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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官不理旧账”进行法治亮剑有“三利”

 跑行者123 2019-12-12

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确保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推动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的这个法律和经济责任,是对具体工作实践中“新官不理旧账”的一个很好亮剑,这个“亮剑”有三大利好。

利于地方建设传承创新。地方建设应该在传承中创新发展,唯如此,才能脚踏实地,步步为营,不断进步升华,才能有沉淀,有进步,行稳致远。现实中,有些地方一任官员一任规划,新官不理旧账,结果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城建成乱建,规划成“鬼话”。现在,法治亮剑,防范违约、毁约,就是逼着我们的政府官员接过旧账,因势利导,再上层楼,不让其戛然而止,再起炉灶,这利于地方城市建设的循序渐进,秩序井然。

利于官员担当工作。其实,这个“法治亮剑”更利于官员工作,一方面,提醒这个官员在搞规划,搞建设的时候,必须有可持续性,必须为后边的建设奠定基础,不能一拍屁股走人,哪管身后“洪水滔天”,激发他们的责任担当之心;一方面,提醒接任者,必须考虑自己的能力,研究前任的工作,量力而行,防范“拍胸脯”式表决心,空承诺,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工作。总之,利于官员工作扎实进行,有条不紊,追求实效。

利于保障人民利益。一方面,是保障当事者的利益,政府换届,官员更替,人家的利益不能被侵犯;一方面,是保障地方人民的利益,地方建设必须利于人民幸福,不能劳民伤财,政绩炫耀,必须可持续,有潜能,生效益,不能前边弄个烂摊子,我就不管了,白白浪费人民纳税钱。保障人民利益必须从新官智理旧账开始。

“新官不理旧账”是现任官员的懒惰,是对往届官员的放纵,法治亮剑,是强化官员自律,督促官员自省,促进地方建设的可持续性,提升政府部门诚信形象,打造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人民幸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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