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在选拔人才方面,唐代沿袭隋制,对开科取士十分重视,对广大热心仕途的布衣寒族有强大的吸引力,难怪唐太宗在看到新科进士从皇宫门口鱼贯而入时,说道:“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但是,由于唐代科举制度还处于初创完善阶段,存在内在制度缺陷,科举取士录取人数有限,再加上唐朝独有的铨选制度限制了及第进士们的晋升空间,许多有才之士苦于没有施展才华和不次擢升的机会。大名鼎鼎的文豪韩愈就是铨选制度的受害者,他“四举于礼部才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仕途前期可谓是困顿。 在这种情况下,脱胎于汉代州郡辟署制度的唐代使府辟署制度有效地弥补了科举制度和铨选制度的缺陷,吸纳了大量优秀人才担任幕职,在选拔人才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韩愈也正是凭借担任幕职,实现了仕途的转折点,最终跻身朝廷重臣之列。本文拟着重对唐代使府辟署制度的起源简要分析,对使府辟署制度吸纳优秀人才独有的优势开展分析,并简要分析使府辟署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唐代使府辟署制度的起源和主要特点应该说,辟署制度并不是新鲜事物,它起源于秦汉时期的征召辟举制度。西汉建立后,朝廷采取征召辟举的方式选拔人才,其中,征召是皇帝对一些人才的召聘,被聘者多为社会贤达人士,其中德高望重者还需要用锦帛包裹车轮的专车迎接。如汉武帝以“安车蒲轮”征召枚乘和鲁申公。辟举是指朝廷行政长官和地方周目郡守自行征聘和选任僚属。《文献通考》卷十二《选举考》记载:“汉朝(王国)唯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辟,历代因而不革。”《后汉书·百官志》也记载:“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即百石以下的官吏可由州牧郡守自行辟举。 到了魏晋时期,由于门阀士族政治占据统治地位,“九品中正制”成为进入仕途为官的主要途径,唐朝沿袭隋朝隋文帝的做法,废除了汉代以来州郡长官可以自行辟署僚属的制度,“内外一命。悉归吏部,才厕班列,皆由执政”,将州郡僚佐的任命权从地方收归吏部。唐代的使府辟署制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并发展起来的。唐代使府辟署制度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辟署更加开明。不仅在任官员可以被各藩镇辟署,通过门荫制度获得做官资格和进士及第尚未被授官的士子也可以入幕,甚至布衣平民也可以入幕,二是唐代藩镇辟署士子只能先署某一职务,再上报朝廷请求朝廷任命。这一点既不同于汉代州郡长官可以直接辟举为官,也不同于明清时期各级官员的幕僚(即师爷),师爷完全是各级长官的私人聘请的幕僚,既没有官爵俸禄,也不能考课升迁。 二、使府辟署制度吸纳优秀人才独有的优势分析有唐一代,藩镇官员任用系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州县职官系统,由朝廷提名任用;另一种就是使府幕职系统。从实际情况看,唐朝中后期特别是“安史之乱”被平定后,文人士子争相到藩镇使府担任幕职,正所谓“唐世士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从诸藩府辟署为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使府辟署制度在吸纳培养优秀人才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其优势大致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一)文人士子个人自由不受限制,合意则留,不合悉听尊便。