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 美诺悖论构成了解释学与知识论的一个重要联结点,长期以来人们对美诺悖论的探讨大都集中于认识论或知识论,然而站在今天欧陆哲学、尤其是海德格尔的立场,解释学与知识论具有某种内在的关联,但它们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源生与衍生的关系。如此看来,解释学同样要面对美诺悖论。解释学理论的核心之一是解释学循环,而解释学循环发展到海德格尔阶段产生了重要的转折,进入到存在论—生存论的层次,它可为理解乃至化解美诺悖论提供一个很好的、富于启发性的视角。 关键词:解释学循环;美诺悖论;海德格尔;理解的先-结构;解释学处境; 作者:何卫平,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湖北武汉 430074)。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19年第11期。 【目录】 一、美诺悖论及其症结所在 二、解释学与知识论 三、解释学的循环至海德格尔 四、解决美诺悖论的现象学方向 五、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对美诺悖论的化解 结 论 “美诺悖论”是一个著名的哲学难题,它背后隐藏的复杂性超出一般想象,以往人们较多地从认识论或知识论上去研究,主要工具是逻辑学,将它作为一个认知悖论来处理,费尽周折,至今问题仍是问题。由于它既涉及认知何以可能,也涉及广义的理解何以可能,所以解释学也应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切入视角,而且是一个更具层次的视角,关于这方面国内已有学者注意到并做过一些有益的探讨,富于启发性,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笔者感到仍有进一步深究的必要,这种深究不仅需要从解释学与知识论的关系入手来确立它的合理性,还要从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深入到它的根上,这种循环所体现的首先不直接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先理解”与“解释”的关系,它包含已知与未知的关系、潜在与显在的关系。通过这种分析,美诺悖论得到某种程度的化解。本文旨在从解释学循环的角度来说明这一点。 一、美诺悖论及其症结所在 研究西方哲学的人都知道,著名的“美诺悖论”来自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柏拉图的《美诺篇》,它是借深受智者派影响的贵族青年美诺之口提出来的,由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概括为: 一个人既不能试着去发现他知道的东西,也不能试着去发现他不知道的东西。他不会去寻找他知道的东西,因为他既然知道,就没有必要再去探索;他也不会去寻找他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寻找什么。 美诺悖论由智者派导向的结论是:人的知识及其探求不可能,这虽然荒谬,与现实不符,但如何从学理上加以澄清却并不容易。它涉及在求知的起点上如何解决有知与无知的关系问题,并表明,如果割裂二者,我们将会遇到上面讲到的两难。面对这个困境,柏拉图是通过他的“回忆说”来解决的,只是我们以往的西方哲学史教科书在谈柏拉图的“回忆说”时,往往撇开了它所直接针对的“美诺悖论”,因此常会令人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柏拉图要说学习就是一种“回忆”。其实这一点只有联系到“美诺悖论”才能更好地理解。正是为了解决这个悖论,柏拉图才提出了“回忆说”,而他的“回忆说”又是建立在“灵魂不朽”的预设上的,这样就将人的前世和今生联系起来了,依据不朽的灵魂,人的许多知识,前世就已经具有了,今生因与肉体结合而被遗忘了,但它可以通过后天经验的刺激和诱导,一步一步“回忆”起来,这种“回忆”具体体现为苏格拉底的知识“接生术”(西方重启发式的教育方法就可以追溯至此),柏拉图在《美诺篇》中通过苏格拉底使一个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奴隶“回忆”起心中“已有的”几何知识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可见,在柏拉图这里,知识的获得是重新发现,而非真正从无到有,否则我们没法解释这种跨越。