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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论“无之以为用”

 依然听雨依然闲 2019-12-05

《管锥编-老子王弼注》札记之六

钱钟书论“无之以为用”

/周敏

《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六则《一一章》,副标题为《“无之以为用”》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的孔洞当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只是提供了条件,真正发挥功用的是“无”(中空或虚无)。

【如何断句】

《老子》古籍没有标点符号。对老子上面文字,王弼之注和河上公之注不同。

王弼“注”,断句为:“当其无,有车之用……当其无,有器之用……当其无,有室之用”,把“无”、“有”用逗号分开作为两个词。

河上公“注”,断句为:“当其无有,车之用……当其无有,器之用……当其无有,室之用”,把“无有”连读,当作一个词。

钱钟书指出:王弼注可取,而河上公注不可取。理由是:把“无有”当作一个词,和上句不能相承(上句“辐毂”为“有”、“空”为“无”),和下句不能相应(下句分述“有”为利,“无”为用)。“无有”连读变成一个词,实际上是把“有”词的意思化为乌有了,整个句子就文理不通了。

【“无”的作用】

关于“无之以为用”,钱钟书引用了《淮南子·说山训》的一段话,作为老子之意的准确笺注:

“鼻之所以息,耳之所以听,终以其无用者为用矣。物莫不因其所有,用其所无,以为不信,视籁与竽”。

鼻空所以能嗅、能呼吸,耳空所以能听,都是以“无”为用也。实物往往凭借其“有”而用其“无”,不信,看一下籁与竽就知道了。

钱钟书说,一件器物,物中有“空”,物外亦有“空”,根据《老子》所举之例(器皿和房屋)推断,他指的应该是“中空”而不是“外空”。

【“有”、“无”之相互依存】

钱钟书同时指出,“有无相生”,有和无是相互需要,相互支撑的。

实物的功能用其“无”,但没有“有”,“无”就不复存在。没有器皿和房屋,我们就没有其“中空”,就无法利用其“中空”来盛东西和住人。

《临川集》言,造车之人,知道车轮以无为用,而不以毂辐为用;所以,就将毂做得尽量小,辐做得尽量轻细,外轮才能轻快转动;但不会将毂辐琢削到没有;如果没有“有”(毂辐)也就没有“无”之用。

《老子》之“实诸所无”而非“空诸所有”,是实实在在肯定“无”的作用,但并不排斥“有”的价值。

《老子》强调“无”之用,《淮南子》强调“有”之用,说明“有无相生”,相互依存,交互为用,缺一不可。

【论“无用之用”】

前面论述了“无”(“空”)之用,下面论述“无用之用”。这里所谓“无用”不仅指“无”(虚空)之“无用之用”,而且指“有”(实有)之“无用之用”。

洪迈《容斋续笔》说庄子的“无用之用”的思想来自于《老子》。

1、  鼓不是“五声”,但“五声”没有鼓声便不和谐,水不是“五色”,但“五色”没有水调和便不鲜艳;

2、  走路不用手,但将手捆起来,行走不快;飞翔用翅膀不用尾巴,但无尾不能致远。

3、  古罗马大史家曾设喻,五官四肢怨恨大腹便便无所事事,只享受不劳作,合议不给它采食,结果导致整个身体衰败。

庄子论“无用之用”有两个意思,洪迈并未完全体察。

其一,是因“无用”而得以苟活、偷生。

不材之木,因其无用,无人砍伐,使之得以长寿。

《人间世》:“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郭象注:“有用则与彼为功,无用则自全其生。”

其二,是因“无用”的存在而成全了“有用”。

《庄子·外物》:“惠子谓庄子曰:‘子言无用。’庄子曰:‘知无用而始可与言用矣。天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则厕足而垫之致黄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无用。’庄子曰:‘然则无用之为用也亦明矣。’”

惠子说庄子:“你的话没用”。庄子说,你懂得什么是无用,就可以和你谈有用了。大地既广且大,人能踩踏之地也只一小块而已,在这一小块之外的广袤地域人用上了吗?惠子说,没用。庄子于是说,无用之为用的道理就很清楚了。意思是,没有那未曾用到的广袤地域,而仅留人将踩踏的那一小溜地,人就没办法行走。

《徐无鬼》、《文子·上德》、《淮南子·说林训》、《颜氏家训·名实篇》、邵雍《伊川击壤集》卷一六《路径吟》等屡申此意。《列子·汤问》反词诘问:善于驾驭之人,其车轮之外、马蹄之外可以无余地吗?

