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已把户口迁走的子女,父母的农村宅基地怎么处理,归谁所有呢?

 山口百惠WFQ 2019-11-20

关于农村宅基地,农民用的时候明知那块是自己的,但是真遇到问题时候,就很难拿出一些说明材料来加以证明,不是因为农民的维权意识差,主要还是关于宅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

现在的农村,尤其是靠近城市的农村,很容易遇到拆迁的问题。但是这拆迁时候,很多拆迁方会用各种理由告诉农民,补偿款不如农民想象的那么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因为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拆迁方强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以补偿款是没有的。若是遇到这种问题,农民往往被吓住,签署协议的话,就吃亏了。

除此外,还有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因为情况复杂,也是千头万绪。最常见的就是宅基地在父母名下,而外出务工多年的孩子们又都在城市里上了新户口,这样的情况还能继承农村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吗?

并且随着父母的年龄越来越大,他们也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把自己的房产转移到自己的孩子名下,如何处置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就变成了不少农民心里的一块疙瘩,不知道要问谁,怎么问,更不知道该咋办。

现在农村户口宽出严进,想要迁出很容易,如果想要迁入,那可是难上加难了。对于年轻一代早早的把自己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宅基地问题该怎么解决呢?有四点原则看了就懂了。

第一,农村的宅基地是国家给村集体成员的生活居住使用的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我国有两种,一个是国家所有,一个是集体所有。所以不管是不是农村户口,宅基地都是不能继承的。因为所有权一直都是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无法处理,也不能继承。

第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国家赋予村集体成员内部享受的一种福利。如果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那也就等于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以前是,现在迁出的,也不行。只要户口不在村集体内或者已经迁出去,都是不能再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第三,如果户口还在村集体内,没有迁出呢?这就不存在继承不继承的问题了。只要在一个户头下,所有人都是共享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换句话讲,只要父母和子女在一个户口簿里,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共同享有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便户主去世了,在一个户口簿内的其他人也一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需要用继承方式获得的。

第四,我国法律规定了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和房屋的所有权被捆绑在一起,只要房屋不倒塌,不拆除,这片宅基地都是随着户主的改变而改变的。但只要户口有人迁走,那么这片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就不能再扩建、重建,也就是不能搞任何建设,只是居住到自然倒塌为止。

这样,您就明白已经把户口迁走的子女,原有的农村宅基地怎么处理,归谁所有了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