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中营镇花椒产业高产示范项目农户 协议书 甲 方: 村(社区) 组村民 乙 方: 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决策部署,助推脱贫攻坚,促进产业振兴,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家承包经营的土地 亩入股贵州九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所合作的中营镇花椒产业高产示范项目,入期间甲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抵押或转租他人。 二、入股期限20年(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39年11月19日止)。 三、入股前三年由乙方按照每年240元/亩定额分红(土地流转费),第四年起,由乙方每年按照500元/亩保底+浮动分红的方式进行效益分红。产权属农户、村集体(村级合作社)和贵州九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并继续由贵州九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每年结算分红(一年一付)时间为12月31日前。 四、乙方负责回收,并承诺最低回收价,鲜椒不低于4.5元/市斤。市场价高于4.5元/市斤的,以重庆江津花椒交易市场中间价为准。 五、在管护经营中需要招收务工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应优先招收甲方或该项目所涉及村民小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乙方无故不得推脱或解聘。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依照协议条款共同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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