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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忆茶阳风物 2019-11-17

一、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一)民团局 保卫团 保安局  

  民国初年,梅州各县有民团局或保安局、保卫团,其名目迭次更改。五华、大埔于民国3年(1914)设民团局,翌年取消,8年复设,13年取消。  

  民国4年(1915),五华、大埔县设立保卫团,翌年取消,6年复设,8年取消,13年复设,15年取消。  

  民国4年(1915),五华、大埔县设立保安局,翌年取消。  

  民团局、保卫团、保安局名义上为一团练机关,实际上并无团练,而是为传达官厅命令、维护地方治安而设立的机构。  

  (二)资本团 警卫队 治安队  

  从民国15年(1926)开始,由于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在梅州各地兴起,各地地主、反动资本家为镇压农民运动,纷纷组织资本团、警卫队、治安队等地方武装,专门对付工农红军、赤卫队。  

  五华县于民国15年(1926)夏成立县警卫基干大队,属国民政府地方武装,有五六百人、枪。同年,成立资本团,翌年改为讨赤队。  

  兴宁县于民国16~24年(1927~1935),设立治安委员会,兴城镇及几个主要的区设治安中队或治安团(局)。  

  大埔县于民国17年(1928)春,各乡设立乡团,同年8月奉“东区善后委员会”令改称“警卫队”,军械、粮食则由各区、乡自筹解决。民国18年,驻汕国民党军六十一师派赖燮堂到大埔组织警卫队一大队,粮饷、军械全部由驻汕六十一师拨给。  

  民国19年(1930),平远县设立地方警卫队,下设常备队和后备队,负责维护公共秩序,消灭“匪盗”及办理公益事项。地方警卫队编制405人,设正、副大队长各1人,下辖三个中队各131人,分别设正、副中队长各1人,正、副小队长各3人,正、副分队长各9人。民国21年,全县共编1个中队、15个小队和9个分队,有队员915人,其中常备队员104人、后备队员811人。  

  五华县于民国26年(1937)成立县保安队,归县保安科辖属,有官兵78名。  

  (三)特务警察队 县兵队  

  平远县县政府于民国21年(1932),设立特务警察队,有队员25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教练1人,书记1人。民国24年,奉省政府令,将特务警察队改为县兵队,设3个分队,共有队兵20人,装备长枪16支、短枪1支、子弹850发。  

  (四)国民兵团  

  民国26~28年(1937~1939),各县先后设置国民兵团,为各县兵役机关,主管民兵组织、编队、征调、服役等事宜,除服常备兵役的男子(18岁以上45岁以下)外,均编入国民兵团,服国民兵役。编制分常备队、自卫队、后备队。国民兵团负责抗日时期军队兵员征集和补给工作。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  

  五华县于民国26年(1937)1月5日,设国民兵团,民国33年(1944)取消。民国27年,设国民兵团义勇壮丁常备队,下分2个中队,有官兵270人。民国30年,国民兵团下设自卫队,有2个中队。民国33年,国民兵团只设1个中队,有官兵127人。  

  平远县于民国26年(1937)设国民兵团,下分2个义勇壮丁常备中队,国民兵团下设2个自卫中队和2个独立小队,各保设壮丁分队,甲设壮丁班。民国35年裁撤国民兵团。  

  蕉岭县于民国28年(1939)10月设国民兵团,下设常备队、自卫队和后备队。  

  兴宁县于民国28~35年(1939~1946),设立国民兵团,收编民兵义勇壮丁378名,为常备大队。民国35年,国民兵团改设军事科。  

  大埔县国民兵团成立后,设后备中队第一中队,驻扎在曹家祠、演武亭,在茶阳、左弼、长富、三河、银江等处设立分部。民国32年(1943)成立第二中队,队部设在百侯。  

  (五)自卫队  

  抗日胜利后,各县先后设置自卫队或地方团队,镇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部队。  

  兴宁县于民国35~38年(1946~1949)设立自卫大队,下设4个中队,官兵共400余人,分驻新陂、福兴、神光山一带。  

  大埔县于民国35年(1946)冬,县政府根据“地方治安委员会章程”命令各区组织自卫队,每区50人左右。在各圩镇或交通要道,构筑碉堡、哨所;在龙颈凹、大东等处重要关隘则分兵驻防。  

