的人格,能够在和他人的交往中,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在我看来,斯密的这个观察就非常深刻,你可以想想自己周围那些交往起来特别舒服的人,是不是都具有这样的特征?他们既会对自己的情感表现得比较节制,又能够很好地体谅别人的情感。

这就是《道德情操论》第一个要点,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如何通过想象力的作用产生,又为什么能够成为道德基础。斯密解释了在当事人感到快乐或者悲伤时,这些情绪如何作用在观察者身上,带来类似的感受。而在观察者身上产生了这些类似的感受以后,又反过来会给当事人带来什么样的感受。这种与他人的情感保持一致的意识,就是我们道德意识的根源。

我在这里还想顺便说一下,演化论生物学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斯密的观察。达尔文就曾经试图用同情来解释人类道德的产生,但是达尔文并没有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当代生物学家发现,黑猩猩和很多高级哺乳动物,都有同情或共情的能力。比如黑猩猩看到同伴受伤,会留在它身边照看。同情也解释了有时候一只雌性动物,会养育非同类动物的幼崽。你可能听说过“狼孩”的故事,这就是因为母狼看到人的小孩无依无靠之后,产生了同情的结果。这种产生同情的能力也是那些高级哺乳动物,产生接近人类的道德规范的原因,比如互惠性、严格的等级秩序、惩罚违反规则的行为,等等。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就进入第二部分,来看看同情和人类的道德生活有什么关系?从同情中如何发展出更复杂的道德观念?

斯密认为,人们对于一个行为是好还是坏的道德判断来自不同的情感反应。如果对一个行为产生了赞同和感激的情感,我们就会认为那个行为是好的,应该予以奖励,比如乐善好施;如果对一个行为产生了厌恶和怨恨的情感,就会认为那是坏的,应该加以惩罚,比如伤害无辜。我们前面提到,想象力和同情,会有一种自然倾向,让我们调整自己的情感,和他人的情感保持一致。但是这种调整显然不是总能够成功,处于同一个事件中的不同人,完全可能会对这个事件产生截然不同的情感,从而产生完全不同的好坏判断。比如在大街上发生了抢劫,被抢的人感受到的肯定是恐惧和痛苦,而抢劫的人感受到的可能是贪婪和亢奋。这个时候,我们怎么靠单纯的情感反应来判断这件事是不是恰当呢?

斯密认为,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靠想象力来构想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或者理想的法官,他不会因为一己私利产生偏见,他还能够完全掌握当事各方的动机和想法。我们可以在头脑中设想,这样一个旁观者会对某个行为产生什么样的感受,那就是一个人面对这个情景应该产生的情感。我们在面对道德选择和判断时,经常要向这位想象出来的公正的旁观者请教,根据他的反应来判断自己的反应是否恰当。

这样,面对一个道德情境,我们就有了两种情感反应,一种是我们自己的、直接的、带有一定偏见的情感反应;另一种是旁观者的、间接的、没有偏见的情感反应。斯密用了一个很传统的词来给这个公正的旁观者命名,说那就是我们的良知。回到上面的例子中,只要抢劫的人从良知出发,看待自己的行为,也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愤怒和不满,进而感到不安和愧疚。

了解了良知之后,我们就离道德很近了。如果一个人的动机或行为,是公正的旁观者或者良知认可的,那么这个动机或行为就是道德上恰当的,具有正面的道德价值;相反,就具有负面的道德价值。

从原则上讲,我们当然可以在面对每一个具体的情境时,都去设想这个公正的旁观者,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做道德判断其实不需要这么复杂,因为存在一些普遍的规则。比如我们遇到伤害无辜的情况,就谴责;遇到乐善好施的情况,就赞赏。这些普遍规则,就是道德规范,比如应该乐善好施,不应该伤害无辜。按照这些普遍道德规范行动的意识,就是我们的义务感。

有了普遍的道德规范,离斯密心目中道德的顶峰就只差一步了。将普遍的道德规范内化,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就有了德性的观念。德性就是斯密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要追求的最高境界,有了这些稳定的德性,我们就能每次都很自然地做出正确的选择和行动,类似于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了。

斯密把德性分成两大类:影响自己幸福的德性和影响他人幸福的德性。影响自己幸福的核心品质是明智,就是用最好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目的,比如健康、财富、地位、名誉以及快乐,这些都是人们追求的目的。明智的德性让人们去学习知识、勤俭节约、诚恳待人、善于交友。

影响他人幸福的德性中最重要的就是仁慈和正义。仁慈要求我们去帮助他人,这种德性和同情有直接的联系,很自然地从亲近的人向陌生人扩展,也就是说我们总是会倾向于优先帮助自己的孩子、父母、朋友,然后才去关注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这也很类似儒家说的“爱有差等”。影响他人幸福的另一种重要德性是正义,它要求我们避免伤害他人,比如不能杀人、不能偷盗。这种德性与公正的旁观者的视角有更加紧密的联系,没有那么强的个人倾向,对所有人都适用,也带有更大的强制性,是一切政治和法律的基础。

在斯密看来,明智、仁慈和正义这三种德性背后,都预设了节制的德性,因为如果我们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能确保自己按照公正的旁观者的要求行动,那一切道德行为就都是不可能的。

说完了明智、仁慈、正义和节制这四种德性,我们就看到了,斯密其实是用他自己的方式改造了从柏拉图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德性传统。长久以来,四种主要的德性是勇敢、节制、正义和智慧。而斯密显然认为,在一个得到了普遍启蒙的现代商业社会,有两种德性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一种是在古代特别与哲学家相伴的智慧,启蒙运动让斯密相信人类的普遍理性,哲学家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另一种就是与战争相伴的勇敢,因为商业社会崇尚的不再是通过战争的途径掠夺,而是更加和平的交易。因此,斯密将哲学智慧降低成了满足自己利益的明智;用彼此协助的仁慈代替了你死我活的勇敢。我必须得说,斯密做的这个不动声色的转化,确实既有革命意义,又非常巧妙。他保持了伦理学里强调德性的传统,同时也将这个传统改造得更适应现代商业社会。