在唐朝中后期,各藩镇为了借助名士声望加强自身实力,提高藩镇长官地位,形成了礼贤下士延请文人士子担任幕职的社会风气,且对入幕的文人士子一般尊重有加。各藩镇长官若想请文人士子入幕,必须要先发聘书给对方,随聘书附上聘礼,即所谓的“撰书辞,具马币”,并以“幕吏乃古之陪臣”为由,允许入幕士子可来去自由,也可以自主选择幕府。如贞元年间进士及第的窦牟名气很大,当时割据河朔一带的成德节度使慕名持厚金聘窦牟为掌书记,窦牟没有答应。与此同时,淮南镇发书辟其为参谋,窦牟则欣然应召(《全唐文》卷761)。名士窦常,穷居广陵,“结庐种树,不求苟进,”镇州节度使王武俊派人持重金聘他为掌书记,不就,但杜佑镇淮南,聘他为参谋,却欣然应召(《旧唐书》卷155)。如果藩镇没有礼遇文士,可能会遭到舆论的普遍谴责。如名士穆生因见慢于藩帅,“见醴酒不设,遂相顾而行”; 荆南节度使裴胄“简俭恒一时,常赋之外无横敛”,但“待宾客不以礼,物议薄之”(《旧唐书》卷122)。这种批评不能不使藩帅们对幕僚采取优待的措施。 幕府以礼相待、来去自由的纳贤措施,确实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使得许多藩镇的幕府都名士云集,如崔衍为宣歙观察使所辟幕僚,“皆一代名流”;郑从谠为河东节度使“开幕之盛,冠于一时,时中朝望者,目太原为小朝廷,言名人之多也”(《旧唐书》卷188、166、163、158)。 (二)俸禄优厚,用待遇留住人才。安史之乱之后,由于朝廷财政一度很困难,在制定官员俸禄时,一改唐朝初期官员俸禄“外官降京官一等”的前例,转而“厚外官而薄京官”,造成“京官不能自给,常从外官乞贷”的现象,这就使得求仕途者大都愿意到地方任职。而藩镇幕职“职多于郡县之吏,俸优于台省之官”,对各类优秀人才很有吸引力。各藩镇长官常利用这一优势招揽人才。如晚唐时期剑南东川节度使柳仲郢为了聘请李商隐为判官,事先出钱35万为其准备行李。最关键的是,在外任职的官员包括幕职“在唐代中晚以后,除法定俸禄之外,其他不载于法令而可以认为正当收入者,为数远在中央官吏之上”。 (三)有职有权,致身通显的捷径。文人进入藩镇幕府担任幕职后,经藩镇上报中央批准,就成为了国家正式编制官员,而且享有比正常官员更优厚的晋升条件。从职权来看,到了唐朝中后期,幕职官实际掌握了藩镇和郡县的许多实际权力。如行军司马掌军籍符伍,号令印信,常被认为是各藩镇的二号人物,常有在“帅守物故”之后,接替其职务。名将封常清就是从安西行军司马升任安西四镇节度使。判官“分判仓兵骑胄事”,藩帅往往尽“委钱谷支计于判官”。掌书记掌管表奏书檄,“凡文辞之事”皆出于掌书记之手,名臣令狐楚、李绅、齐映皆曾任此职。幕职人员还常奉命巡察所属州县,俨然位居刺史、县令之上。如阳城为道州刺史时,“观察吏遣判官督其赋,至州,怪城不出迎,以问州吏,吏曰:刺史闻判官来,以为有罪,自囚于狱,不敢出”(《旧唐书》卷192)。州县官如或有缺,即可权摄。如张元赏任荆南、西川节度使“所管州县,缺官员者,少不下数十年,吏部未尝补,但令一官假摄”(《旧唐书》卷129)。如关播以淮南判官摄滁州刺史,刘昌以宣武都虞侯摄濮州刺史,张万福以淮南副使摄濠州刺史、李芃以永平判官摄陈州刺史。 此外,由于幕职人员在地方掌握实际权力,建功立业的机会也很多,往往可以得到迅速升迁。按照唐代考课制度规定,凡六品以下官,四考(四年)与改转,但是,幕职官所带中央台省五品以上官衔,以及监察御史、侍御史等,三十个月一迁;幕职带六品以下检校官只需三年即可改转。在实际操作中,幕职人员一年得到数次升迁的也不鲜见,许多幕僚都成为将相显官。如唐代诗人中官居高位的高适,就曾入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幕府,任掌书记,后历任蜀、彭二州刺史,迁西川节度使。名相令狐楚进士及第后,在河东幕府历经李说、严绶、郑儋三任节度使,由掌书记升任判官,河东镇表章皆出自其手,受到唐德宗的赏识,召入朝中任翰林学士,后升任宰相。