至于前世的知识是如何得到的,柏拉图没有明确地讲,也无法证明(他只是在《斐多篇》中对“灵魂不朽”做了证明),这意味着,他没能真正回答美诺悖论,而只是留下了一个千古疑难。类似近代的“休谟问题”,“美诺悖论”使后世的哲学家们伤透了脑筋。 ∆ 柏拉图 ∇ 亚里士多德 这里需要补充提一下最终仍是一位柏拉图主义者的亚里士多德,他在《形而上学》中也间接涉及这个悖论,他提供了一种消解它的方式:一个没有知识的人是如何学习知识的呢?这里面牵扯到生成的问题,他是通过潜能与实现的关系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从潜能到实现即生成。生成已包含有某物的生成,正如运动已包含有某物的运动一样。以此类推,学习者已包含有某种知识,学习的过程也就是一个由潜能到实现的生成过程。然而,这里的潜能是如何来的?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说,还是将其看成是先天的。它相对于柏拉图的“回忆说”并没有什么大的改进,因为柏拉图的“回忆说”已含有亚里士多德的潜能与实现的萌芽。 总的来看,“美诺悖论”的症结在于如何处理“有知”与“无知”的矛盾问题。虽然柏拉图解决美诺悖论的方式令人质疑,但由这里我们看到,柏拉图最先涉及先天知识,他所谓的“灵魂”属于后人所理解的意识主体,先天的知识也就是灵魂内在先有的知识。美诺悖论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的发展显示出,要解决它的一个关键是承认一种既非完全无知、也非完全有知的中间状态,但以往人们主要是基于知识论或逻辑学的立场去看待和解决它,更多从背景知识、逻辑论证等方面入手,局限性是明显的,至少是不够的。即便有人指出美诺悖论在论证上存在漏洞,犯了歧义性的谬误,也不能拒斥它。也许我们可以另辟蹊径,从当代解释学出发找到一个领会它的新思路,尽管这种思路带有尝试性。 二、解释学与知识论 要确立探讨这个问题新角度的合理性,我们首先需要从解释学与知识论的关系入手,它也是西方学术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众所周知,西方的解释学源远流长,但达到哲学高度的反思的自我意识水平却是近代晚期的事情,在这一点上它相对滞后于西方的知识论。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关注“理解”(Verstehen/understanding)的问题,但二者之间又有所不同:知识论主要是针对并参照自然科学发展起来的,解释学主要是针对并参照精神科学发展起来的。到了19世纪后半叶,二者逐渐并驾齐驱,但后者更多是以前者为标杆,通过比照自然科学来确立自己的特征,这一点从德国历史学派、新康德派那里就开始显示出来了,后来的狄尔泰是集大成者,同时又是继往开来者,他区分了自然科学的“说明”(Erkl—ren/explaining)与精神科学的“理解”(Verstehen/understanding)或“解释”(Auslegung/interpretation),并将精神科学方法论的奠基由认识论让位于解释学。 但进入20世纪,现象学运动出现以后,二者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海德格尔实现了现象学的本体论转向和解释学转向后,解释学与知识论至少在大陆哲学家眼里不再是并列的关系,解释学比知识论更为基础,也更为本源。例如,海德格尔将人的一切活动都看成是此在在世的方式或样式,包括认识活动(甚至科技活动),只不过后者不是本源的方式,而是衍生的方式。这一点在海德格尔弗莱堡早期的“那托普报告”以及马堡时期的《存在与时间》(第4节、第13节)中都已明确地讲到。胡塞尔后期的《危机》也强调自然科学属于精神科学范畴,它离不开精神,“是以精神科学为前提的”。伽达默尔突出解释学的普遍性,必然要将自然科学纳入进来,否则这种解释学就仍然是局部的,而非真正普遍的。他晚年明确地指出,自然科学也包含解释学的问题,因为它也有理解和解释的因素。而到了后来的哈贝马斯和利科那里,则要消除狄尔泰所造成的“说明”和“理解”(解释)之间的对立。这也就意味着,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在认识上的绝对区别开始松动了,解释学与知识论之间也不再被视为铁板一块了,到了罗蒂那里,甚至要取消知识论,以解释学而代之。 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大量涉及认识的问题、理解的问题,只是他不从认识论—知识论这个角度去讲,而是从生存论—存在论这个角度去分析,他强调认识中含有存在的关系,但他不谈认识论或知识论,却大谈解释学,而且提供了一门源始的解释学,伽达默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门衍生的精神科学的解释学,并预示还应有一门自然科学的解释学,只有这样他所谓的“解释学的宇宙”(hermeneutisches Universum)才完整,从而符合解释学普遍性的要求。