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冬不拉拉 2019-11-23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员工手册作为一种常见的企业规章制度,它是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的浓缩,同时还起到了展示企业形象、传播企业文化的作用。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可以说员工手册还是企业的内部“法律法规”。

为此,企业制定的员工手册是否合法有效,对企业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如果一个企业的员工手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企业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呢?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基于以上情况,这一期我们就来解密员工手册中的常见违法问题:

问题一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解密:

1、企业经常会用某一个部门的名义颁布各种规章制度,这种操作是不正确的,即使是企业内某部门的规定也必须以企业名义去颁布,而且必须是企业的全称,且颁布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企业的相关流程。所以,用人单位一个部门或办公室不能作为独立法人颁布企业规章制度的。

2、如果是集团化企业,惯以上层控股公司的名义颁布企业规章制度,直接要求下层所有子公司执行,这种做法也不全正确。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三款的意见,“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如子公司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或母公司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且在子公司内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子公司劳动争议的依据。”

问题二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解密:

原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中规定可以给予员工一次性罚款,但是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并不包含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给予罚款的规定,故企业无权再对员工处理罚款,否则有可能构成拖欠劳动报酬。

问题三

员工手册常见违法问题解密(上)

解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提前离职扣发佣金”或者“提前离职不予结账”等类似条款,在司法实践当中会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的条规定,会被认定为属于无效条款。

结语

基于篇幅的限制,本期解密内容就暂时到此,我们下期再见。对于员工手册你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