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每个公司设立之时必备的要件之一。根据有关数据不完全统计,民企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老板不熟悉、甚至没看过自己公司的章程! 对于公司章程,我们简单来说,把公司当成一个国家的话,那么公司章程就是宪法。 曾经给民企培训课程我们就此调查过,有一些民企老板当时说:我们公司章程是按照工商局提供的固定格式来写的,然后注册好公司之后我们就没怎么管公司章程了。 在回答上面问题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吧(部分摘录): ①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②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③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④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⑤……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⑥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好了,到了这里,各位老板应该知道公司章程有多重要了吧——从上面的条款来看,所有与公司重大的、重要的东西都在公司章程中体现、表述。 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此时只要公司章程中有约定,就算您有99%的股权也没有用。 那么,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工商部门要求按照固定格式制作公司章程,这个要求并不过分。那拟注册的公司,对于公司法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我们可以在工商部门提供的固定格式空白处予以增加,当然,写不下的时候,可以另页补充,这都是可以的。 另外,在这里我们要要补充一点的是,所有涉及上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条款有变动时,一定要及时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后续产生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很可能就会以工商备案的章程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