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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柳宗元和元稹的婚姻看古代士人婚恋观:门当户对能否成就好婚姻

 光辉rlbr1vjwmb 2019-11-25

佳人浅笑流美盼,

乱红深处曾相见。

奈何多才情太浅,

等闲幽幽离人怨。

——华彩之荣

一. 宁愿不结婚,也不舍弃门第观念的柳宗元

贞元十二年丙子(公元796年),时值一个艳阳天,春意之间,桃红柳绿,灿若烟霞。城中的柳宅张灯结彩,红灯高悬,一派喜气。此时,仕途春风得意的柳宗元与礼部郎中杨凭的女儿结亲,亲朋好友与高人韵士纷纷道喜,热闹非凡。

柳宗元,字子厚,唐代著名文学家与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出生的家庭不仅文化气息浓厚,而且曾是享负盛名的门阀家族。其家族兴起于魏晋,发达于北朝,到隋唐时期柳氏家族在数百年间仍然兴盛不绝,人才辈出,并且与薛、裴两大门阀家族并称为“河东三著姓”。柳宗元在一篇散文《故大理评事柳君墓志》中自豪的提到:

“柳族之分,在北为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柳氏家族可谓真正的名门望族,门第之高并非普通百姓可以攀附。可想而知,与柳家结亲的杨氏家族并非等闲之辈。

在《新唐书》中有一段论述门阀姓氏的段落指出:

“……关中亦号郡姓,韦、裴、、薛、、杜首之……”(《新唐书·儒学传中》卷一百九十九)

其中的“柳”“杨”两家正是柳宗元的柳家和他的夫人杨家,这两家门当户对,处于同一等级上。杨氏出自名门望族,教养好、品德高,可惜红颜薄命,24岁正青春年少,便香消玉殒。

柳宗元在杨氏故去之后的三年孑身一人,未曾续弦。情感生活的不顺令他心灰意冷,幸好大丈夫志在四方,除却儿女私情之外,仍然可以寄情于仕途,以此聊以慰藉。然而仕途也辜负了他,他参加的“永贞变法”经过血与火的洗礼之后,以惨烈的失败告终。皇帝被废为庶人,柳宗元虽然保住性命,但也被贬为永州司马。

从柳宗元和元稹的婚姻看古代士人婚恋观:门当户对能否成就好婚姻

柳宗元石雕像

永州属现今的湖南,古时候因为地处偏远,环境恶劣,属于蛮夷之地。柳宗元在写给京兆尹(此官职是京师所在地的行政长官)许孟容的求援信中描写了永州并非“善地”:

“今抱非常之罪,居夷獠之乡,卑湿昏雾……”。

同样,韩愈也曾提到:

“单立一身,朝无亲党,居蛮夷之地,与魑魅为群。”

由此可见,永州是荒芜之地。要想在永州找到与柳家门当户对的女子成婚并延续后代,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这使得柳宗元在被贬期间,茕茕独立,无与为婚,并且未有子息。

在儒家思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理念下,如果不娶妻无子嗣,断了祭祀祖宗的香火,那祖宗就成了无嗣之魂,无后之人便是罪大恶极了。

即使如此,柳宗元也不愿意舍弃门第观念,取小门小户的女子为妻。所以,他只能写信求助京兆尹许孟容,希望能回到京师找到门当户对的妻子,以便延续香火。以这种理由要求回京,在当时看来是相当充分的。在当时,人们认为即使是落魄的士族子弟,在婚配上也不能将就。从《旧唐书》的描写中可见一斑:“犹相矜尚,自为婚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因为士族之间骄矜自大,所以只能彼此之间互相通婚。

这证明了门第观念深入唐代士族的骨髓,他们在婚姻中设定的标配便是能娶到大姓氏的女子为妻。

二. 门不当户不对,而成为负心汉的元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从柳宗元和元稹的婚姻看古代士人婚恋观:门当户对能否成就好婚姻

这是元稹为悼亡他的妻子韦丛而写的一组诗词之一,这首诗恐怕要比他本人有名的多。千百年来,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痴情感动了多少人。于他的妻子韦丛来说,元稹也许是多情的。可是,于被元稹抛弃的初恋情人崔莺莺来说,元稹无疑是负心汉。