另外,作为一门理解理论的解释学很难与知识论完全分割开,这还可以进一步在《存在与时间》中找到根据,例如,海德格尔将具有逻辑性的命题(陈述和判断)视为依赖于更为基础的领会(理解)和解释的行为,它们具有衍生的性质和特征,离开了在先发生并作为其源头的领会(理解)和解释,它们就变得没有根据,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由此看来,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美诺悖论”,也应当是解释学要加以面对的,可以纳入解释学的范围,从更深的层次来讨论。因为它既是一个知识论的问题,也是一个解释学的问题,至少解释学包含这个问题的说明与解译,而其关键就在“解释学循环”之中。 三、解释学的循环至海德格尔 在西方,“解释学的循环”(hermeneutical circle)也可以表述为“理解的循环”。它是解释学理论的核心,很早就受到关注,它主要针对的是理解中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要理解部分必须要先理解整体,而要理解整体又必须要先理解部分,这让人陷入到一个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怪圈”,它本身就可视为一种悖论(似非而是)。问题在于任何人只要开始理解,就会陷入到这种“悖论”,然而,理解就是这样展开的,解释就是这样实现的,只是西方人对这个问题的敏感超过了中国人,因为他们有着深厚的反思和逻辑学的传统,而这恰恰是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所比较薄弱和欠缺的。 在施莱尔马赫那里,对这种循环的理解贯穿于他的整个解释学思想之中,狄尔泰继承和发展了施莱尔马赫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将解释学循环由语法循环、心理循环延展到生命循环。到了海德格尔那里又有了新的突破,可以说,他的解释学思想的落脚点和归宿就是解释学循环(详后),而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对自己思想的正面阐述就是从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开始的,并引出他自己的“前见论”。 西方传统的解释学循环一般指整体和部分的理解互为前提,从而形成一种论证上的循环。在海德格尔之前,西方人面对这个循环多少有些无奈:从逻辑上讲,这似乎是不应该的,但从现实上讲,它却就是人类理解的途径,只要理解发生,这种循环就必然会发生,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都只是将它作为一个事实接受下来,在各自的解释学中加以描述,未见从逻辑上谈它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然而,解释学循环到了海德格尔这里出现了重大的转折,由认识论和方法论拓展到本体论,这和他的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是一致的,“解释学”的概念发生了重要变化,“解释学循环”也跟着发生了变化。伽达默尔曾对此评价道,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反思不在于证明这里存在着循环,而在于从本体论上强调它的积极意义。这是前所未有的。 海德格尔对解释学循环的理解同他对解释学的理解分不开。在《存在与时间》中,他归纳了解释学的四种形式:1)强调现象学的描述就是解释,而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解释学,它是对存在意义之领会的宣告;2)整理一切存在论探索之可能的条件;3)生存论建构意义上的分析;4)派生意义上的精神科学方法论的解释学。在这四条中,海德格尔最看重的是第3条,认为从哲学上讲,它具有首要的意义,其整部《存在与时间》主要是对此在生存论的分析,即此在在世界中存在的分析,所以从总体上看它属“解释学的”主要是就这个意义来讲的,它从属于为一般的存在问题做准备的基础存在论的讨论,所以海德格尔《全集》的主编冯·赫尔曼明确地将这本书表述为“此在现象学的解释学”。 与之相应,海德格尔对“解释学循环”有过多种表述,我们这里只专注其“转向”前,主要有两种,集中体现在《存在与时间》中:1)要探讨存在必须通过此在,而要探讨此在必须通过存在(第2节、第63节);2)一切解释已经在一种先理解之中,从作为前提的先理解到解释构成一个循环(第32节)。 