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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之由来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天下”观载

 昵称14979747 2019-11-21

 四、驳“县官”源于邹衍“赤县神州”说

  如前所述,清人郭嵩焘《礼记质疑》在探讨《礼记·王制》时提出质疑,认为此说不符合《周礼》。周的王畿制度,四井为邑,邑36家;四甸为县,2304家。(38)邑、县的规模都很小,因此,县不可能是国都、王畿。《诗》《书》中均将国都称作“邑”,无称作“县”的,所以他怀疑“天子之县内”的说法很可能缘于邹衍。邹衍把中国称作“赤县神州”,所以,《史记·秦始皇本纪》“宇县之中”,《陈书·高祖纪》“光宅区县”,《唐书·礼乐志》“福流寰县”,谢庄文“扫耻瀛县”“缔开县”,都是“承邹衍之遗”,把天下称作县。他认为县官的说法是秦汉之际才有的,《礼记·王制》“天子之县内”之说也是汉代人的说法。郑玄说是夏制也是无稽之谈。

  邹衍“赤县神州”的说法见载于《史记》《盐铁论》《论衡》等书。其中,《史记·孟子苟卿列传》曰:

  其次驺衍,后孟子。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其术皆此类也。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其后不能行之。

  《索隐》:

  裨海,小海也。九州之外,更有大瀛海,故知此裨是小海也。且将有裨将,裨是小义也。(39)

  司马迁所述邹衍九州说认为,天下由九州组成,每州内又有九州,故共有九九八十一小州。九州外由裨海即小海环绕,州与州之间不相连。中国为其中之一,叫“赤县神州”,又分为九州,就是大禹所序九州。大九州外又有瀛海即大海环绕,瀛海的边界就是“天地之际”,也就是天地相交的地方。但是,其说有不可解之处,如说“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如果中国外还有九个州的话,那么总共有十州,小州就有十个,而不是九个。所以杨希枚认为“九”是“八”之误。

  《盐铁论·论邹》的说法比《史记》简略:

  大夫曰:“邹子疾晚世之儒墨,不知天地之弘,昭旷之道,将一曲而欲道九折,守一隅而欲知万方,犹无准平而欲知高下,无规矩而欲知方圆也。于是推大圣终始之运,以喻王公,先列中国名山通古,以至海外。所谓中国者,天下八十一分之一,名曰赤县神州,而分为九州,绝陵陆不通,乃为一州。(40)有大瀛海圜其外,(41)此所谓八极,而天地际焉。《禹贡》亦著山川高下原隰,而不知大道之径。故秦欲达九州而方瀛海,牧胡而朝万国。诸生守畦亩之虑,闾巷之固,未知天下之义也。”

  文学曰:“尧使禹为司空,平水土,随山刊木,定高下而序九州。邹衍非圣人,作怪误,荧惑六国之君,以纳其说。此《春秋》所谓‘匹夫荧惑诸侯’者也。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神?’近者不达,焉能知瀛海?故无补于用者,君子不为;无益于治者,君子不由。三王信经道,而德光于四海;战国信嘉言,而破亡如丘山。昔秦始皇已吞天下,欲并万国,亡其三十六郡;欲达瀛海,而失其州县。知大义如斯,不如守小计也。”(42)

  《史记》所说的“天地之际”在这里也被称作“八极”。但是,“分为九州”的“州”是指赤县神州再分为小九州还是天下分为九州,其说“绝陵陆不通,乃为一州”的大九州,不甚清楚。依“大瀛海”的说法,八十一州之间是否有小瀛海也未详。

  《论衡》有两处谈到邹衍的大九州说。《论衡·谈天篇》:

  邹衍之书,言天下有九州,《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海。九州之外,更有瀛海。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读讽述以谈。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43)

  此处说天下九州,赤县神州在东南角,又分为九州,即《禹贡》九州。大九州,每州之外有“裨海”。圜大九州之外有瀛海。《论衡·难岁篇》:

