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所包含的技术风险并不高,因此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中,投标人的报价往往决定了其投标书的竞争力,即中标人往往也就是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这样就容易导致有些投标人为了中标而将标价压得很低,甚至低于成本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将物业交给这样的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势必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管理不到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局面。此外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有的物业管理费的标价虽然很合理,但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本、管理服务人员与技术力量却不令人满意,这样的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日后也难以胜任物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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