吕坤、徐枋触类旁通。

吕坤《呻吟语》卷六《广喻》曰:

“剑长三尺,用在一丝之铦刃;笔长三寸,用在一端之鋭毫,其余皆无用之羡物也。虽然,剑与笔但有其铦者鋭者在,则其用不可施。则知无用者有用之资,有用者无用之施。”

徐枋《居易堂集》卷四《戒子书》曰:

“矢之利用者,分寸之镞,而必任之以三尺之干;笔之利用者,分寸之毫,而必任之以七寸之管。子欲用笔而去其管,用矢而去其干耶?”

    盖刀、斧、箭、剑、笔等,均不能只留其锋尖,而舍弃其厚背和躯干也。能说厚背和躯干“无用”吗?正是“无用”之厚背和躯干成就、成全了锋尖之“有用”,厚背和躯干是“无用之用”。

最后,钱钟书援引《全唐文》卷八○三李磎《广废庄论》,申说无用有三,解释和王弼《注》稍有不同:

    其一,有虚无之无用者,其用在老子所谓器皿、房屋之中空也;

    其二,有有余之无用者,其用在人、车、马踩踏之处以外的空地也;

    其三,有不可用之无用者,如禾苗之莠草、粟谷之秕糠也。

    钱钟书补充说,其实“虚无之无用”和“有余之无用”是相通的,器皿、房屋之中空也可以看做墙壁、器壁之有余,莠草和秕糠也不是绝对无用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三日

(注:篇中斜体字引自《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六则)

附录:《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六则

六   一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注》:“以其无、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实统众也。皆以无为用也。”按河上公注:“‘无有’谓空处故”;毕沅《〈道德经〉考异》亦主“无有”二字连读:“当其无有,车之用”云云,引《周礼·考工记》郑玄注“以无有为用”左证之。此亦大类俞正燮以《周礼》郑注释“名可名”。“无有”连读,三者皆不成句,而结句“无”与“有”之对照,亦上失所承。盖“无有”即“无”,三“有”既皆从“无”而化乌有,不复能出而与“无”平分“利”、“用”。毕氏之流,覩字尚存“有”,而昧其意已成“无”,文理义理,盖两失矣。《淮南子·说山训》:“鼻之所以息,耳之所以听,终以其无用者为用矣。物莫不因其所有,用其所无,以为不信,视籁与竽”;足为《老子》本章确笺,“因有用无”,词意圆该。河上公注“无”为“空”;窃谓中虚曰“空”,外旷亦曰“空”,此章盖言中空,非言太空,观器、室等例可见也。

【增订四】《后汉书·方术传》上《论》:“李固、朱穆等以为处士纯盗虚名,无益于用,故其所以然也。……原其无用,亦所以为用,则其有用,或归于无用矣。”无用之用,足佐老义。

司马光《传家集》卷六○《与王介甫书》:“介甫于诸书无不观,而特好《孟子》与《老子》之言”;吕希哲《吕氏杂记》卷上:“王圣美尝言,见介甫说:‘老、庄者,圣不足以言之!’”然王氏于老子之言非无所不说者,《临川集》卷六八《老子》篇论此章云:“然工之琢削,未尝及于无者,盖无出于自然之力,可以无与也。今之治车者,知治其毂辐而未尝及于无也。然而车以成者,盖毂辐具,则无必为用也。如其知无为用而不治毂辐,则为车之术固已疏矣。故无之所以为用也,以有毂辐也;无之所以为天下用者,以有礼乐刑政也。如其废毂辐于车,废礼乐刑政于天下,而坐求其无之为用也,则亦近于愚矣!”说理明彻,而未堪折服老子。盖就本章论,老子祇戒人毋“实诸所无”,非教人尽“空诸所有”(《五灯会元》卷三庞藴居士章次)。当其无,方有“有”之用;亦即当其有,始有“无”之用。“有无相生”而相需为用;淮南所谓必“因其所有”,乃“用其所无”耳。