海德格尔对解释学循环的理解有他自己的特色:首先,这种循环是在生存论-存在论(或存在论-生存论)层次上的,而不是认识论—方法论层次上的;其次,与前人不一样,海德格尔强调,这类循环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将它当作一种逻辑矛盾或错误加以去除,而是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再次,海德格尔这里突出和直接展示的不是以往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他甚至根本就没有明确地从这个角度去谈,而是指要问的答案已被预设为前提了,即解释有赖于先理解,并始于先理解,从而导致了一种表面看起来的循环论证或兜圈子;最后,以上所列举的这两种循环中,第二种最突出,也最为著名,并且与美诺悖论的关系最密切,它可称为先理解与解释之间的循环或解释学处境与解释的循环。利科对它解释得更加明白:这种意义上的“解释学循环的最基本条件存在于先理解的结构中,这一结构把所有解释与先于它并支撑它的理解相联系”。这里的“先于它并支撑它的理解”指的就是“先理解”。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这个循环,海德格尔具体是这样表述的。 领会(理解)作为此在的展开状态,一向涉及在世的整体,一切解释都活动在理解的先-结构中,“对领会有所助益的任何解释无不已经对有待解释的东西有所领会”,这似乎造成了一种循环:所要解释的东西只不过是先已领会了的东西。我们知道,在逻辑上,循环论证是无效的,但对于解释学循环,海德格尔却不这样看,他认为以下两种立场都是错误的:或将这种循环看成是恶性的,或把它当作无法避免的不完善性接受下来(以往的解释学家其实多是这么做的)。海德格尔强调,重要的不是摆脱这种循环,而是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到这种循环。这里所谓的以正确的方式进入,指的是并非以任意的方式进入到这种循环,即不是让向来就有的先有、先见和先把握所构成的理解的先-结构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任意起作用,而是要受到“事情本身”的制约。理解的先-结构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要由事情本身来决定、来检验,就这一点看,海德格尔关于解释学循环的论述中,包含有科学认识的因素、批判的因素,它强调只有做到了这两点,才能“保障课题的科学性”,为了便于对照,我们将海德格尔的原话引在下面: 在这一循环中包藏着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能得到真实的掌握,那就是:解释领会到它的首要的、不断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先行具有、先行视见与先行掌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它的任务始终是从事情本身出来清理先行具有、先行视见与先行掌握,从而保障课题的科学性。 显然,海德格尔这里对理解循环的表述不只是具有解释学的意义,还具有知识论的意义,因为它同“论题的科学性”相关联。这从一个侧面再次表明,在海德格尔解释学中包含有知识论或认识论的因素,只是讲的角度和方式有所不同罢了,他的知识论从属于解释学,而解释学从属于本体论,而不是相反,他明确地将理解的循环结构归结于此在“所具有的存在论上的循环结构”,在这里,他消除了主—客二分的立场;此外,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不只是从“解释”回到“先理解”,在它们面前还横亘着“事情本身”,它对“先理解”以及“解释”起着调整作用,这样解释学循环就扩大为“先理解”—“解释”—“事情本身”的循环。由于这种循环是在“先理解”—“解释”—“事情本身”之间展开的—在理解过程中,“先理解”会根据事情本身进行调整,这样就打破了逻辑上的循环论证,变成向外开放的,而不是向内封闭的,这为美诺悖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说明与解释。如果只讲“先理解”与“解释”的循环,那就是封闭的,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的那样,“一切认识都是再认识”。但是我们从文本中读出来的东西,并不就是我们预先放进去的东西,也就是说,尽管我们的“理解”是带着“先理解”进行的,但它是有新东西加入的,外在的刺激必须考虑在内,否则人类的思想和文化就会停滞不前,不可能有发展和进步了。 