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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集】“封龙山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攒菁堂 2019-12-15
关于举办“封龙山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封龙山,座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西南20公里处,西依太行,东临平原,山势蜿蜒,巍然崛起,似伏龙欲飞。封龙山自然风光秀丽,文化积淀深厚,是儒释道三教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山。封龙山的南麓和东麓属于千年古县元氏县。公元前305年(赵孝成王二十一年),赵国公子元封于此,得名元氏。这里有汉初名将韩信点将台遗迹,有两汉名郡—常山郡遗址,汉明帝刘庄的出生地,蜀汉名将赵云早年长期任职地,有以自然科学为主要研究对象、与湖南岳麓书院齐名的——封龙书院。在自然崇拜、山川祭祀盛行的汉代,封龙山及周边诸山是常山郡(国)官民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的祭祀场所。元氏见诸史籍的汉碑共七通:《三公山神碑》《祀三公山碑》《封龙山颂》《三公之碑》《无极山碑》《八都神坛碑》《白石神君碑》,都是封禅祭山的颂文,因其碑文内容及其建立均与封龙山有关,习惯称为封龙山汉碑。其中《祀三公山碑》《封龙山颂》《白石神君碑》书法艺术成就最高,跻身全国百种名碑。现存《祀三公山碑》《白石神君碑》,是河北境内仅存的汉代碑刻。

进入新时代,中共元氏县委、元氏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要求,以“弘扬历史文化,发展县域经济,造福全县人民”为主旨,决定举办首届“封龙山杯”书法作品展,光大封龙山汉碑书法艺术。此次展览面向全国范围内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元氏县委、元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北太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共元氏县宣传部

河北书法文化研究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首届“封龙山杯”书法作品展主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由承办方依据有关法规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凡省内外书法家或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字体要求:篆(含篆刻)隶楷行草五种书体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①反映新时代辉煌成就的诗词歌赋等;②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3)作品规格:投寄作品原件一律竖式,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度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5%),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篆刻作品须寄印稿不少于6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接受第二次投寄作品,亦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 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篆书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作品评审

1.此次展览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使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此次“封龙山杯”书法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0年4月举行。届时根据来稿情况分书体进行评审,共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作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作品展览

“封龙山杯”首届书法作品展拟定于2020年6月,于元氏旅发大会期间在元氏县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件左右入展作品并出版《“封龙山杯”首届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凡入展作品作者将获得“封龙山杯”首届书法作品展证书及“封龙山杯”首届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按书体篆(含篆刻)隶楷行草分设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名(五种书体各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五种书体各二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15名(五种书体各三名)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3月15日截止,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件人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学院孵化园C座104室

收件人:冯老师  电话:18632198811  

                     0311-67902616

        刘老师  电话:18533129153

        邮编:050000             

九、有关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承办方。

 附 件:

1.组委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略)(县委、县政府领导)

2.展览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等有关书家组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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