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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攘外必先安内”——明明是整体,为何最终分割成两个部分?

 史误潜力 2019-11-27

满清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封建专制的顶峰时期。和历代王朝一样,清朝也创造了诸多属于它的辉煌,可惜,到了后满清时代,由于内忧外患的加剧,而清政府又没能及时作出切实有效的调整,所以,就逐渐走到了灭亡的边缘。

后满清时代是复杂而又纷乱的,清廷既要面对内部的争权夺利,又要应付列强的虎视眈眈,于是乎,一大堆“特事特办”的政策应运而生,其中有一项就是“攘外必先安内”。这一政策贯穿了整个后满清时代,从道光朝到大清灭亡,许多制度的规划,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可我们不知道的是,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经历了多次演变,而最终定型的“攘外必先安内”和其创立之初的意义,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或者说,已经面目全非了

背景和由来

其实,在历史上,每个朝代都经历了各自的“内忧外患”,就“内”而言,比较容易理解,泛指国家内部事务;“外”在清朝之前也只是指那些边夷少数民族,像汉朝时的匈奴、唐朝时的突厥、清初的葛尔丹一样。但是,到了后满清时代,“外”的含义就又有了变化,指的就是西方列强。因此,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我们也可以解读为“外患”和“内忧”之间的取舍

“攘外必先安内”的由来,和鸦片战争密不可分。鸦片战争前,由于长久的闭关锁国,让大清君臣依然沉浸在“天朝大国”的自我陶醉里,认为经济实力已经跃居世界第一的大英帝国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英夷”、不足为惧。当战败的现实摆在眼前时,这些人才开始进行反思,虽然并不深入,但是也确实反思了。反思之后,认为战败的原因有两点:武器落后和汉奸的盛行。

于是,朝廷上下掀起了一阵提升武器装备的狂潮,练兵、造船、沿海设险一个都不能少,搞的轰轰烈烈、煞有其事。那对于汉奸呢?众所周知,大清自皇太极建立开始,就一直秉承儒家“以仁治国”的方针,凡事以人为本。在处决犯人上还例行“秋后问斩”,给出宽绰的时间让犯人进行申诉或者对案件进行核实,这很人性化,但是,也有“斩立决”的,这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欺君犯上,一种是叛国罪,叛国罪指的就是汉奸。对于汉奸的严惩并非大清一朝,历代王朝对此都是“零容忍”。可鸦片战争之后,在汉奸的处理上,清政府却受到英国的掣肘

当时奕山、奕经等人都说过“患不在外而在内”。乍一看,这是高瞻远瞩啊,其实,千万别高估了他们这番说辞,他们说的“内”指的是鸦片战争中那些为英国搜取情报、为英国人带路的汉奸。有错吗?没错,但是,国将不国的时候,非但不从政治、体制上进行检讨,反而将为数不多的汉奸归咎成战败的一个原因,这只能说明他们目光的狭隘。这也是对“攘外必先安内”的最早阐述

大清想要严惩汉奸,但是,英国在《南京条约》中却有一条规定,要求清政府必须赦免汉奸的罪责。在英国的压力下,清廷不得不释放了历次逮捕的汉奸,并张贴告示,“军民等人,不得再行查拿”。

当一个国家对汉奸开始无可奈何的时候,其腐败、腐朽、腐烂程度也就可想而知!

至此,初期的“安内”以失败告终,当然,“安内”的内容并非完全针对汉奸,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安抚百姓”。为什么安抚百姓?这也和鸦片战争有关。

萌芽阶段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其中最具分量的就是战争赔偿,这直接导致了后满清时代的第一次财政危机。为了缓解危机,朝廷不得不加征赋税,这么一来,让民间怨声载道,朝廷必须拿出一个姿态来安抚人心,这是其一;另外一点,朝廷安抚人心的同时,又希望用百姓去对付外夷。

在鸦片战争刚刚结束时,山东道御史安诗就在奏折中这样写道:

民志既伸,民心自固,作忠义之气,杜奸邪之萌,必能家自为战,人自为守,凡吾赤子,皆干城也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

可见,在当时安诗已经意识到“安内”和“攘外”的联系。安诗之后,耆英也曾在给道光的奏折中写道:

今之牧令,不理民事,不问疾苦,动辄与民为难,以致民情涣散。内不自安,何谈攘外?