可以说,海德格尔一方面意识到了人类的理解和认识活动具有循环性,但另一方面又意识到这种循环不能理解成逻辑上的“循环论证”。所以,他只是有保留地使用了“解释学循环”这个概念,并告诫人们不要对此产生误解。 四、解决美诺悖论的现象学方向 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最著名的解释学循环是上面讲到的第二条(先理解与解释之间),它与美诺悖论关系最密切,因此,本文所讲的解释学循环主要是指这个意义上的。它与传统解释学循环强调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并不那么直接,而与胡塞尔的现象学靠得较近。我们知道,胡塞尔认为,一切感知包含着“已知的”(已知性)和“未知的”(未知性)始终混合,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已知的都包含有未知的,同样未知的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已知的,这种结构也就是他所谓的“世界意识的基本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已知和未知的区分消失了,二者不再是壁垒森严,换言之,这里不存在绝对的知与不知,而是有一个中间地带,这对思考“美诺悖论”具有启发性。 不过,在海德格尔眼里,胡塞尔并没有真正超越新康德主义,他的整个现象学仍在空中建楼—从屋顶开始,而海德格尔本人则要真正从地基开始。为此他在《存在与时间》中严格区分了探讨世界的两个层次:“存在论的层次”(ontologisch)与“存在者的层次”(ontisch),也就是本源的层次与派生的层次,前者相对于后者具有优先性,他正是在这个意义来谈他的基础存在论的“先天性”或“先验性”的,此乃作为其哲学之公理—本体论差别—的具体体现,抓住这一点对我们理解海德格尔的思想十分重要。不过也不难看出,胡塞尔晚年的发生现象学的代表作《经验与判断》所强调的前谓词经验和《危机》中所传达的生活世界的现象学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解释学有相通之处,尽管海氏本人对此避口不谈(据说他是极少几个被允许直接阅读胡塞尔手稿的人)。笔者提到这一点是想说,受胡塞尔影响的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视域与对美诺悖论的解释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们知道,《存在与时间》是西方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解释学著作之一,它标志着现象学与解释学在存在论层次上的结合。而我认为,就解释学来说,其中的第32节“领会与解释”最为重要,它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海德格尔前期最基本的解释学思想,同时也比较集中地体现出海德格尔此在论(基础存在论)的先验性(如《存在与时间》第1部标题所显示的那样:“依时间性阐述此在,解说时间之为存在的先验视野”)。领会(理解)与解释的关系在这一节中得到了明确的呈现,二者在层次上既有联系,又有差别:“解释”源于“领会”,而不是“领会”源于“解释”;领会(理解)消失于解释之中,然而领会在解释中不是失去自身,而是使自身成形、被占有,变得更加明晰;接下来,海德格尔提出了“领会的先-结构”和解释的“作为-结构”,以及由先有、先见和先把握(先概念)构成的“解释学处境”,再就是富有海德格尔特色的解释学循环。所有这些都具有先天、先验的性质,表现出海德格尔前期仍有康德先验哲学和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影子。他说,“唯有此在在才‘有’意义”,才有“真理”,这表明离开了人不存在任何存在的意义或真理,这一讲法具有此在中心论的色彩,它难断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瓜葛,后者强调,意义是由先验主体建构起来的,具体来说,意向对象或意向相关项是由自我极建构起来的,具有一种观念论和唯我论的倾向。由此看来,胡塞尔的现象学既是“古典主体哲学最后一次也是最有力的尝试”,同时也与当代的存在主义(生存主义/生存论)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 当然,海德格尔还是强调他们之间的差别,由这里可以进一步切入到本文的主题: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隐含有说明“美诺悖论”的深层根据。 