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此译文由赵庚白原创,复制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直方周易》三十一 咸 【咸】九四 象曰 贞吉,悔亡,未⑴感⑵害⑶也。憧憧往来,未⑷光⑸大⑹也。 【译】象“只是最低等级的吉祥,认识到过去的做法错误并加以改正。”将来可减少损害。“反复地憧憬着以后的行动方向。”说明将来还要将事业发扬光大。 注释:⑴“未”未来;将来。《荀子·正论》:“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 ⑵“感”通“减”减损,减少。《管子·侈靡》:“其满为感,其虚为亡。” ⑶“害”伤害,损害。《韩非子·六反》:“害者,利之反也。” ⑷“未”将来。《荀子·正论》:“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 ⑸“光”发扬。《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 ⑹“大”扩大;光大。《孟子·梁惠王下》:“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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