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戒尺”已回,用之有度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李永君 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敬畏规则,认识错误,树立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师应从主观层面减少“戒尺”的使用频率。任何一种教育方法,不是用了就好,而是用好了才好,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教师心里有温度,话语有效度,言传身教有深度,这种效果远比“戒尺”的影响大。 2 教师手持戒尺但必须心中有爱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余民强 教师教育惩戒学生要注意场合,尽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青春期学生有较严重的“逆反心理”,惩戒学生时不保护学生的自尊,在公开场合实施惩戒,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冲突,或者出现“破罐破摔”的情形。这样一来,教育惩戒也就失去了意义。 3 戒尺“有度”,师爱“无边”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李细田 惩戒不是灵丹妙药,法律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把“熊孩子”管好,家长也不能因此“一推了之”,配合教师对学生进行管束教育是家长应尽的教育职责。同时,家长也要明确,管教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不要因为孩子受到惩戒而指责老师甚至无理取闹。 4 教师的惩戒权需明确可行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镇冰 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让管理者依照制度去执行。要做到准确执行,必须告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流程该怎么走,问题该怎么解决。广东省人大删掉“罚站罚跑”四个字,恰恰是删掉了可操作的关键内容,让教师重新回到茫然的状态,不知道该怎么做,不明了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5 莫让“教育惩戒权”成为“烫手的山芋”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孙祁岗 规则的出台弥补了教育惩戒缺乏法律依据的空白,值得肯定,但需进一步明确惩戒的范围、方式和惩戒的度,这样才能避免教师滥用惩戒,同时也让学生服气,更让教师有管的底气,才能避免“教育惩戒权”成为烫手的山芋。 怎样成为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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