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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北平的房价如何?鲁迅买房花了多少钱?

 明日大雪飘 2019-12-06

民国时的北京非常特殊。民国北京的历史,大体可以1928年为界,此前是国家首都,此后不仅失去了首都地位,而且在多数时间里叫“北平”。

清帝逊位后,北京最初是作为北洋政府的首都,到1928年,国民党北伐成功,北京改名为北平,由于国民政府的首都在南京,彼时北平在全国的地位下降了。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北平被日本所侵占,一直到1945年,这8年都在日本的“管理”之下。而1945到1948年,又有3年的“北平时光”,直到和平解放。

比起20世纪20年代、30年代的北平城区住宅,每间平均售价增长了24%。虽然增幅不小,但还是可以接受的。1937年以后,无论是日伪时期,还是国民政府时期,为了支撑战争,当局都采取了滥发纸币的做法,导致物价飞涨,这是全国人民都要面对的经济形势,北京也不例外。有统计表明,如果以1931年-1937年的房屋租售价格指数为100,则1947年1-12月每间住房平均售价指数为1776800,每间平均月租指数2633250,房价上涨了一万七千倍,租金上涨了二万六千倍!这种上涨,都是恶性膨胀造成的,没有多少参考价值,但是也说明,即使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房屋仍然是相对比较保值的固定资产。

尽管1928年开始,北京不再是民国的首都,但北平仍然凭借长期积累的雄厚教育实力,维持了北大、清华等著名学校的高薪酬。这些人成为20世纪30年代北平住宅消费的重要购买力量。按照当时普通民众一般的房租与收入比,可将大学教员的月租房支出定为月均收入的10%,那么每个月在租房上的钱,教授可以拿出40-50元,副教授可以拿出30元,专职讲师可以拿出12-20元。如果综合1931-1937年报刊广告上发布的住宅招租价格,平均每间是2.40元,那么教授可以租20间,副教授可以租12间,讲师可以租5-8间。

当然,没有人会租那么多房子。事实上,当时的大学教员基本可以做到普通每家独住一个四合院或三合院。一些著名学者在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们租住大宅、出门坐黄包车,每周都到饭馆喝酒的闲适生活。他们的家眷,既不用工作也不用做家务,而是雇佣仆役操持家务。和这些教授相比,普通工人和小学教师家庭就差很多了,每个月平均可以支出的房租为6-8元之间,可以租两到三间房子。不过,无论家庭收入多少,大多数工人家庭居住面积都很狭小,每个家庭只有一间住宅,只能说凑合着有个地方住而已。

即便住得不咋样,小学老师、工人也不算社会的底层。在城墙边上,居住着这样一些人,他们被视为“棚户”,所居住的房屋大多为灰棚,而且连成片。放眼望去,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等处,满是这样的贫民居住区。这些人有失业工人、孤寡老人、疯癫病人、守寡妇女等等,他们境况很差——不过,还有更差的:那些无家可归、不能自食其力的贫民,只好蜗居在市政当局开设的“暖厂”里。1934年底,政府在早已衰落、破旧的新世界大楼里开办暖厂,收容200多名无家可归的男子。每天下午4-6点开门收容,6点以后提供一次粥饭作为晚餐,让住进来的穷人不至于挨饿过夜,次日早上7点开门让他们离去。

1919年鲁迅已近四十岁,参加工作已整整十年,在教育部上班,业余写文章赚钱,欲购买位于北京西城八道湾一所四合院,前后两进,九间瓦房,房价3500块大洋。

鲁迅把绍兴老家的祖宅卖了钱没凑够,怎么办?去银行贷款!在整个20世纪初,银行的利息都比现在高得多。以天津、上海、北京三地的国有银行为例,为期一年的普通贷款,利息最低10%,高的则在16%以上。而且还不是你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就能贷出钱来,还得有抵押,要是没有抵押,就必须有富商或者知名人士做担保。鲁迅贷了一笔500块大洋的短期贷款,为期3个月,月息“一分三厘”。一分三厘就是1.3%,折成年息是15.6%,利息实在是高,不过以他的收入来还清这笔贷款,并没有太大问题。

买卖房屋需要中介,中介佣金是:买主得按成交价的3%付给中介佣金,卖主得按成交价的2%付给中介佣金。鲁迅买这套四合院时,卖主觉得要价3500块有点儿吃亏,自己该出的那份儿佣金也让鲁迅掏了。也就是说,为买这套四合院,鲁迅应付5%的佣金,总共是175块。

买卖房屋需要缴税,费用是:缴百分之三的契税、千分之八的教育附加费、千分之九的教员经费、千分之五的解厅自治费,还有千分之二的参议会经费,税率加一块总共是5.2%。鲁迅购房款是3500块,得缴182块的税费。

综上,鲁迅住宅总共花费3876.50块大洋, 按照民国初期一块大洋价值近似于今天的250元,折合今日969125元。你说便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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