  儒者论天下九州,以为东西南北,尽地广长,九州之内五千里,竟三河土中。周公卜宅,经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雒则土之中也。邹衍论之,以为九州之内五千里,竟合为一州,在东南位,名曰赤县州。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八十一州。此言殆虚。地形难审,假令有之,亦一难也。使天下九州,如儒者之议,直雒邑以南,对三河以北,豫州、荆州、冀州之部有太岁耳。雍、梁之间,青、兖、徐、扬之地,安得有太岁?使如邹衍之论,则天下九州在东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岁?(44)

  《论衡》所述邹衍说是:天下共有九州,为大九州,州与州之间为海所阻隔。中国为大九州之一,称赤县神州,其内又分九州,为小九州。

  可以看到,邹衍的“大九州说”是在《禹贡》九州的基础上构架起来的,因此时代肯定晚于《禹贡》九州说。《禹贡》九州的世界范围是九州(中国)-流(荒)-四海,中国九州居于天下之中。邹衍的“大九州说”,世界范围远远扩大,赤县神州(九州、中国)仅仅占大九州的八十一分之一,其外还有八十州,加上裨海和瀛海,其在世界上所占的比例更小。中国也不再是世界的中心,而是偏于东南隅的一个小州,从这一意义上“中国”的称号也不再贴切符实。这样的认识表明,邹衍时代人们对地理的认识已经大大丰富,对中国的认识也更客观。然而,这样的新认识对以《禹贡》九州构架起来的天下观产生了巨大冲击,因而不为多数人所接受,特别是笃信儒家经典的学者。

  图2 邹衍“大九州”示意图

 

  司马迁说邹衍大九州说是“作怪迂之变”,“其语闳大不经”。昭帝时文学说“邹衍非圣人,作怪误,荧惑六国之君”,“此《春秋》所谓‘匹夫荧惑诸侯’者也”。就因为秦始皇信奉了他的学说,结果造成“亡其三十六郡”“而失其州县”的覆灭下场。王充也说邹衍说:“此言诡异,闻者惊骇”,“此言殆虚。地形难审”。由此可知,汉代人一般都认为邹衍的大九州说荒诞不经,不采信其说。但是采信者似乎也不少,如昭帝时御史大夫桑弘羊,桑弘羊和文学还说秦始皇也信其说。(45)

  然而,若仔细加以考察,就会发现“天子县内”的观念成于先秦,即便是在郡制普遍发展起来的战国时期,仍然是主流观念,并一直流行至汉。例如,《管子·山国轨》: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官国轨。”管子对曰:“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桓公曰:“行轨数奈何?”……管子对曰:“某乡田若干……民邻县四面皆扩,谷坐长而十倍。上下令曰:‘赀家假币,皆以谷准币,直币而庚之。’谷为下,币为上。百都百县轨据,谷坐长十倍。环谷而应假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府官以市扩出万物,隆而止。国轨:布于未形,据其已成,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46)

  《商君书·垦令》: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47)

  《管子》《商君书》虽然成书年代有疑问,但不应晚于战国。另,《战国策·魏三·秦败魏于华走芒卯》:

  秦败魏于华,走芒卯,而围大梁。须贾为魏谓穰侯曰:“……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兵以止(上)戍大梁,臣以为不下三十万。以三十万之众,守十仞之城,臣以为虽汤、武复生,弗易攻也……”(48)

  此外,如《吕氏春秋·孟夏纪》:

  是月也,天子始絺。命野虞出行田原,劳农劝民,无或失时。命司徒循行县鄙,命农勉作,无伏于都。

  县,畿内之县。县,二千五百家也。鄙,五百家也。司徒主民,故使循行。(49)

  再如,前引《吕氏春秋·季夏纪》及高诱注。再如,《吕氏春秋·季秋纪》:

  是月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合诸侯,制百县,为来岁受朔日,与诸侯所税于民轻重之法。贡职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以给郊庙之事,无有所私。

  百县,畿内之县也。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攒,五攒为鄙,五鄙为县,然则谓县者二千五百家也。(50)

  成书于汉武帝时期的《淮南子·时则》及高诱注仍沿用了这一说法。文曰:

  上丁,入学习吹,大飨帝,尝牺牲,合诸侯,制百县,为来岁受朔日,与诸侯所税于民轻重之法,贡岁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

