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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七篇解读 |

 昵称7469542 2019-11-17

      万章问,“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老师,有人说了,到了大禹的时候道德衰落,不把天下传给贤人,而传给自己的儿子,有这回事吗?万章所问,仍是关涉禅让与世袭的问题,他引的“人有言”应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想从道德的角度对禅让到世袭的变化做出解释,认为把天下传给贤人,是道德高尚的表现;把天下传给儿子,是一个道德衰落的表现。因此,从禅让到世袭是人们道德衰落造成的。

      孟子不同意这样的看法,说,“否,不然也”。不对,不能这样去理解。那么应该怎样理解呢?孟子认为,关键在于天。“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老天认为天下应该传给贤人,就传给贤人;老天认为天下应该传给儿子,就传给儿子。这里又说到“天”,我们注意一下,该怎么理解?老天为何又会有“与贤”“与子”的不同想法呢?我们看孟子的解释:“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舜是通过禅让获得天下的,也是通过禅让让出天下的。当初,舜想把天下传给禹,就是大禹治水的禹,于是就把禹推荐给天。舜自己不能决定把天下传给禹,只能推荐给天,实际上就是让禹来主持祭祀,看百神是否能认可他;让他来管理国政,看百姓是否满意他?这样过了十七年,舜去世了。“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为舜守三年之丧后,也是躲避舜的儿子到了阳城。阳城在今天河南登封市,少林寺就在这里。可是天下的百姓都跟从禹,就好像当年尧死了以后,百姓不去跟从尧的儿子而跟从舜一样。所以到了舜的时候,还是实行禅让的。舜把天下传给了禹,不是直接授予,而是经过“天与之,民与之”的程序,老天与民众都认可了,禅让就得以实行。到了禹的时候,仍继续实行禅让。

      “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禹同样把益推荐给老天,让他来主持祭祀、管理国政,看百神是否来接受,百姓是否满意。过了七年,大禹去世了。“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益为禹守三年之丧后,也没有想着要争夺天子位,而是躲避禹的儿子到了箕山之阴。箕山在登封市东南。“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可是朝见的、打官司的不去投奔益,而是投奔禹的儿子启,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歌功颂德的人,不去歌颂益,却歌颂禹的儿子启,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所以禹虽然也实行了禅让,把天子之位传给了益。但是民众不接受,老天也不接受,老天跟民众意志是一致的。民众认为启比益更能胜任天子之位,所以选择支持启,而不支持益。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可见,尧能把天下传给舜,舜能把天下传给禹,一是因为他们的儿子都不是有才能、有德性的人,所以民众不选择他们的儿子,而选择他们推荐的舜和禹。另一个原因,舜辅佐尧,禹辅佐舜,经过的时间长,一个是二十八年,一个是十七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既得到政治上的历练,也施与民众更多的恩惠,故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拥护。到了益的时候,情况不同了,“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大禹的儿子启很有才能,能继承大禹的思想并发扬光大。“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益辅佐禹的时间又很短,只有七年,经历的时间少,给老百姓的恩惠也不多。所以民众选择支持启,而不支持益。

       所以在孟子看来,不管禅让还是世袭,只是外在形式,并不重要,关键是能不能“施泽于民”,给民众带来实际好处,赢得民众的拥护,这更为关键。既然天下的所有权属于天,天又是根据民意来行事的,授贤还是传子,就不是绝对的,是需要根据民意的变化而变化。当初舜让国于禹,舜死之后,民众选择支持禹,所以就禅让。后来禹让国于益,可是禹死之后,民众不选择益,而选择启,因而就传子。表面上看政权的传授形式变化了,一个是禅让,一个是传子,但背后的根据没有变,都是遵从民意,遵从民众的选择。在舜、禹、启的政权传授过程中,最终起作用的还是民意。所以禅让与传子不是绝对的,只是一种政权传授的形式,更重要的是政治的实质内容,那就是行仁政、王道,关切民众的利益,给他们实际的好处,赢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孟子认为这一点更为重要。

       所以孟子不同意用道德来解释禅让到传子的变化,不认为从禅让到传子是一种道德上的衰落。因为禅让只是形式,不具有道德的优势,而民意才是根本,是值得真正关注和提倡的。所以不论是禅让还是传子,关键是要符合民意,符合了民意,就是合法的;不符合民意,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实行禅让还是传子,要根据民意行事,而民意的变化,在孟子看来,就是天,是天意。

      “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舜禅让而禹传子,都是民众的选择,是顺应民意的结果。但民意为何又有这种变化呢?又受到什么影响呢?具体到王位的传授,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辅佐天子时间的长短,二是子女是否有才能、德性。可是这两点恰恰不是人力可以控制的,都属于天,是天意。舜、禹、益辅佐天子的时间,是他们可以决定的吗?显然不是,有很多偶然因素。他们子女是聪明能干,还是平庸之辈,也不是他们可以决定的。虽然教育很重要,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会影响到他们未来的成长,但也不是绝对的,有很多偶然因素,老子英雄儿混蛋的事例也很多。所以很多事情是讲不清的,孟子将这些人力无法控制的力量称为天。他对天的定义是:“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没有谁主动去做,可是却做到了,这就是天;没有谁去主动寻找,可是却来到了,这就是命。这种天或者命显然不是主宰天,不是周代作为人格神的天,而是一种命运天。孟子实际是想说,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似乎没有一个主宰者在发号施令,但是确实存在着一种我们无可奈何的力量,它作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上,表现出不同的人生际遇,这种力量就是天,落实到个人就是命,合称就是天命。例如,我们生命的长短,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我们儿子女有无才能,贤还是不肖?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时势造英雄,还是时运不济,英雄迟暮,这也不是个人可以决定的。这些我们人力无法抗拒或控制的社会形势或偶然性,就是天。这种天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对我们的人生际遇有很大影响,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所以王位的传授应以民意为根据,但具体到个人,能否赢得民意,进而登上天子位,则受到外在因素也就是天和命的制约。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一个布衣、平民,想要登上天下之位,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主观上讲,你的德行要和尧舜一样崇高。从客观上讲,需要有知人善任的伯乐,需要有天子欣赏你,推荐你。主观的德行、客观的机遇,二者缺一不可。缺了其中任何一项,都无法达到理想的结果。孔子的德行高不高?在孟子看来,“自生民以来,未有如孔子者”,自有人类以来,没有人的德行超过孔子。可是孔子一生栖栖遑遑,周游列国,不仅没有登上天子位,“仲尼不有天下”,甚至“累累若丧家之狗”,这就是天,这就是命。

