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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价鱼”事件,写好“角度超正”的时评文

 心本心123 2019-12-17

『时评角度1』旅游乱象

莫让“天价鱼”腥了整个旅游市场

胡文江

剧情连续翻转、备受瞩目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调查告一段落,2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给予曝光。涉事酒店北岸野生渔村将人工养殖鱼当作野生鳇鱼卖,涉嫌消费欺诈、强买强卖。消费者陈岩被打属实,警方存在不文明执法,并且当地市场监管缺失。

盘活地方资源、开展旅游开发,尤其是一些充满乡土特色的旅游项目越来越成为搞活地方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的新兴项目。地方政府对此往往也是鼓励发展、积极支持的态度。然则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调查尘埃落定,却让人们对旅游产业存在的某种病态倾向倍感忧虑。市场监管的缺位短期内似乎“帮”了经营者一把,可这种放任“宰客”蔓延,实则恰恰砸了他们的招牌。

“天价鱼”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青岛的“天价虾”,海南的“天价海鲜”,以及云南的毒舌导游。这种“旅游经济”其实就是一种地方保护下的扰乱市场行为,其间有一条以“宰割外地人”为核心的利益链条,这个黑色利益链将导游、司机、景区、卖场、酒店,甚至地方执法机关有机地串联起来。从《焦点访谈》的报道可以看出,无论是可以“拿到提成”的司机,夸夸其谈的导游,挨宰又挨打的游客,还是“拉偏架”的警察,如果没有这条利益链条的串联,种种翻转剧情是断然不会上演的。

无论是旅游经济,还是特色品牌,都必须受市场规律的约束来定价。同时,政府有责任在营造法治的市场环境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地方的市场是否成熟,归根结底要看顾客是否满意。一个地方的旅游经济能否的兴旺发达,关键在于是否真正将游客当上帝,能否倾心为游客服务,让游客满意,获得游客的好评而不是差评。

『时评角度2』维权

网络时代的维权路径和执法困境

刘高

如果说去年国庆,最火的虾是青岛那38元一只的大虾,那么,这个新年,最火的鱼自然是哈尔滨这个398一斤的野生鳇鱼了。其实,不管是天价虾还是天价鱼,最后的处理结果都可谓是“迅速而严厉”,天价虾的涉事饭店被处以重罚,营业执照被吊销。而天价鱼的涉事饭店,最终也因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而被责令停止经营。这样的结果,是否足以“杀一儆百”?可能未必。但是,在网络时代,老百姓的维权路径已经变化,倒是真真切切的。

天价鱼事件引起舆论围观后,爆料者陈岩先生称:“发微博本来只是想提醒下其他消费者,但没想到现在情况完全失控”。陈先生的所谓失控,其中之一恐怕是,微博发出后引起这么大的舆论轰动,他本人也始料未及。

在天价鱼事件中,可以看出一条清晰的脉络是:游客在网络爆料——网络媒体报道——涉事饭店回应——当地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调查组公布情况通报——通报收到质疑,舆论进一步反弹——传统媒体跟进——调查组进一步调查——职能部门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的行政处罚。之前天价虾事件的发展逻辑其实也大抵如此,同样是网络爆料引发的舆论关注。由此可见,在网络时代,网络爆料的力量切不可小觑。

人们常说,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拿着麦克风。网络的普及,借助于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可以说每个人背后都站着成百上千、乃至于上万人。短短的一条微博可以短时间内风靡网络,简单的一条微信朋友圈可以瞬间被刷屏。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让每个个体的活动空间都溢出了自身原本的狭窄范围,影响力呈几何倍数扩散。从而,即便是在陌生的环境,只要有网络有手机,游客的博弈能力便可大幅增强。即便当时认栽,后面也多了一条可能的行之有效的救济途径——网络爆料。

从抽象层面来分析,移动互联网时代在较大程度上消解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差别,因为一个信息发出去之后,“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 每个人都由“他者”变为“自身”。在这一开放的舆论场上,“本地人”这一因素不仅不能加分,反而因引起偏袒的可能性而更容易受到质疑。所以我们看到,当舆论进一步跟进之后,不论是之前的青岛,还是本次的哈尔滨,都不敢有丝毫的“徇私”。

看着那个人的只身片影,我羡慕他,羡慕她可以独自站在寂静里。 ——英国摄影师Rupert Vanderv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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