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唐波 为了涨租毁约,房东不惜上演“自己告自己”的闹剧。本月以来,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就强制执行了一宗租赁合同案件。位于东城牛山一工业园厂房房东,要求与租客解约获得了法庭支持,其中最为关键的理由是:这栋厂房手续不全,属于“违建”。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因东莞近两年厂租大涨,引发的类似纠纷屡见不鲜。而由于历史因素,东莞工业厂房超过七成存在手续不全和无证现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租这样的厂房,确实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违建”的房东们纷纷效仿,将会对东莞的营商环境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对此,东莞市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针对性的政策,将对大量无证厂房,给出一条“转正”的通道。 厂房“违建”,法院判双方解约 东莞利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瀚公司)坐落在东城牛山外经科技园,主要从事超声波自动化设备研发与生产,属于国家高新科技企业,也是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然而,近两年来,这家企业官司缠身,导致员工流失、生产减产,企业被推到了生死的十字路口。 与利瀚公司发生诉讼的不是别人,正是厂房房东。2015年7月,利瀚公司与东莞市莞城华南电工器材部(简称华南电工)签订合约,后者将位于牛山外经园的物业租赁给前者,租期为15年,包括办公楼、厂房以及宿舍,总面积达到9000平米,总租金为12.8万元/月。“签约后,我们又垫付了200万元押金给房东用于新厂房的修建,原本约定当年11月完工交房,到一直拖到第二年9月。”利瀚公司相关负责人叶万宇告诉记者,当时房东以安装电梯为由,将押金在原来基础上又增加了25.6万元,总共算下来垫付资金225.6万。2016年11月23日,签约一年半之后,房东终于将新厂房交付使用了,总面积也达到1.3万平米,算下来平均每平米价格约10元。按约,五年后如果不再续租,这笔押金可以退还。 利瀚公司就遭遇诉讼官司 随后,利瀚公司投入了数百万资金对厂房进行装修,招聘员工、扩大生产、开拓市场,一份雄心勃勃的计划在股东会上诞生。然而,好景不长,2017年7月,利瀚公司收到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传票。“没想到我们竟被房东告了,要求解除合约并立即搬走。”叶万宇说。 在起诉状中,房东黎月明与黄军红(二者为夫妇)称,由于利瀚公司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按约要解除合约,房东也明确向法院表示,厂房确实手续不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 “看到诉讼状我们才明白怎么一回事。”叶万宇说,2017年4月,他们就发现了不对劲,房东电话一直打不通,各种渠道也联系不上。到了5月和6月缴纳租金时,房东的银行账户也被注销了,租金怎么也打不进去。直到6月30日,通过律师发函,才将两个月的租金转账成功。警觉之后,公司月月按时交租,即便诉讼期间也打款到了法院,至今都没有拖欠一分钱。 法院的判决显示,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利瀚公司拖欠了厂租和水电费。但是,涉案厂房所在地块虽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厂房却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市城乡规划部门也没有涉案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报建资料。而法院从东莞市城管局调取的资料显示,涉案建筑已经备案,属于“违建”,其中部分钢架铁皮仓库曾被勒令限期拆除。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约。 “一女二嫁”,房东被指恶意诉讼 利瀚公司上诉到东莞中院,直到去年9月,终审依然维持原判。无奈,利瀚公司只得反诉房东,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不过,至今过去了一年多,反诉赔偿案件却没有任何动静。“赔偿都没有谈妥,我们如何搬?再说,这么大的工厂,没有几个月也搬不完。”叶万宇与股东们认为,两个案件具有关联性,全部审理完结之后再行搬迁。 公司生产遭受影响 至此,包括房东、利瀚公司以及法院在内,多方陷入了长达1年多的“拉锯战”。“反诉案件也是东莞第一法院立案,法官告诉我们,工厂没有搬迁,就无法统计损失,所以没有办法判决。”叶万宇提供的几段录音显示,相关法官告诉他,前面一个官司没有结案,后面一个案件就无法进入实质程序。 让叶万宇更为吃惊的是,就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他意外获得一份租赁合约,签约者正是房东与另外一家公司。羊城晚报记者从叶提供的合约中见到,在2017年4月,华南电工与东莞X龙电子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协议》,前者将牛山外经园的这1万多平米的物业,再次租给后者,租期为10年,每月租金为22.89万元,相对于利瀚公司的租约,租金涨了一倍。 记者留意到,签约时间,正是房东“失联”且银行账户莫名注销的时间段。“这不明摆着故意设陷,欲造成我们违约,以便收回厂房涨租吗?”叶万宇说。 部分车间已经停工 对此,房东黄军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显得模棱两可。起初,他告诉记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份“一女二夫”的合约。后来,又解释称,利瀚公司已经两个月没有交租金和水电费,他们担心利瀚公司会毁约,所以“又把厂房租给了别人,早点做准备。”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未能成功。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利瀚公司已经启动搬迁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即将告一段落,但赔偿官司才刚刚开始。 政府:拟定新规解决厂房“存量违建” 去年十月,长安镇厦岗社区某工业区的房东麦某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承租者的租赁合同,理由之一亦是“自己的厂房部分为违建”。类似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几乎都以房东胜诉告终。为此,第一法院呼吁,在实施租赁行为之前,出租方有义务保证出租的房屋是其合法有权出租的房屋,承租方应该尽到相应的审慎义务,验明是否为合法产权房,排除安全隐患。 在东莞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记者获悉,牛山的违建厂房,城管部门两年前就已经掌握,并勒令限期拆除,但站在保护企业角度一直没有执行。等企业搬离之后,将立马组织强拆。 停水停电通知 通过到城管、农业等部门走访调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由于诸多历史原因,东莞市的工业厂房,超过七成没有正规的报建手续,这其中大部分为农村集体资产,小部分为个人承租集体土地而兴建的厂房。为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房管局等部门,早在2012年就联合成立了“补证办”。 “我们对这些‘存量违建’的态度,是尽最大努力,为符合条件的补办手续。”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东莞市政府正在拟定相关具体的处理办法,有望于近期出台,在保障广大房东权益的同时,更是保障广大企业主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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