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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的身下,是无数商铺的血流成河,孙正义为何不在日本搞电商

 学之我涯 2019-11-13

电子商务,简而言之就是以因特网为基础平台,借助现代化的电子信息传递、信息处理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在形式上主要有BtoC和BtoB两种。它通过信息流来统率物流和资金流,即通过网上支付、电子划转完成资金流;通过信息交换、统一配送完成物流。与传统商务形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开放程度高、交易成本低、直接快速的特点。

贸易大国日本,其电子商务进程比欧美等发达国家迟了近10年,如何借国民经济信息化的东风改造传统营销、贸易方式来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从政府、企业到消费者都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以便利店为特色的日本BtoC模式

在日本,便利店是指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陈列有多品种、小批量商品、基本上是24小时营业的连锁式店铺。它多设立在居民区,给附近的住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由于便利店所采用的是多频度、小批量的物流配送系统,因此它能够成为商家和消费者商务活动的中介。如果我们将BtoC细分为风险中介型和厂商主导型两种形式,那么,可以说以便利店为特色的风险中介型BtoC是日本BtoC电子商务的主流。

(一)风险中介型的BtoC

作为独立的风险中介型BtoC运营商,7—11网络在日本最具有代表性。拥有8000多家连锁店的7—11改变了以往以厂家为主导的批发体制,创建了以自身零售为主导的批发制度,即在特定的企业设立批发窗口,通过统一设立的配送中心以集约的方式向各连锁店配送不同厂家的产品。

同时,7—11还把店铺销售和网上销售紧密结合起来,服务内容除了销售商品外,还提供写真打印、下载MD、旅游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支付等服务消费者由网上或通过便利店订货,7—11网站把收到的订货信息及时传递给自己的配送中心,通过配送中心与企业已建立的在库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处理后,把从各厂家采购到的不同货物统一配送至离消费者最近或消费者指定的便利店,通知消费者付款取货。

(二)厂商主导型的BtoC

厂商主导型的BtoC模式常见于日本一些老牌的生产销售企业,如索尼、丰田、东芝、日产等。这些企业把网上销售同自己拥有的庞大专卖、连锁机构结合起来,并对其进行信息化改造,建立起面向消费者的开放式信息沟通系统,力求向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灵活、简单快捷的服务。消费者通过因特网可以有两种途径购买到SONY产品。

其一是直接向SONY网络销售公司订货,由后者将产品在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交货结算。

另一种是通过向SONY专卖店或连锁店订货,经后者与SONY网络销售公司协调后,将产品配送给消费者并结算。采用这种销售方式的企业一般都有较长的生产经营历史,拥有专卖店或连锁店比较多,而且,这种情况下开展BtoC的企业往往拥有自己固定的物流配送系统。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日本的BtoC电子商务模式往往是利用现代高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对传统销售模式改造后得到的,它充分利用了原有的销售和物流配送体系,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同时也看到,日本的BtoC大都是消费者收货后付款,而不是订货时网上支付,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日本人的消费习惯有关,也与日本的信用卡支付不发达密不可分。

二、具有较强系列性的厂商主导型

BtoB模式相对于BtoC,人们将电子商务发展的更大空间寄希望于BtoB,将其视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支柱。日本电子商务市场上BtoB的规模远远超过了BtoC。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及其外围团体共同组成的电子商务促进协会2001年1月31日公布的调查数字,2000年日本BtoB市场规模为21.6万亿日元,与两年前相比增长了2.5倍,是当年BtoC市场规模(8240亿日元)的26.2倍。根据摩根斯坦利添惠对BtoB电子商务的分类,可以将BtoB分为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分销商/造市商和内容管理商四类。

与美国BtoB市场型模式不同,现阶段日本BtoB运营模式主要以厂商主导型为主,并且具有较强的系列性。厂商主导型BtoB是原有的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的系列生产体制的延伸和强化。它基本不改变原有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而是通过电子商务这种新形式、新手段来强化生产系列制度。

(一)带有系列色彩的日本BtoB模式

为了更好地说明日本企业间电子商务更突出企业系列的特点,我们先看一下日本钢铁业界的SCM业界标准,即钢铁电子商务系统。

在日本,大型钢铁厂家和商社之间很早就通过EDI连接起来,但由于下游企业信息化改造迟缓,构建专用线路成本高,所以很多企业依然离不开手工作业。自从因特网普及以后,大大降低了企业间信息沟通成本,于是在维持大企业间

EDI的基础上,另外构筑了覆盖大中小企业的SCM业界标准,如这个系统在向上、中游系列企业提供了更充分的供求信息、更快捷的传递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间原有的系列关系,既加强了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提高了透明度,又为企业寻找其他商机提供了便利。

(二)有银行参与的一个BtoB模型

这个BtoB市场一般是由卖方企业联合成立或有固定交易关系的买卖双方多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其中包含了一个与银行联网的资金划拨支付系统。买方(下游企业)通过因特网在登录这个BtoB市场之后,选择自己欲购买的产品,填写电子订货清单,并向指定帐户支付相应的货款。卖方(上游企业)收到订货信息和资金存入信息对照无误后,按定方式向买方配送货物。这与BtoC市场先收货后付款的情形有所不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卖方企业没有自己的物流配送系统,那么就要将配送任务委托给专门的配送企业去完成,运输费用另行结算。从长远来看,由于系列生产体制自身已呈现逐步崩溃的倾向,作为运营手段的电子商务并不能改变运营主体的颓废之势,所以今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运营主体将转由更加专业的风险资本来承担,即向市场型转变,这也顺应了全球BtoB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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