耆英和安诗的奏折相比,安诗强调的是“安抚民众”的重要性;而耆英,利用统治者“安内”的迫切心理,已经逐渐把“安内”和政治联系起来,甚至将吏治放在了“安内”的前提上,这对统治者是种间接性、比较隐晦的提醒,可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人不喜欢耆英,但耆英却是当时官场的一种代表,既想提醒皇帝,又怕惹怒皇帝。

这是“攘外必先安内”的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安内”更侧重于安抚,而且,“安内”的长远目标就是“以民制夷”,换言之就是“攘外”,由此也可以看出,清政府推行每一项制度时的根本出发点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延续

发展阶段

口号既然提出来了就要实施,那清政府是如何推行“安内”政策的呢?组织团练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手段,因为组织团练不仅可以提高凝聚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民族情绪”来转移大众对统治阶级的不满,让人们将气撒在“外夷”身上

在朝廷的扶持下,广州地区的民间团体纷涌而起,升平社学、东平社学、南平社学、隆平社学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我们说了,在“安内”上,清廷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就是利用民众来对抗侵略,或者说是借民力向侵略者示威。所以,明里、暗里都会侧重、扶持这些民间社团,但是,这些社团发展起来后,又引起了清政府的猜忌。为了防止社团失控,对清廷构成威胁,朝廷又下达了硬规定:拒夷、攘夷的社团百姓,必须受控于官府!只能在官方授意的情况下进行自卫,而不许任意驱逐入境夷人,“以免该夷籍口出兵”。于是,朝廷上下开始流行“民强固可用,特患过强则不可用”的说辞

即便如此,顽强的广州人还是在1843——1849年取得了反对英国人进入广州城的胜利。在朝廷委派大员进行处理时,皇帝再三叮嘱“查办之余,尤不可不加以安抚”。“以民制夷”的策略也开始收到成效

这一时期虽然是“攘外必先安内”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朝廷的疑心和约束,民间力量并没有形成规模;而对于团练的限制,又将清政府矛盾的心理展露无遗。清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掌控局势,可是,随着太平天国的兴起,局面开始失控,而“攘外必先安内”也随之发生了转变

失控阶段

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点燃了国内挤压已久的各种矛盾,因为其代表了最广大的农民阶级,所以,发展的异常迅猛,到后来直接威胁到了清朝的统治。这种威胁绝非加征赋役、安抚民心就能解决,稍有不慎,很有可能会断送大清的江山社稷。这时,“安内”就被赋予了另外一层意义

如果说前期的“安内”是为了“攘外”,是清政府采取的一种政治手段的话,那太平天国时期的“安内”就扯去了那层面纱,让“安”字从“安抚”演变成为平息、镇压的代言词。清廷对于“内忧”、“外患”的处理,也有了明显的变化,那就是:一切以“内忧”为主,只有平息“内忧”之后,再图治理“外患”!奕䜣、文祥和桂良的联名奏折就将利害关系摆的一清二楚:

就今日之势而论,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忧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故,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就当时情况来看,奕䜣等人对于轻重缓急的排列固然无可非议,但同时,也将颇有积极意义的“攘外必先安内”转换成极端、而又消极的策略,直到清朝灭亡,都未再度扭转过来

尾声

“攘外必先安内”的出台,是清廷在特殊环境下的一种不得已选择,归根到底,它和其他制度并没有什么不同,本质上只是为了维护清朝的专制统治,并没有真正打算解决“内忧”中皇族、贵族、地主、农民之间的矛盾,充其量也只是为了应对“外患”而已。

起初,“安内”和“攘外”是紧密相连的,甚至可以把前者看成为后者而服务,它们是个整体。但是,太平天国之后,两者被彻底分割,各自的本质不同、意义不同,在贯彻落实时的待遇也就截然不同了。对于清政府来说,外夷就像强盗,他们无非是想谋取更多的利益;而太平天国则不同,那是要推翻自己,动摇“国之根本”,这显然是统治者无法接受的。因此,“内忧”也就自然而然地压制了“外患”,成为清廷的当务之急。

“攘外必先安内”政策重心的演变,其实是当时社会矛盾的一种折射。它的出台,顺应了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需求,而且也为稳定社会动荡起到重要作用,因此,不失为晚清为数不多的正确策略之一,虽然在晚期“走上歧途”,但是,其内在的积极意义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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