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已经三年,建筑行业内税负到底怎样,建筑企业有着切身的感受。建筑业税效果如何?根据调研选取一个营改增后已竣工决算项日,对其进行分析。 该项目建筑面积32738平方米,2016年11月开工,2017年2月竣工,竣工决算不含税造价5255.66万元。 高抵扣成本2085.89万元,占不含税造价3969%; 中抵扣成本217.2万元,占不含税造价4.13%; 低抵扣成本961.20万元,占不含税遣价18.2%; 以上可抵扣总成本3264.21万元,占不含税遣价62.11%。 经测算,在17%/11%税制下,销项578.12万元,进项40732万元,应纳税额17080万元,税负3.25%; 在6%/10%税制下,销项525.57万元,进项3842万元,应纳税额141.28万元税负2.69%; 在13%/9%税制下,销项47301万元,进项39.54万元,应纳税额153.47万元,税负2.92%; 由此可以看出去年降低税率也是减负的,降低税负30.77%,而本次降低税率并没有减少税负,反而增加了。 以上建筑项目涉及的税负加重问题,表明增值税率的调整没有兼顾行业之间抵扣的承受能力,需要今后在增值税率设置上进一步考虑行业抵扣之间的影响。 |
|
来自: 昵称53427127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