  五华县于民国37年(1948)6月,成立民众自卫总队,下设各乡自卫大队,各保自卫中队。民国38年1月,总队下设直属常备中队,有官兵69人。  

  民国38年(1949)2月8日,高陂商会自卫队起义。2月10日,湖寮自卫大队大队长刘应矾率队起义,队员一部分遣散回家,大部分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第一大队、独立第五大队和闽西支队第三团。  

  平远县于民国37年(1948),成立民众自卫队,归“清匪”保乡委员会指挥,其组织分甲、乙两种,甲为不脱产的自卫队,乙为脱产的常备自卫队。甲乙队编组按各乡人口及负担能力区分,每乡编成1个中队,全县编1个总队。  

  (六)联防自卫队  

  民国37年(1948),为镇压日益壮大的中共闽粤赣边游击队,梅县、兴宁、蕉岭、平远、寻乌等五县国民政府联合成立联防自卫队,由谢海筹任总指挥,有队员100人,驻扎在兴宁、平远边境。  

  (七)警察大队  

  五华县于民国36年(1947)成立保警大队,为警察局所辖,下设3个中队。次年裁减为1个中队,官兵98名。民国38年1月,改称警察大队,增为3个中队,有官兵358名,分驻县城和安流镇。  

  兴宁县于民国38年(1949)5月1日,将县警察大队改编为保安营,辖6个警察直属班、1个刑警队210人,分驻各圩镇的警察小队200余人。  

  (八)防空支会防护团  

  民国28年(1939),正值全民抗日阶段,依省制,梅州各县设立防空防护团,办理警报防空业务。防护团团员由县警察政警分队、自卫集结队及技术员工与各民众团体人员组成,由县长兼任团长。下设警报、警备、工务、救护、消防等5个队,配正副队长各1人,队员共126人。团以下各乡成立分团,设消防、救护、警报、工务、管制、防毒、供应等8个班。分团长由乡(镇)长兼任。实际上多数县仅有空架子,有名无实,乡以下连空架子也没有。  

二.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

  广东工农讨逆军第七团、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七团 民国15年(1926)10月,五华县农会成立农民自卫军常备大队,下设3个中队,各区乡分别设中队和小队,全县有农民武装2000多人,有枪600多支。次年5月,自卫军常备大队改编为工农讨逆军五华县大队,大队长古定欧。不久又改编成广东工农讨逆军第七团,同年秋又改称为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七团,古大存任团长。  

  工农讨逆军第十五团、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二团 民国16年(1927)9月上旬,兴宁农军第二次兴城武装暴动后,在永和区湖尾成立广东工农讨逆军第十五团队,团长刘光夏,党代表蓝胜青。同年11月,工农讨逆军第十五团队改称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二团,团长刘光夏,党代表蓝胜青。  

  大埔县农民自卫军独立第一团 民国15年(1926)秋,广东省农会农运特派员、中共大埔县部委农运委员赖释然与饶龙光等在太宁、桃源组织农民自卫军。次年夏,整编为大埔县农民自卫军独立第一团,有300余人。  

  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八团、第十团 民国16年(1927)10月,梅县松口、三井、阴那等地农民武装,在松口成立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八团,团长李啸,党代表王之伦。同月,梅县郑兴(郑天保)、朱公伟带领农民自卫军30余人到松南九龙嶂与丰顺县黎凤翔、张泰元带领的农民自卫军汇合,成立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团,由郑兴任团长,蔡若愚(胡一声)任党代表。  

  工农红军教导团 民国18年(1929)4月,为坚持斗争,五华县委在八乡山成立教导队,次年扩充为教导团,以古宜权为团长,全团300余人,活动于五华、兴宁、丰顺、紫金等县。  

  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五团、第十六团 民国16年(1927)10月,大埔县农民自卫军在配合南昌起义部队三河坝战役后,撤至桃源整训,并整编为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五团,下设2个营。团长兼党代表饶龙光。次年1月,李明光继任团长,党代表何常德,政委黄炎。6月,第一营至永定参加暴动,被编为广东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六团,团长李明光,党代表丘宗海。  