小结一下。我们看到了斯密如何从同情这种自然情感,推论出良知、道德规范以及明智、仁慈、正义和节制这四种主要的德性。我们看到了从同情的自然情感到稳定的德性这样一条上升的阶梯,这里面一共有这样几个层级:最开始是自然产生的同情;第二步是调整自己的情感从而与他人协调;第三步是设想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用他的视角去做出道德判断;第四步是从公正的旁观者视角出发,得出一些普遍的道德规范;第五也是最后一步,是将这些普遍的道德规范内化,形成稳定的品格和德性。到这里,一个人的道德就达到了完美。

第三部分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斯密的伦理学与他的经济学的关系,或者说《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的关系;回答一下我们在这期音频开头提出的那个问题:为什么说不读懂《道德情操论》,就不能充分理解《国富论》?

如果我们走马观花地去阅读《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大概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两本书之间好像存在矛盾,因为《道德情操论》的起点是同情,也就是我们可以分享他人的情感;而《国富论》是从人自利的本性讲起的,比如斯密在《国富论》中说的那句特别经典的话:“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商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算计。”《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之间这个表面上的矛盾,也被称为“斯密问题”,在历史上引发了很多争论,大家争论的焦点是,在斯密看来,同情和自利到底哪种情感更加根本?斯密是不是在晚年写作《国富论》的时候,改变了自己早年在《道德情操论》中的想法?

其实如果我们仔细阅读《道德情操论》,就会发现,想要解决这个矛盾并没有那么困难。在斯密看来,同情是人的一种自然情感,但是他从来没有否认过,人们有自利甚至自私的动机。恰恰是因为自利和自私,在道德的发展过程中,假想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才显得那么重要。斯密的观点是,如果要讨论道德,我们就需要从同情说起;但是如果要讨论经济学这门关于生产、分工、交换和价格的学科,那从人们自利的动机开始讨论就足够了。

我们前面讨论斯密的德性理论时提到,明智是有关一个人自身幸福的德性。这种德性与经济行为密切相关。每个人都会寻求自己的利益,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也会带来有利于社会整体福利的结果。斯密认为,很多人都会错误地认为商品会让他们更快乐,增加他们的幸福,但这通常并不是因为商品给人们带来了实质性的快乐,而是因为人们看到这些商品给别人带来了快乐,然后就想象它们也会给自己带来快乐。但是,在斯密看来,这种错误的看法也有正面的价值,那就是让人们更加勤勉,生产出很多本身并不需要的社会财富。因为人的需求和消费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富人产生的剩余资源和财富最终会流入穷人手中,从而对整个社会有利,这也就是经济学里经常说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宏观地看,斯密其实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想要用同一套逻辑来系统理解人类的道德、法律和经济活动,从而构建一个包括人类全部社会生活的完整学说。这个完整的学说里的三个关键词就是同情、自利和正义。同情是道德的基础,自利是经济学的基础,而正义是法律的基础。在《道德情操论》里,斯密主要做的是第一件事,也就是从同情推导出了道德规范。但是与此同时,他也为经济学和法律勾画了初步的蓝图。

在晚年写作的《国富论》里,斯密做了第二件事,完成了从自利的动机推导出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任务。

遗憾的是,斯密没有能够完成第三个计划,也就是从正义推导出整个法律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斯密晚年希望重点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去世前几天,斯密特地嘱咐朋友销毁了自己全部没有出版的手稿,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想象和遗憾。

这就是音频的最后一部分内容,在这里我们更加宏观地讨论了《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关系,以及斯密整体的思想计划。《道德情操论》从整体上讨论了人性,特别解决了人性与道德的关系;而《国富论》只是从人性中的一个特殊的方面,也就是自利的动机出发,构建出经济学大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如果不理解《道德情操论》,也就不可能充分理解《国富论》,因为《国富论》只是《道德情操论》在一个方面的应用和展开。如果只看到了人性中自利的一面,那就太低估人性的丰富和全面了,也无法充分理解人们基于同情进行合作的本能。

总结

到这里,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就为你解读得差不多了。我们再来总结一下这期音频的知识要点。

第一,斯密的道德哲学被称为“情感主义”,因为整个理论就是从同情或者共情这种基本的人类情感出发的。想象力产生同情,也会促使我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且在比较中对自己的情感进行调整。

第二,我们根据自己的情感反应,判断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对是错。但是想要达成共识,就需要设想一个没有偏见的旁观者,从他的情感出发做出公正的判断,这个旁观者的视角就是我们的良知。把良知做出的判断普遍化,就有了道德规范和道德义务;当这些规范和义务变成了品格的一部分,我们就有了稳定的德性,这个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

第三,《道德情操论》从整体上讨论了人性,也为斯密的整个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而《国富论》中的经济学,可以看作是从人性的自利动机中发展出来的,是沿着《道德情操论》中的一个方向做的进一步展开,因此不读懂《道德情操论》,也就不能充分理解《国富论》。

最后我再跟你分享一点我读《道德情操论》的感受。在这本书里,斯密并不是要给人类规定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他扮演的不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道德立法者的角色,而更像是一个道德科学家。他非常敏锐地观察人类的情感、动机和行为,然后用一种带有科学归纳味道的方式,解释人类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些道德规范。而且他这个道德科学家做的工作,还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温度的,每次阅读《道德情操论》,我都会感慨斯密那双敏锐的眼睛和那颗细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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