五、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对美诺悖论的化解 解释学循环可视为海德格尔前期解释学思想之归宿,因为这个循环涉及理解的先-结构,而理解的“先-结构”也就是他所谓的解释的“作为-结构”,其中包含“先有”“先见”和“先把握”,它们一起构成“解释学处境”。“先-结构”“作为-结构”和“解释学处境”这三个术语在海德格尔那里属于近义词,只是各自的侧重点不一样。与伽达默尔不同,海德格尔的领会(理解)与解释有着层次上的差别,而他的“理解的先-结构”和“解释的作为-结构”属于理解和解释的“先入之见”,即强调任何理解之前都具有已经设定了的先行给定的东西,因为无预设的解释是不存在的,就这点来看,理解和解释无非是此在被抛的筹划—向着存在意义的筹划,伽达默尔后来的“前见论”(Vorurteil)就来自于此。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伽达默尔,都承认:理解有赖于先理解,先理解是一切理解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只要理解发生,先理解就一定会在先发生。就这一点来讲,它具有“先天”和“先验”的性质,只不过相对康德,这里的“先”不只是逻辑上的“先”,而且也是时间上的“先”;不只是形式上的,而且也是质料上的。它最终体现的是作为此在的人的时间性与历史性,正如伽达默尔所说,这里的时间性和历史性属于先验的概念。 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是与“理解的先-结构”联系在一起的,这里有一个现象学的背景。他所理解的现象学之“现象”就是存在或存在的意义,与传统的看法不同,这种“现象”的对立面不是“本质”,而是“遮蔽”。只有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海德格尔说,存在者可以不依赖于领会而存在,但存在却只有在领会中才存在,存在之领会就属于存在者的存在,领会与存在有着必然的联系。这表明,存在者的存在或存在意义的显现是和“我”领会到(理解到)分不开的,它们是一致的,正如事情的“显现”和被“看”到是一致的。前面提到海德格尔的观点:一切解释都活动在已经领会了的东西中,活动在“‘先’结构中。对领会有所助益的任何解释无不已经对有待解释的东西有所领会”。简言之,人在对象化地去认知存在者时,总是已经对其存在有所领会了—此在已站出到存在的真理中了。如果这种本源的领会或源始的领会未曾在先发生,后来进一步清晰的认识或认知是不可能发生的。可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个类似前面讲过的亚里士多德解决美诺悖论所提到的潜能与实现的关系,而且海德格尔前期十分重视亚里士多德的相关思想。 海德格尔这里讲的解释学循环,伽达默尔强调其意义是“我们只能理解我们已知的东西,只能听出我们已读出的东西,若按自然科学的认识标准来衡量,这似乎是无法容忍的,但实际上唯其如此历史的理解才可能”。伽达默尔自己后来说“认识总是再认识”,就和海德格尔这里讲的解释学循环有关,并间接与美诺悖论有关。如果说苏格拉底解决“美诺悖论”的方式是基于“灵魂不朽”的“回忆说”,那么海德格尔放弃了他的“回忆说”,接受了“美诺悖论”,这就是:不能被设想的东西是不能被学习的。只是它需要纳入海德格尔自己的一套理论系统中去把握。 如前所述,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并不着重于传统讲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先理解”与“解释”之间的关系,有待“解释”的东西无不先已潜在于“先理解”之中了,这即是说,进入理解的此在一开始对被理解的对象并非一无所知,如“白板”一块,而是有所知的,但非明晰、清楚的知,这就触及“美诺悖论”之关键—知与无知的中间状态。不过,这个先理解与解释之间的关系从属于海德格尔所揭示的生存论的基本结构—此在“在—世界中—存在”(在世),是以它为前提或背景的,整部《存在与时间》无非就是对这个基本结构及其诸环节的现象学的描述和分析。伽达默尔对此有深刻的解释,他指出:在海德格尔这里,解释学循环实际上指的就是在世结构本身,它扬弃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并构成了对此在的先验分析之基础,正如使用工具的人并不将它作为客体来对待,而是作为工具来使用一样,人的在世领会或理解并不是在与认知的客体打交道,这正是他早期的“实际性解释学”。