  东江红军蕉岭第二独立营 民国17年(1928)冬,中共蕉岭县委在油坑成立东江红军蕉岭独立营,下设3个连,40多人,不久发展至200余人。营长张宏昌。  

  饶和埔独立支队 民国17年(1928)冬,饶(平)(平)和(大)埔3县部分领导协商决定,集中失散的武装部队人员在大埔西岩山西竺寺成立饶和埔独立支队,下辖3个大队。支队长詹阿遂,党代表温仰春。  

  梅县、大埔、丰顺、平远县模范赤卫总队 民国18年(1929)春,梅县在各区、乡建立赤卫队的基础上,成立梅县赤卫总队。同年夏,编入红六军第十六师四十六团。同年秋,大埔县成立模范赤卫总队,各区、乡建立赤卫队和区联队。同年3月,丰顺县成立模范赤卫总队,人数约100人,总队长刘春;各区设区联队;各乡设赤卫队。同年6月,丰顺县模范赤卫总队部份队员编入红军四十六团。次年5县城,成立平远县模范赤卫总队,总队长陈炳南。红四军一纵队撤离平远县后,总队分2个大队,第一大队长陈炳南,政委曾庆禄。第二大队长赖兴邦,政委李万炎。2个大队活动于兴宁、寻乌、龙川、平远等县,由于国民党军队严密封锁和“围剿”,不久停止活动。  

  红军独立第十四团 民国18年(1929)1月1日,经中共丰顺县委决定,成立丰顺县教导队。同年2月,教导队改编为红军独立十四团,下设2个连,隶属丰顺县军事委员会。团长邹玉山(曾毅生代),政委彭化民。  

  铜山四区联队 民国18年(1929)11月,活动于铜鼓蟑、明山嶂的梅县、大埔、丰顺县部分中共游击队武装,组成铜山四区联队。次年1月,红四军进军东江,四区联队编入东江红军第四十六团,编为第二营,营长刘竹。  

  丰梅武装大队 民国20年(1931)1月,丰(顺)梅(县)县委成立,同时成立丰梅武装大队。大队长黎通。  

  东江红军游击队 民国22年(1933)春,原中共东江特委常委古大存率政治保卫局武装人员5人,从国民党军包围中突围,与陈华所率之丰梅游击队12人汇合,组成东江红军游击队,队长古大存,后古关贤、张观亮继任。民国24年12月,转移至大埔埔南山区隐蔽,发展一批武装队员。民国27年8月北上闽西整编。  

  五兴龙游击大队 民国20年(1931)1月,根据中共闽粤赣特委指示,成立中共五(华)兴(宁)龙(川)县委,同时在兴宁黄陂成立五兴龙游击大队。大队长罗柏松,政委潘火昌。次年6月,五兴龙游击大队改为兴龙游击大队,隶属中共赣南特委领导。大队长罗义妹。政委周昭汉后廖志标。  

  蕉平寻红军独立营、独立团 民国18年(1929)4月,蕉(岭)平(远)寻(乌)县委、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东江游击大队和兴(宁)平(远)寻(乌)等县赤卫队合编为东江红军蕉平寻独立营,初设3个连,后扩为4个连,近500人。营长彭城,政委罗屏汉。民国20年秋,以蕉平寻独立营为主体,吸收地方赤卫队,扩编为东江红军蕉平寻独立团。团长罗文彩(次年2月由黄世昌接任),政委罗屏汉(次年2月由梅云香接任)。  

  饶和埔独立营 民国19年(1930)冬,组建饶(平)(平)和(大)埔独立营,下辖3个连。营长张英瑞,教导员罗铁山(肖铁生)。  

  饶和埔独立大队 民国21年(1932)5月,闽西红军占领漳州后,准备进军东江,组织在漳散失武装人员,成立饶(平)(平)和(大)埔独立大队,共500余人(后一部份编入红十二军三十四师)。大队长张大伟,政委温仰春。  

