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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堂:有三分之二的问题是法律解决不了的

 道德是底线 2019-11-19

王学堂:有三分之二的问题是法律解决不了的

周日,写点轻松话题。

当前的中国正在朝着法治国家高歌猛进,法治成了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种生活打开方式。我们本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律成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必不缺少要素。

但不可否认,“法治万能论”或者说“法治无所不能”的观点也越来越成为主流。特别是在法学成为显学后,一出现问题第一想法就是立法不足,似乎立法能在第一时间解决所有问题。许多人把法律崇拜成像长袖善舞的神仙,似乎是仙女的魔法棒一挥舞起来法律包治百病。

说到病,最近听一位医生朋友讲起来医学,感觉很有意思。据说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病根本不用治,靠几天就好了。另外,还有三分之一的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和医术能力,也根本治不好;那么,医生的主要作用就在排除这些“不用治”和“治不了”的三分之二外的三分之一部分。

我突然想到了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学,因为法学和医学是最接近的两门人文学科。

这世界上的三分之一的事根本无需法律或者说法学来解决。例如,大量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咨询的“别人欠钱怎么办”“老师打学生犯法么”,相信不用学法律、不用我们法律专业人士也知道。

一个外包商在看守所的454天

这几天,微信朋友圈有篇《一个外包商在看守所的454天》,作者讲:作为一个从事此行业多年的成年人,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网站可以用于赌博。但我那时候太着急赚钱了。我花几百块钱在网上咨询过律师,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明知他人开设赌场并为其提供开发技术支持,收取费用不超过20000元,则构不成刑事责任。所以我觉得,收取15000元的开发费用应该就安全了。因为开发时间较长,且在开发过程中与客户意见不合,我们最后实际收取的费用只有11500元。但我还是被捕了。

这样的事我经常听到,我知道这样容易出事,但我太着急XX了,结果就出事了。就我看来,这几百块钱律师费根本就不该花,因为“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网站可以用于赌博。但我那时候太着急赚钱了”,还用问律师,还花这个冤枉钱干嘛?

当然,赚人家这几百块钱的律师也真是的,这样的钱也赚?还不如人家里皮,“我的年薪收入非常高,这场输球我承担全部责任,现在我宣布正式辞职。”因为我们法律人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公平和正义。如果只是为了赚钱,那就干脆经商做生意,做法律干嘛?

还是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看守所里的一个同号:40多岁的男人,在网上以帮助贷款为名义诈骗贷款手续费。他咨询的律师告诉他,诈骗不超过5000元就不算犯罪,于是,他培训员工骗取不超过5000元的手续费——最好是4900元。但他忽略了累计计算的法律条款。最终,因为骗取的手续费上亿元(有证据的金额2800多万元),无期徒刑,公司200多个员工最低也获得1年有期徒刑。

能不能告诉我这个律师的名字,说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当然,我一直是认为这个诈骗犯为了省下律师费而自己编的,因为相信我的律师同行不可能会告诉你“诈骗不超过5000元就不算犯罪”,这岂不是犯罪教唆?你以为律师有治外法权啊。

还是那句话:

说书唱戏劝人方,

三条大道走中央。

善恶到头终有报,

人间正道是沧桑。

这世界上的三分之一的事法律或者说法学根本无法来解决。例如许多人一遇到法律上的事,家人或者朋友被公安抓了,第一说法就是能不能花点钱找点人把人放出来,哎,你以为公检法是你家开的啊?有人的案件一到法院就希望快一点,你以为人家法院就你一起案件啊?有人杀了人,希望找个律师辩护成根本没杀人,童话故事也不会这样写啊。在这些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好嘛,这又除掉了一个三分之一。

好了,那我们的法律能够解决的三分之一问题是什么呢?这部分问题应该有几个特征:

一是当事人相信法律能够解决;

二是当事人相信法律途径能够公正解决;

三是当事人相信程序的价值,能够容忍在较长的法定期限内解决;

四是当事人相信法律、服从判决的思维,特别是在结果对自己不利的前提下能够“信任法律的公正性”;

五是能够不纠缠于法律,摒弃只要于自己不利就是不公正,为了公正哪怕付出一生的代价。因为反之则不是信仰法律,而是信仰自己、迷信自己一定是对的思维。

或许,这个三分之一才是我们法律人应该提供法律帮助的,其他,我们就爱莫能助了。

个人突发奇想,观点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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