      “继世而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同样,一旦有人通过世袭获得天子之位,天如果要想废除他,一定是像桀、纣一样昏庸无能、暴虐无道。所以,像益、伊尹、周公这些人,最后都没有拥有天下,登上天子位。孟子提到的伊尹、周公,与益的情况虽有所不同,但都有拥有天子位的机会和可能,但最后没有拥有,不是他们没有能力,而是时运不济。

      “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伊尹是商汤的贤相,辅佐商汤建功立业,称王天下。商汤去世后,按照商人的世袭制度,应该由汤的后代继位。所以尽管伊尹是贤相,尽管才能卓著,功盖一世,但还是没有机会成为天子。商汤去世后,本应该由儿子太丁继位,但太丁还没继位就死掉了,然后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继位,殷人传位常常兄终弟及,不完全是传子。外丙继承王位两年后也死掉了,由外丙的弟弟中任继位,中任继位四年后又死掉了,怎么办呢?只能改由太丁的儿子太甲继承天子位。王位传来传去,还是在汤的子女中,而没有传给贤相伊尹。

      “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可是,太甲品德很坏,即位后破坏商汤制定的刑法制度。伊尹是监国大臣,于是把太甲流放到桐邑,让他悔过自新。如果太甲不悔过,伊尹就可以废掉他,而汤的后代中若没有合适的人选,这时伊尹或许就有机会做天子了。

      “三年,大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毫。”过了三年,太甲悔过自新,痛改前非,在桐邑行修养仁德,努力行义,按照仁义的标准要求自己。又过了三年,也能听从伊尹对自己的训导,伊尹就把他接回到商的都城亳,让他复位,重新做天子。

      “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周公是儒家推崇的圣人,按照儒家的理想,周公这样有德性的人,最应该成为天子。周公没有成为天子,与伊尹的情况是一样的。孟子还说到益,周公没有成为天子,与益的情况不相同,孟子这样讲,可能是指他们都是时运不济,而不是着眼于其身份、经历。从身份、经历看,周公与伊尹相同,而与益不同。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武王死后由儿子成王继位。成王继位时年级尚小,由周公摄政,也有说周公实际是称王了。由于管叔等人的挑拨,成王一度对周公产生猜疑,周公尽心尽责,鞠躬尽瘁,以真诚化解了君臣间的误解,等成王长大后,便还政于成王,这样周公最终没有成为天子。

       最后,孟子引孔子的话对本章做了总结:“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唐尧虞舜实行禅让,夏商周三代实行世袭,可是背后的“义”也就是道理是一样的。什么义或者道理呢?我想一是指“天与之,民与之”,不论是禅让或者世袭都应是民众的选择,都应得到民众的拥护。这当然是应然,是应该遵循的价值原则,而不是实然状况。二是指不论禅让还是世袭,其得以实行其实都是天意,都受到某种社会形势或偶然性的影响,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

       总结一下,9.5章和9.6章主旨都是讨论尧舜禅让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受到关注,可能与战国时期的禅让思潮尤其是燕王哙的让国事件有关,是在禅让政治实践遇到挫折后,对禅让的反思和思考。孟子认为首先应将禅让与其背后天下为公的价值理念做一区分,尽管孟子没有使用天下为公的概念,但“天与之,民与之”表达的就是权力公有的思想。为什么实行禅让?因为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因为权力公有,而不是权力私有。所以禅让也好,世袭也好,都需要得到民众的选择和支持,这个是根本和关键。至于政权授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设计,则不重要,是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用孟子的话说,是会受到天,也就是某种社会形势或偶然因素的影响的。这是孟子在以上两章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理解这两章的关键。

       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孟子区分禅让与天下为公,放弃前者而肯定后者,是在燕王哙让国失败后特殊情况下的选择,意在调和禅让与世袭的矛盾。但从儒学内部的发展来看,“天下为公”与“选贤与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天下为公”、权力公有是价值理念,选贤与能、实行禅让是制度设计。放弃了选贤与能、实行禅让,“天下为公”、权力公有也就无法真正体现和保障,成为流于形式的口号。由于孟子不再坚持实行禅让,其讨论政治的重点就不在权力公有,而在仁政、王道。至于如何实现仁政、王道?则要靠君王的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而要保证君王能行不忍人之政,就要靠大人、君子“格君心之非”。至于如何能做到“格君心之非”?在孟子那里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另外,孟子将禅让与世袭的变化归于天,但其所谓天主要指执政的长短和子女的贤与不肖,这些内容显然无法真正揭示政权传授形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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