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背诵条文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这条不好解释,古今各位医生意见不统一。大概意见有以下几种。 一种认为他可能是说太阳病的阴阳判断,含有发热症状的属于阳证,没有发热症状的属于阴证。 一种认为他是整体的阴阳判断,有发热的属于阳经的病,例如太阳病,少阳病,阳明病。没有发热的属于阴经的病,例如太阴病,少阴病。 两种我都保持怀疑。 第一种如果是太阳病,他漏了太阳两个字,而且条文有说过,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如果他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后面说六日愈,他恶寒后开始发热,就不准确了。 第二种看起来也对,但是有几个问题,阴经的病也不是一定不发热,如果出现真寒假热,或者说这个热是真实温度还是病人自我感觉?这都不好完美解释,所以争了几千年,说什么的都有。 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这个就理想化了,如果是太阳病里有发热的算发于阳,无发热的算发于阴,也达不到标准的七天和六天好。所以这应该是个概数,发于阳比发于阴好的慢点。如果是按阳经阴经来分,那治愈天数就更难判断了。 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这个不去理解,牵强附会的解释。 我个人认为,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是正邪相争,属于一种剧烈的动态变化中,这种认为是阳,阴阳里面,阳主动阴主静。没有发热只恶寒,是一种静态变化,要么正气还没开始抵抗,要么正气太弱抵抗不了,这是一种静态变化,属阴。 至于为什么说发于阳七日可以好,发于阴六日可以好,没有很好的解释,保持疑问,留待未来解决。 景安衡 ==》 本条的关键是发于阳发于阴的问题,多数医家注解太过牵强,不足取。唯郑钦安吴佩衡一派认为阳指太阳,阴指少阴。发热恶寒为太阳病,无热恶寒为少阴病。仲景提醒大家要特别注意少阴病的情况,不要一见恶寒便归为太阳。 来源:“中医世家”公众号(ID:zysj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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