郭子仪“幕府六十余人,后皆为将相显官”。崔衍的幕府僚佐也“后多显于时”。在柳公绰幕府中任过职的郑朗、卢简能、崔屿、夏侯孜、韦长、李绩、李拭等“皆至公卿”。白居易对此评价:“今之俊义,先辟于征镇,次升于朝廷,故幕府之选,下台阁一等,异日入而为大夫公卿者十八九焉”。到了唐朝后期,宰相竟有三分之二曾出自藩镇幕府。使府辟署已经成为了文人士子致身通显的捷径,因此“游宦之士重以朝廷为闲地,谓幕府为要津”(《封氏闻见记》卷3)。 名相令狐楚 三、使府辟署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从史料来看,唐代使府辟署制度自创立以来,特别是到了“安史之乱”之后,长盛不衰。唐廷没有对这种各藩镇吸纳人才的做法表示反对,反而默许甚至鼓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是使府辟署制度克服唐代科举制内在的制度缺陷,起到了为科举制补充选拔人才的作用。由于唐代科举考试还处于初创完善阶段,还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唐朝科举取士录取比例较低,《通典》卷十五云;“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这就使得许多俊才没有机会从科举考试突围而出。二是干谒舞弊现象普遍。考生考试是不糊名的,主考官除了评阅试卷之外,还存在考虑考生平时作品和社会声望决定是否录取的可能性,甚至还存在当时有社会声望或位高权重的人物与自己共同决定录取名单的现象,即所谓的通榜。三是进士及第也不过是获得做官的资格,还需要通过铨选才能释褐做一个品级很低的小官,如王昌龄仅授县尉之职。使府辟署制就克服了铨选制度的弊端,摆脱了许多繁琐的环节、僵化的取人标准,节省了人才的大量宝贵时间,使得具有真才实学者能够迅速得到任用,并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得以施展才华,为日后继续升迁奠定基础。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文豪韩愈在进士及第后,“四举于礼部才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无奈之下,接受宣武藩镇董晋的延请入幕,“去京师东归,图幕府一席”,正是经过幕府的历练,韩愈才得以日后跻身朝廷公卿之列。 韩愈 二是使府辟署制度是唐王朝加强各藩镇地方统治的现实需要。使府辟署制度是唐王朝一手促成支持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适度加强地方统治,保证中央政权的意志可以传达到位。这就需要赋予地方一定的人事自主权,使府辟署制度恰好就满足这一要求。但是,从整体情况看,使府辟署制度为各藩镇吸纳了诸多人才,有效地加强了地方管理。唐代地方政府和幕府事务繁重,所聘请的幕僚必须有真才实学,才可以胜任职位,这就迫使地方藩帅必须慎选幕职,广延名士,以辅佐自己处理政务。虽然在使府辟署制度下,由于待遇优厚,升迁迅速,地方藩帅免不了有任人唯亲的现象,但是“其间或有情故,十犹七全”。因为唐廷对藩镇责以事权,专其职任,地方藩帅要对朝廷负责,就不得不挑选精干幕僚,帮助自己处理繁重的政务。 四、结束语使府辟署制度是唐朝独有的选拔人才制度,它与科举制、门荫制相互补充,并克服了科举制、官员铨选制的种种弊端,不拘于出身门第,以才学能力作为评判标准,辅以优渥的俸禄待遇和良好的晋升路线,促使一大批人才在地方实际工作中脱颖而出,为唐廷输送了许多高级官员,为后世帝王所羡慕称道。 参考资料:《文献通考》、《旧唐书》、《新唐书》、《全唐文》、《封氏闻见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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