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月办理” 社保业务 唠在前面 全月办理是基于武汉市月底非异动期,部分社保业务无法办理而做出的“全月受理/办理”改革。 也就是说,过去只能在每月22号以前办理的社保常规公共业务,如今22号以后你带了材料到经办机构,也是可以先受理/办理的。 月底来,你也没白跑。 第1点
时间点 2019年8月1日起实行 第2点 “月结”时间不变 看到“全月办理”,大家可能会想问月结时间是不是也变了,这里强调一下,月结时间不变! 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的“月结”时间仍为每月22日晚,月度账务处理时间仍为每月23日至月底(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3点
当心经办期! 全月通办是不是意味着月初办和月尾办一样? 不一样! 不一样! 不一样! 以“扣钱”为例,财务23号划账,你24号才存钱那这个月就相当于划账失败了。 “划账失败=当月没交” 所以,能在月初办就在月初办,晚了就算次月的。 分清ABC,办事不耽搁: A 在每月22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业务经办期为当月。 B 在每月22日后,可以提前办理次月不受账期影响的社会保险常规公共业务,业务经办期为次月。 C 就想在22号以后办理对次月账务有影响的业务怎么办? 可以!经办机构会提前受理、收取相关申办资料,待月度账务处理后再行办理,业务经办期为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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