  饶和埔诏游击大队 民国21年(1932)9月,由红军第三连一部和饶(平)(平)和(大)埔诏(安)县委警卫人员共同组成饶和埔诏游击大队。大队长黄伟,政委张宗。  

  永和埔游击队 民国24年(1935)7月,红军第九团在永定、大埔、平和、南靖一带坚持斗争中,协助地方组建起永和埔游击队。负责人曾寿宁。  

  永埔游击队 民国25年(1936)4月,在成立永(定)(大)埔工委的同时,成立永埔游击队,后编入新四军第二支队。队长陈茂辉,政委郑树昌。  

  中共梅埔地委特务队、粤东支队 民国35年(1946)11月,原韩江纵队队员20人组成梅埔特务队。队长程严,政委王立朝。次年5月,梅埔地委特务队16人与以刘永生为首的闽西14位武装骨干相结合,在大埔坪沙成立粤东支队。  

  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 民国34年(1945)2月13日,李碧山集合梅县、大埔地下党员30多人,在福建省平和县长乐山区成立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下编留守支队、第二支队。留守支队支队长王长胜,政委张全福。第二支队支队长古关贤,政委黄维礼,副支队长蓝汉华。3月上旬,在大埔县银江豆夹坑组建第三、第四支队。第三支队长李建华,政委胡伟(后为刘健)。第四支队支队长邹子昭,政委何献群(后为何勇为)。4月上旬,在丰顺县八乡山马屋山组建第五支队,支队长王振先(后为古关贤)、政委王立朝(后为古关贤兼)。6月,第五支队归潮汕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领导。5月上旬,留守支队和第二支队整编为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第九支队,全队90多人,下编2个中队,1个短枪班。支队长王长胜、政治委员张全福、副政治委员廖伟、政治部主任杜蓝川。6月下旬,从三、四支队调出部分人员与活动在埔北地区的武工队合编,组成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第一支队,全队30多人。支队长程严(后为王振先),政治委员胡伟(后为王立朝)。一支队建立后,经过短期整训,开赴梅县、蕉岭、上杭、武平边区开辟抗日游击据点。8月,为纪念在战斗中牺牲的支队长王长胜,第九支队改称为长胜支队,支队长蓝汉华,后徐达接任,政委廖伟。8月15日 ,日本宣布投降后,埔梅地区人民武装仍沿用“韩江纵队”番号,以李碧山为总负责人。  

  梅埔丰武工队 民国34年(1945)10月,由原抗日游击队韩江纵队第三、第四支队合编而成。队长何勇为,政委刘健。  

  各边县游击队 民国35年(1946),国民党全面撕毁停战协定,从民国36年秋开始,各边县委先后决定组建游击队。8月,成立(大)埔丰(顺)边独立大队和(大)埔梅(县)边人民游击队。埔丰边独立大队长姚丁,政委何勇为;埔梅边人民游击队长张其耀,政委黎广可。次年2月,这两支队伍分别改编为粤东支队独立第一大队和第二大队,大队长及政委依旧。民国36年10月,成立梅(县)丰(顺)边人民游击队,队长何颖辉,政委廖伟。次年2月,成立独立第三大队,大队长陈德念,政委熊培。民国36年11月,成立梅(县)兴(宁)平(远)蕉(岭)边人民游击队,队长黄旋。次年1月,在梅兴平蕉人民游击队基础上成立独立四大队,大队长程严、政委黄戈平,程严牺牲后大队负责人叶寒星。民国36年7月,成立饶(平)(平)和(大)埔边武装基干队,次年1月扩充为独立五大队,大队长黄希、政委黄维礼。1949年1月,整编为闽粤赣边纵队第四支队十三团。队长黄希、指导员钟盈。民国36年9月,成立(大)埔永(定)边游击大队,大队长巫少平、政委张克昌。同年11月,扩编为永(平)和埔独立大队,大队长陈水锦,政委胡伟。次年1月,改编为独立第六大队,领导干部不变。民国36年5月,成立(上)杭武(平)蕉(岭)梅(县)边人民游击队,队长谢抡赞,政委谢毕真。次年1月,改编为独立第七大队,大队长谢抡赞、饶仁珊(后),政委谢毕真、王志安(后)。民国36年12月,成立韩江税收队,负责人刘铁珊、李健华。次年2月,改编为独立第八大队。民国37年4月,由独一、独二两个大队各抽一个中队,加上南台战斗后保留下来的独四大队一部分队员组建独立第九大队,大队长张友才,政委刘铁珊。民国38年1月,在梅江以东地区成立独十大队,大队长黎昌、曾祥年(后),政委范伟青、黎昌(后)。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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