  是月上旬丁日,入学宫吹笙竽,习礼乐。飨上帝,用牺牲。合诸侯之制,度车服之差,各以其命数也。百县,圻内之县,言百,举全数尔。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然则县二千五百家也。(51)

  成书时间不详的《礼记·月令》记载也大体与两书同。

  上述文献中,均是天子或国一诸侯、百县的模式。也就是说,天子封诸侯,而直接统治的是百县。即便《管子》《商君书》成书稍早,但《战国策·魏策三》和《吕氏春秋》所载均是秦始皇统一前夜之事,由此可以确定,当时对秦始皇改制起决定影响的仍是“天子之县内”的王制观念。

  “县官”一词源于《礼记·王制》。《王制》云“县内”为“王畿”,即“天子所居州界名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已经实现王制(天子之制),遂进行一系列改制、改称号举措,其中之一便是将“王室”“公室”改为“县官”,取天子居县内、官天下之义。战国秦汉时人所说的“天下”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天下=国家=九州。广义的天下=四海之内=海内。《礼记·王制》“四海、流(荒)、九州、县内”观念的形成可能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其下限当在县制已经形成、但郡尚未成为县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期。其社会基础应当包括以下两个因素:第一,实行分封制,即天子将大部分国土分封给诸侯,自己仅统治王畿地区,王畿在国都外采取设县统治。换言之,“王制”是分封制下王畿制度与县制相结合的产物。第二,当时人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黄河中下游流域一带的中原地区,东面已达大海,但北、西、南三面的活动范围都不会太远,与中原以外地区的交流也十分有限。战国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扩大以及交通的发达,对外交流增加,对世界范围的认识也随之扩大,故而产生邹衍的“大九州”说,认为中国的疆域在世界之中仅占八十一分之一。但由于《礼记·王制》和《逸周书·作雒》已经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圣经,不可撼动,故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仍依照这一王制观念,将新王朝和自己的帝室取名为“县官”,意为自己从诸侯国君升格为天子,成为居住在县内(王畿)统治天下的官。

  附记:张奇玮同学在核检资料、绘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12月10日,在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古代史研究新视野”工作坊第四期“政治地理”中,承汤勤福先生评议指教。匿名审稿专家也提出很好的建议。在此一并致谢。  ①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卷一五《杂守》,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975页。

  ②《史记》卷七九《范雎列传》,北京,中华书局修订本,2014年,第2926页。

  ③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9、32页。合集在注释中又加引《墨子·杂守》。

  ④以中华书局标点本进行统计。

  ⑤《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2524、2525页。校勘记第23条夏家:殿本作“夏官”,凌本作“夏者”。张文虎《札记》卷四:“此二字疑即上文‘官者’二字之误衍。”(第2529页)

  ⑥《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953页。

  ⑦《汉书》卷八○《宣元六王传·东平思王刘宇》,第3323、3324页。

  ⑧[清]刘宝楠:《愈愚录》卷四,清光绪十五年广雅书局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笔者标点。

  ⑨[清]郭嵩焘著,邬锡非、陈戍国点校:《礼记质疑》卷五,长沙,岳麓书社,1992年,第139页。

  ⑩[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伍)》卷五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662页。

  (11)赵伯雄:《两汉“县官”释义》,《历史教学》1980年第10期。

  (1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8页。

  (13)张春龙、龙京沙:《湘西里耶秦简8-455号》,《简帛》第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1-15页。此后在公布的第一册释文中简号改为8-461。参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本释文据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6-157页。

  (14)游逸飞说:“秦更名方似乎揭示‘县官’指涉皇帝、朝廷,为秦始皇的创举。‘王室’本指统治者之私家,在家国难分的周代,‘王室’自然具有政府、朝廷的意涵。‘县官’既取代‘王室’,便继承其意义。这就是‘县官’为何既指皇室,又指政府的缘故。”(游逸飞:《里耶8-461号“秦更名方”选释》,魏斌主编:《古代长江中游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3页)《秦简牍合集》注释:“今按:里耶秦简8-455:‘王室曰县官。公室曰县官。’其中的‘县官’或指县级政府,或指各级政府。简文‘公室告’似指官府按规定可受理的告诉。‘非公室告’指官府按规定不可受理的告诉,即法律规定不予接受的告诉。”(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222页)

