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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规则出台后,为什么我仍不敢正常惩戒学生

 教育论剑 2019-12-10

近年来,教育中出现‘不敢管’的怪现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所以要求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的呼声才日益高涨。

近日,教育部顺应社会呼声,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对教育惩戒范围与方式进行合理界定,力求让老师敢管又不过当,既教育好学生,又能避免家校矛盾。

然而,惩戒是有风险的,许多前车之鉴令人生畏,就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说,并不能彻底消除老师实施惩戒的风险,老师依然有所顾忌。实际上,无论征求意见稿怎样完善,都不能真正根除老师的顾忌,因为即使是正常惩戒,依然存在出事的可能。

就拿罚站来说,看似简单,一般也不会出什么事,可是不怕一万怕万一,万一哪个学生站出事来了,比如回家跳楼了,这个怎么办?老师能不能免责?有关方面能不能给老师撑腰?

我看情况不容乐观,恐怕家长一闹,老师人微言轻,最后还是跑不了干系,鸡蛋里挑骨头做不到,但找老师的过失却是易如反掌。

其它的就更不用说了,什么叫适当增加运动?罚劳动出事了呢?让家长陪读家长不配合呢?停学生课,学生跳楼怎么办?家长闹情绪怎么办?等等,都是无法说清楚的,太多了,而说不清的地方,出事时通常也就成为老师掉下去的陷阱。

可以这样说,不大可能有绝对安全的惩戒教育环境,所以老师也就无法彻底消除顾虑,还是以保饭碗为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为师心态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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