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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三年,建筑业税负陷入抵扣难题

 昵称53427127 2019-12-07

建筑业营改增已经三年,建筑行业内税负到底怎样,建筑企业有着切身的感受。建筑业税效果如何?根据调研选取一个营改增后已竣工决算项日,对其进行分析。

该项目建筑面积32738平方米,2016年11月开工,2017年2月竣工,竣工决算不含税造价5255.66万元。
为便于建立模型,将钢材等原适用17%税率界定为高抵扣税率,运输、专业分包等原适用11%税率界定为中抵扣税率,商品砼、沙石等地材原适用3%税率界定为低抵扣税率,经分类:

高抵扣成本2085.89万元,占不含税造价3969%;

中抵扣成本217.2万元,占不含税造价4.13%;

低抵扣成本961.20万元,占不含税遣价18.2%;

以上可抵扣总成本3264.21万元,占不含税遣价62.11%。

经测算,在17%/11%税制下,销项578.12万元,进项40732万元,应纳税额17080万元,税负3.25%;

在6%/10%税制下,销项525.57万元,进项3842万元,应纳税额141.28万元税负2.69%;

在13%/9%税制下,销项47301万元,进项39.54万元,应纳税额153.47万元,税负2.92%;

由此可以看出去年降低税率也是减负的,降低税负30.77%,而本次降低税率并没有减少税负,反而增加了。

以上建筑项目涉及的税负加重问题,表明增值税率的调整没有兼顾行业之间抵扣的承受能力,需要今后在增值税率设置上进一步考虑行业抵扣之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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