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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一户不同意就不能装,有些还要补偿,你是怎么理解的?

 昵称vMN36 2019-11-24
同意加装电梯,本来都是人人自私的行为,为自己的利益而同意,低层业主为自身利益不受侵害而不同意,本来就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而高层业主却说低层的自私,那是恶人先告状。按广州城区现在的楼价,老房2、3万一平米,同栋楼1楼和9楼价差10%很正常,100平米就相差2、3十万,就算是拆迁补偿,1楼的评估价也比9楼高,况且,加装电梯对一楼的挡光挡风是永久性的损害,再说,加装电梯后若高层业主出售出租自己的物业,获取更大收益,而这是建立在损害低层业主的基础上所获得的,这又怎么去评判加装电梯的行为不是私利?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实施就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不能一刀切大部分业主同意,就剥夺不同意业主的利益,这是宪法所不允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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