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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同志:我这样做账违法吗?

 方兄 2019-11-25

 簿想税 税东家

稽查同志:我这样做账违法吗?

公众号【税东家】 插图师 | 不是兔子的兔子

作者 | 簿想税

都说会计干的时间长了,胆就破了。

可有的人虽胆破了,可还是没有活明白!

对此,郭德纲说:“活的明白,与时间无关,跟经历有关。”

都说会计经历的检查太多了,也就无畏无惧了。

对此,郭德纲说:一个人从一出生就一天挨八个嘴巴,到了25岁,就像铁罗汉,活金刚一样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既不属于前者更不属于后者。

我就是我。

很幸运,在百名招聘者中,我顺利的进入了一家国内很大的知名企业,我的职责就是防控税收风险和按照国家税收法规为企业设计少缴税或者延缓缴税。

我没有那么多的弯弯肠子做假账。但是,我多年总结出一个经验,就是利用税法和会计核算中一些规定,进行“合并同类项”后,是可以达到合理合法避税和递延纳税目的的。

企业所得税避税是我一直在专攻的课题。我主要思路是:如何利用相关会计科目调整利润,以此减少企业所得税。

大家知道,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基本税率25%、15%。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除了免税)可以不用申报缴纳?

毫无疑问,大家都会直接想到的是财务报表出现“亏损”,没错!

我们公司2017年就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预计未来两年都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就是利用了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大家别想歪了,我们绝对不做两套账和铤而走险虚开发票,利用一些乌七八糟低俗的手段进行逃税,更不会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挑战国家法律的底线。

会计业内,有至理名言:避税有理,如何达到常有理,就必须学会“玩转税收法规”。

那我们怎么可以让财务报表中的利润变为亏损?而且合理合法不会被税务稽查否定?

在这里,就用我们公司财年报表作为“麻雀”供大家解剖和方法可行性讨论。

2018年公司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是2017年公司财年报表所得税出现了负数。

负数的来源,主要是我采用了“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运作的结果。

例如:公司2017财务报表“当期所得税费用”反映是1.08亿,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2.97亿元,所以,公司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就自然变成了-1.89亿元(亏损)。

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对于企业出现的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利润进行弥补,连续弥补时间不超过五年。

按照财税(2018)76号文件精神,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018年1月开始亏损还可以连续弥补十年。

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可利用的价值是:未来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可以先递减亏损额。

例如:我们公司2017年通过“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调整,形成账面亏损的-1.08亿元,如果我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为+0.8万,那么,按照税法可以先弥补亏损的规定后,公司是不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对于还有未弥补完-1亿亏损,可以在2019年甚至是2020年实现利润继续进行弥补。

叙述到这里,我相信只要是有一定会计技能的人都会明白,这种做法,是根据会计核算的原理进行思考的,即:当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利润表中就必然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费”的增加,利润减少

例如:我们公司201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增加2亿,那么,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的数据也会随之上升。

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递延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方法有两种:

一是:应付税款法;

二是纳税影响会计法。

不管企业采用那种核算方法,其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都是一样的。

在应付税款法下,不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因此,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是一致。而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要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确认的影响,因此,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注意:“当财务将应交所得税确定下来后(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算出数据),表中形成的时间性差异,就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进行调整,将本来应该属于以后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挪后,将应归属于本期的所得税费用提前了。所以,会计在制作分录的时候,就会通过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这种会计核算方式,从公司所得的角度来分析,其逻辑结果就是:公司资产增加了,费用和负债就减少了,总净资产就必然的增加了。”

以此推理,如果公司资产减少了,那费用和负债就都会增加,总资产相应就减少。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暂时不确认,以后再确认,此时,这种减少,就会让公司以后少交税,以此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里的关键点,就在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多来自于“可抵扣亏损”。

所以,我们公司2017年报表中反应的所得税为-1.08亿,是因为公司存在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而存在负的-1.08亿“递延所得税费用”是为了后期实现利润弥补。

这种操作的前提,如果从税务稽查角度进行数据+经营发展分析来讲,是不适用于一般小企业,因为,小企业资产增加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一点在公众号【税东家】页面下方“会员课”(玩转稽查和掌控税收)中,徐箐老师都做了讲解,即:税务稽查大数据比对分析。所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快速发展中的企业。

其做法虽然有悖一般常理,但是应该不属于“税收”舞弊和违法行为。

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纳税人真正想达到避税和递延税收的方法,绝对不能靠走“江湖”自欺欺人的手段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而是应该在深度了解国家税收和会计法规之后,结合自己熟悉的会计核算技能,进行有效“融合”而成的。我们的会计基础也许很强,但是税收操作知识其实只停留在咨询和查找法规和政策一般应用的基础上,缺乏对税收方法深度的探究。就如徐箐老师在课程中讲到:“财务人员需要从头开始学税收”。

当然,以上方法,只是开启大家在日常避税中的思维和供探讨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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