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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人所得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内容

 财税小侦探 2019-11-15

2018年个人所得税大改革,除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亮点。可能还有很多朋友不太了解专项附加扣除包含的内容、以及怎么申请缴纳等内容,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含以下6项: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享受条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在子女教育方面,除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之外,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此规定执行。

二、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三、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五、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六、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填报方式一共有四种供大家选择:

1.在手机商店下载APP“个人所得税”填写;

2.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3.填写电子信息表;

4.是填写纸质信息表。

注意: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下载。

下面主要讲解一下APP“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流程:

1.下载APP“个人所得税”;

2.注册、登陆填写自己的信息,把系统需要填写的信息全部填写完毕;

3.填报符合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

请看下图:

 

图片来源: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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