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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企业交了社保,如果不再打工,社保怎么办?还有作用吗?

 性情中人75 2019-12-10

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企业交了社保,如果不再打工了社保怎么办?还有作用吗?当然是肯定有作用的,这个作用就是你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和城里人一样,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对于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交了社保,不打工了回老家的有五种方式来处理。

第一,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的,不打工了回老家的处理方式。

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企业为你缴纳社保,其中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及以上的,已经符合在企业所在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之一,回老家后,既不愿意转入老家,也没有钱继续缴纳的,可以暂时不用理会,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这个缴费年限是一直存在,永远不会作废,可以安心地回到老家种地,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回到打工地的社保局,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第二,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超过10年,不满15年后回老家的处理方式。

在企业所在地打工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已经达到10年,但不满15年后回到老家不再打工的,按照国发(2009)66号文件精神,已经符合将打工地,也就是打工的企业所在地作为退休地的条件,但是由于既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没有缴满15年,暂时不符合在当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但是对于缴费满10年的人员,是可以按照个人身份继续在当地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离职证明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回到老家后只要在银行代缴代扣账户上存足足够的代扣代缴资金,每月就可以自动扣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待缴费至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可回到打工地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三,离开打工地后不再打工回老家的,还可以将社保关系转入老家,在老家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

如果不打工后回到老家了,可以将在打工地的社保关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老家,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养老保险达到15年,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老家办理退休;医疗保险缴费达到老家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享受免费的医保待遇。

第四,可以转回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由于不打工了,回到老家经济困难的,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难以承受的,可以将打工地的社保关系转入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打工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折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60周岁可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养老金的领取手续。

第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比较麻烦的,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可返回打工地办理退保。

有的朋友觉得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比较麻烦,回老家后也没有能力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自己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比较方便,在这种情况下,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打工企业的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的退费手续。但是退回的只是个人账户部分,企业缴纳部分是无法退回的。但是由于是企业缴纳的,这部分钱退不了对个人没有损失,本人缴纳部分,除了本金外,还可以退回利息,总体上个人还是不亏的,还要赚取利息钱。

总之,农民工在企业打工,企业为自己缴纳了社保,已经缴纳了的社保并不是没有作用,而且作用还是非常大。上面列出了五种处理方式,可根据这五种处理方式,看哪一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己实际的处理方式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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