  (15)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卷一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22页。

  (16)《史记》卷四《周本纪》,第179页。

  (1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778页。

  (18)《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59-260页。

  (19)《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828页。

  (20)《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第3086页。

  (21)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221页。

  (22)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193、243页。

  (2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303-304页。

  (24)[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90页。

  (25)关于中国的“天下观”,世界范围内都有丰富的研究,此仅列举数种:Joseph R.Levenson(列文森),“T'ien-hsia and Kuo,and the ‘Transvaluation of Values'”,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Vol.11,No.4,(Aug.,1952),pp.447-451;[日]安部健夫:《中国人の天下觀念一政治思想史的試論》,京都,ハ、一バ一ド·燕京·同志社东方文化讲场委员会,1956年;蒙文通:《略论山海经的写作时代及其产生地域》,《巴蜀古史论述》,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童书业:《春秋时人之“天下”观念》,《春秋左传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日]渡边信一郎:《中国古代の王権と天下秩序——日中比較史の視点から》,东京,校仓书房,2003年(中译本徐冲译《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从中日比较史的视角出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26)关于《礼记》的成书年代,历来有很大争议。徐喜辰曾总结为七说:孔子门徒所撰说、六国时人所撰说、二戴据古礼所删说、二戴所传说、二戴据《曲台记》所删成说、汉初诸儒编定说、东汉末年说。主流观点认为,其独立成书或晚至汉代,但其中保存着许多先秦时期的材料,其史料价值丝毫不逊色于《周礼》《仪礼》。参见徐喜辰《〈礼记〉的成书年代及其史料价值》,《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4期;王文锦《礼记译解·前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页(“前言”作于1994年9月)。关于《王制》篇的成书同样也有多种说法,受篇幅所限,笔者不详述。由于《礼记》及《王制》篇的成书问题甚为复杂,本文无力涉及,但根据本文所引传世文献和新出材料,至少可以证明《王制》篇的思想在战国后期已经形成。

  (27)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五《王制第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58-470页。

  (28)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六《王制第五》,第476-478页。

  (29)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二○《王制第五》,第580-586页。

  (30)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五《王制第五》,第461-462页。

  (31)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07-208页。

  (32)[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四《京师》,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57-165页。

  (33)[汉]许慎撰:《说文解字》卷七下新附,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电子版。

  (34)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黄怀信修订,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卷五《作雒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10-532页。

  (35)[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85页下栏一第286页上栏。

  (36)[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佚文·古制》,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92页。

  (37)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六《季夏纪》,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31页。

  (38)《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郑玄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彭林整理:《周礼注疏》卷一一《地官司徒·小司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90页)

  (39)《史记》卷七四《孟子苟卿列传》,第2848-2849页。

  (40)王利器原断作逗号,此为笔者改。

  (41)王利器原断作句号,此为笔者改。

  (42)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九《论邹》,第613-614页。

  (43)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一一《谈天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73-474页。

  (44)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二四《难岁篇》,第1019-1020页。

  (45)关于邹衍大九州的研究十分丰富,如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卷六《故书古史杂考之属·邹衍九州考》,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44-245页(原刊1936年);顾颉刚《邹衍及其后继者的世界观》,《中国古代史论丛》1981年第1辑;常金仓《邹衍“大九州说”考论》,《管子学刊》1997年第1期;高建文《邹衍“大九州”神话宇宙观生成考》,《民俗研究》2016年第6期;胡阿祥《赤县神州:邹衍的海陆世界》,《唯实》2016年第10期;等等。

  (46)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卷二二《山国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82-1285页。

  (47)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一《垦令》,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页。

  (48)范祥雍笺证,范邦瑾协校:《战国策笺证》卷二四《魏策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65-1366页。亦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824页;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战国纵横家书·须贾说穰侯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26页。

  (49)许维通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四《孟夏纪》,第86页。

  (50)许维通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四《孟夏纪》,第195-197页。

  (51)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五《时则训》,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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