元稹在考取进士之前,曾经跟海誓山盟的崔莺莺有一段初恋情缘。他还写了一部《莺莺传》的文本记述二人之间的情感故事,其中写到他身无功名之前对崔莺莺一见钟情和死缠烂打,到最后如愿以偿,与莺莺暗度陈仓。后来,著名的元代戏曲作家王实普对《莺莺传》再加工,便有了流传下来的《西厢记》。

《西厢记》中的结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在《莺莺传》中,元稹进士及第之后,不但抛弃了莺莺,还污蔑纯情的莺莺是“妖孽”,并为自己这种始乱终弃、薄情寡义的行为极力辩解: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好一个“忍情”的元稹!根据他所写,抛弃莺莺实在是因为“不足以胜妖孽”!他如此颠倒是非黑白,怪不得连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都批评说:“元稹的迁腐论调,其中对莺莺做的一番譬喻欠妥当”。无独有偶,鲁迅先生也对元稹的《莺莺传》做出评论:“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说是“恶趣”都未免过于客气了,这种始乱终弃、毁女子清白的文章,可算得上不知廉耻了。

从柳宗元和元稹的婚姻看古代士人婚恋观:门当户对能否成就好婚姻

《莺莺传》插图

然而,元稹的这部《莺莺传》不但没有引起社会舆论的反感,反而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究其原因,门第观念是存在于普罗大众脑子里的普世价值观。人们认为元稹既然已经考取功名——吏部科校书郎,理应娶一个与他身份地位相符的大姓士族的女子为妻,那么抛弃莺莺是合乎情理的。一边是当朝权臣,刑部员外郎韦夏卿的千金韦丛,一边是小小乡绅的女儿莺莺,如何取舍,根本不用费心思量。

毫无疑问,士族子弟的婚姻尤其讲究门当户对、政治联姻、财力联姻。唐代士人之间的这种嫁娶风气,是不论人品、相貌和感情,而注重仕途发展、家族背景以及钱财多少。可想而知,在这种恶俗的风气之下,葬送了多少痴情男女的幸福。

三. 古代“门第观念”的根源

“门当户对”是中国古代婚姻沿袭千百年来的核心内容。它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规定禁止贵族与贫民通婚。东汉时期的思想家王充更主张在婚姻中实行“门当户对”的等级制度,良贱不婚也被礼法制度所允许。

到魏晋时,由于门阀制度的建立,阶级等级森严,大家族为了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禁止士族子弟与庶族贫民通婚。在这种情势之下,婚姻中的双方可以不考虑是否是近亲,是否是相差辈分,只要有益于家族势力的强大,就可成就婚姻。在魏晋之后,朝代更替,门阀虽然在隋朝衰败,但是这种家族之间维护利益的联姻手段持续了下来。

自唐代以来,这种良贱不婚的制度已经从礼法不容上升到法令的禁止。唐《户令》规定:

当色为婚”。

这其中的“色”不是指容貌美艳,而是指社会阶层。因此,“当色为婚”是一种赤裸裸的等级婚姻制度,即杂户、官户、良人的子女不能互相通婚。《唐律疏议》也对此做了注释:

“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

到了后来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也都维持了“门当户对,良贱不婚”的制度,并且对违反者的严惩力度大大增强。

从一部反应社会现实的巨著《红楼梦》中也可以对这种婚姻制度可见一斑,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通婚联姻形式就是“门当户对”婚姻思想的真实写照。

四. 新时代的“门当户对”成为优质婚姻的基石

从宏观上说,婚姻制度反应了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从微观上说,婚姻是王孙贵胄和贫民百姓都关心的问题。在古代,有先“成家”后“立业”一说,即使在当今社会,婚姻也是人生重大的转折点。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封建社会中狭隘的“门当户对”观念必然是落后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导致经济裂变式增长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巨大变迁,婚姻观也随之改变。传统的“门当户对”从等级上把人进行贵贱的划分,而新时期的“门当户对”更多是指志趣相投、个性合拍、思维方式一致、文化背景相似以及生活方式匹配等等。

从社会实践中看,新时期的“门当户对”观念是有利于家庭稳定的。在个性、情趣、文化、观念比较一致的婚姻中,双方相处起来会很融洽,彼此容易接纳和沟通。正如教育家卡内基夫人所说:“和丈夫志同道合,就是婚姻美满的一个基础。”

参考书籍:《新唐书》

《旧唐书》

《故大理评事柳君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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