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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发生矛盾,班主任应不应该管

 教育论剑 2019-12-08

近两三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和微信的迅速普及,微信家长群取代了电话、校校通等,成为家校沟通的主要渠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是达到了无以替代的程度,而班主任的工作却也因此变得更加复杂。

一方面,家长群实现了老师与家长的群体交流,使得布置作业、教育宣传、信息发布等,变得非常便捷,而且是不产生费用的。这些对于学校与班主任来说,无疑是好事。

可是另一方面,由于家长找老师也很容易,所以经常有家长通过家长群请老师为其孩子做这做那,这自然又增加了班主任的负担。说这个没别的意思,只是客观地反映现实。作为班主任一般不会抱怨什么,何况都是些举手之劳的小事,班主任也乐于藉以促进与家长关系的和谐。

然而有的时候,家长群也确实会给班主任带来不该有的麻烦。本人最近就经历了一次。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学生周六的时候在家发生了矛盾,通过个人微信互骂,其中一个骂的话多次涉及“妈”字,另一个则没有,算是“文骂”吧。被骂“妈”的学生妈妈发现了,非常愤怒,但不知道是哪个学生,问孩子也不说,于是就截图发到家长群里,发语音质问是谁家孩子,并说“你骂别人的时候你家是不是也没有妈”。这句话引起另一个学生家长不满,于是也发语音进行回击。两个家长在群里言辞激烈地争吵,幸而不是在当面,否则很有可能打起来。

我并没有即时看到两个家长的争吵,等我看到时,双方已经停止了。说实话,两个学生发生矛盾是在校外,骂人的“本事”也不是我教的,所以事情与我是没有关系的,我完全可以置身事外,随它闲去。一开始我就是这么想的,身边的同事也都是这样认为的,让我别管,说是多事有事。是的,这确实是一个多事有事的年代,很多人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对于家长群里吵架的事,我确实也有所顾忌。这一点,不知读者朋友有什么看法,反正我当时就是打算不管。

可是,打算不管之后,我心里却总是不安,总是感觉有些不对劲儿,总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才行。家长在群里吵架,对别的家长与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作为班主任怎么能一言不发呢?这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争吵的双方如果矛盾加剧,很可能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而那时即使与自己无关,自己也会于心不安。

于是,我冷静地对事情进行了审慎的思考,并寻求对策。我没有再征求别人的意见,因为这件事情与别人倒是真没有一点关系,别人是真正的看客。而我自己毕竟是班主任,不能无所作为,跟着别人一起做看客。

我从事情潜在的发展趋势与可能产生的后果出发,严肃地进行风险分析,于是想到,如果家长情绪持续激动,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导致恶性发展。这对两个家庭肯定不利,对两个学生的成长更不利.

鉴于此,我一改之前的看法,对本班这件事变得十分重视,切实想了一些办法,对事情进行了妥善地处理。

为了照顾两位家长的面子,我通过私信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先使双方情绪缓和下来,然后再委婉地指出他们都存在过失,对他们的孩子以及全班的孩子会产生不良影响,希望他们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正确对待和处理孩子的人际关系问题。当然啦,这里讲究交流技巧,要特别注意说话的语气,否则一言不当可能弄巧成拙。

同时,我也找到了两个闹矛盾的学生,进行了一番严肃地批评教育。两个学生已经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表示会改正。而两个家长也都冷静了下来,最后相互道歉。他们还在群里对自己的不当言论表示了歉意。

事情解决得还算完美。之后,我对此事进行了反思总结,主要是针对学生校外发生矛盾老师要不要管的问题,继而延伸到学生在校外犯了错误老师要不要管。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许多老师都会遇到。很多老师认为,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事情,与老师无关,老师不必要管。可经过此事之后,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我认为,责任可以有范围,而教育却不能以学校院墙为界。

学生在校外出了事,于法理上讲,确实找不到老师的责任。实际上就是在校内,老师如果确实尽职了,也是可以免责的。这个在法律上有依据,无须讨论。可是,教育这件事如果也按学校围墙划界,未免不合情理,有点荒唐。试想,当一个学生向老师报告,说某某学生在校外某地打他了,这个老师不闻不问合适吗?如果有学生报告,某某学生准备晚上做一件什么坏事,老师能置若罔闻吗?显然不合适。

所以说,教育是没有范围可讲的,在学校里是老师分内之事,而学校外老师也义不容辞,不知道则罢,只要知道就一定要管,否则的话,酿成悲剧就后悔莫及了,虽然彼时责任上追究不到,但内心情感上岂能无动于衷,能不内疚吗?

而如果再深入地想一下,对学生校外的行为管好了,也是有利于学校教育的,也可以尽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在校内不出事。许多学生正是因为在校外失于管束,染上诸多不良行为习惯,到学校里才变得难以教化,惹是生非。所以,老师应该把眼界放大,改变认识,将教育管理智慧地延伸到校园之外,这样不仅对学生有好处,对老师自己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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