洪迈《容斋续笔》卷一二:“庄子论‘无用之用’,本老子:‘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学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勿得不和;水无当于五色,五色勿得不章’,其理一也。今夫飞者以翼为用,系其足则不成飞;走者以足为用,缚其手则不能走。为国者其勿以无用待天下之士则善矣!”宛转关生,善于解《老》;飞走二喻实取之《淮南子·说山训》:“走不以手,缚手走不能疾;飞不以尾,屈尾飞不能远。物之用者,必待不用者。”古罗马大史家尝设喻谓五官四肢恶腹之无所事事,祇安享而不劳作也(Ventrem in medio quietum nihil aliud quam datis voluptatibus frui),因相约惰息,不为致饮食,终于举体衰敝;又缚手屈尾之充类至尽也。然庄子论“无用之用”有两义,洪氏语焉而未察。《人间世》:“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郭象注:“有用则与彼为功,无用则自全其生。”此一义也,乃偷活苟全之大幸耳;《山木》已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即征其非通方咸宜之大道,故韩愈《落齿》诗言:“木雁各有喜。”《墨子·亲士》谓铦锥先挫,错刀先靡,甘井近竭,招木近伐,“彼人者寡不死其所长”,正不材木“有喜”也;而又谓“虽有贤君,不爱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复是能鸣雁“有喜”矣。《庄子·外物》:“惠子谓庄子曰:‘子言无用。’庄子曰:‘知无用而始可与言用矣。天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则厕足而垫之致黄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无用。’庄子曰:‘然则无用之为用也亦明矣。’”此另一义,即洪氏所谓本诸老子者耳。《徐无鬼》:“故足之于地也践,虽践,恃其所不蹍而后善,博也”;《文子·上德》:“足所践者少,其不践者多;心所知者寡,其不知者众。以不用而能成其用,不知而能全其知也”;亦此旨。后世祖述纷如,《淮南子·说林训》:“足以蹍者浅矣,然待所不蹍而后行”;潘岳《秋兴赋》:“行投趾于容迹兮,殆不践而获底;阙侧足以及泉兮,虽猴猨而不履”;《颜氏家训·名实篇》:“人足所履,不足数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颠蹶于崕岸,拱把之梁,每沉溺于川谷者,何哉?为其傍无余地故也”;邵雍《伊川击壤集》卷一六《路径吟》:“面前路径无令窄,路径窄时无过客,过客无时路径荒,人间大率皆荆棘”(《宋元学案》卷九载雍临殁诫程颐曰:“面前路径须令宽,路窄则自无着身处,况能使人行也!”)。有故反其词以神其事者,如《列子·汤问》侈言善御者“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有触类而傍通者,如徐枋《居易堂集》卷四《戒子书》:“矢之利用者,分寸之镞,而必任之以三尺之干;笔之利用者,分寸之毫,而必任之以七寸之管。子欲用笔而去其管,用矢而去其干耶?”

【增订四】徐枋所举两例,疑本诸吕坤《呻吟语》卷六《广喻》:“剑长三尺,用在一丝之铦刃;笔长三寸,用在一端之鋭毫,其余皆无用之羡物也。虽然,剑与笔但有其铦者鋭者在,则其用不可施。则知无用者有用之资,有用者无用之施。”

《全唐文》卷八○三李磎《广废庄论》略云:“无用之说有三,不可混而同一。有虚无之无用者,则老子埏埴凿户之说,其用在所无也;有有余之无用者,则惠子侧足之喻,其用必假于余也;有不可用之无用者,苗之莠、粟之粃也。”似未识一与二之可相通,户牖即埏埴外之余空也;又不知三当概木之散而言之,则“不可用”而固可用以“自全”焉。析理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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