(Hermeneutik der Faktizit—t)的精义所在 在这里,海德格尔的“先理解”也与“筹划”有关,它体现为此在是一种非现成的“能在”,这种能在指的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海德格尔恰恰是在讲“在之中”这一章时,突出了此在之“能在”,而这个“能在”背后有多少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啊!一个小孩刚生下来时,几乎看不出它与动物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它具备后来“成人”的潜能或潜质,而动物则没有,对后者无论怎样训练都不行。容格说得好,文化是可以遗传的,这当然与人的“能在”有关。人是具有可能性的存在系指他的生存就是对其可能性的选择、实现和投入,这里包含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由“潜能”到“实现”的“隐德莱希”。海德格尔强调,人早已在世界之中,而伽达默尔则说,人早已在传统之中,这属人的被抛的存在。此外,这种存在又不是固步自封的,而是可以不断被打破的。其中,先验和经验、先天和后天是不断交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很好地解开美诺悖论的疑难—知与无知的矛盾。 另外,在海德格尔那里,“理解的先-结构”“解释的作为结构”是通过“解释学处境”的三要素—“先有”“先见”和“先把握”(“先概念”)来发挥作用的,它们构成了筹划的何所向,处于知与无知之间。由于人在理解之前,就已经在世界中存在了,已经与外物和他人打交道了,所以“先有”与世界有关,与意蕴的关联整体有关。世界并不是纯自然物的集合或堆积,世界之为世界乃是意蕴的指引整体,简称“意蕴整体”,人总是已经寓于世界之中,与之处于亲熟的状态,世内存在者一向已从因缘整体性中得到领会,尽管还不是一种清晰的占有或概念化、论题化的把握,但它却是进一步解释的基础、背景、氛围和前提。而解释乃是“有所领会地向着已经被领会了的因缘整体去存在”,将这一整体的某一部分凸显出来,它奠定在“先见”的基础上;“先见”乃是用一种眼光、观点去理解,拿保持在先有中的东西开刀;“先把握”(Vor-griff)则是指通过先见的瞄准,通过解释而上升为一种概念的把握,因此它又可译为“先概念”。海德格尔认为,正确的理解需要正确地使用概念,而正确使用的标准就是这个概念与存在者的存在方式相适应,而不是相反。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领会”涉及作为整体的“先有”,“解释”涉及作为部分的“先见”和“先把握”(“先概念”),从领会到解释的过程隐含一个从整体到部分、从模糊到清楚的聚焦、深入的过程。换言之,将被理解者纳入解释学处境,显现为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被理解者是部分,解释学处境是整体。由此可见,虽然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没有直接明确地讲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并非他的解释学循环不包含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是说,这种关系是潜在的。 需要强调的是,依据海德格尔的观点,理解从先理解出发,从解释到先理解的循环不只是回到原来不变的起点(先理解),而是还要从起点回到事情本身,起点不是随意的,它要受到事情本身的制约,并顺应后者的反作用去进行自我调整。从现象学的立场上看,通达事情本身是离不开先理解的,但事情本身并不等于就是由先理解任意决定的东西,在这种动态的相互调适中,先理解与事情本身是能够达到或接近一致的。所以,在海德格尔的循环中,既包含先理解和解释的关联,又包括先理解与事情本身的关联,前者涉及由潜在到显在的发展,后者涉及由不协调到协调的平衡(解决一个一致的问题)。质言之,这里的循环不是简单地由解释到先理解,再由先理解回到解释(这是一个封闭循环),而是由模糊到清晰、由潜在到显在的发展过程,同时由于引入了“事情本身”,使之变成了“先理解”—“解释”—“事情本身”的循环。这样该循环就不是封闭的,而是扩展的、打开的,它包括了由先理解作为被抛的筹划,用于事情本身,事情本身又反过来调整先理解,二者相互协调逐步达到一致和平衡(尽管这种一致和平衡是动态的、相对的)。可见,如此显现的先理解与解释的循环是螺旋上升、螺旋式的互动,在这种互动中,它具有某种客观约束力,这个意义上的“解释学循环”又可称为“解释学螺旋”(hermeneutical spiral)。 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循环并不就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循环论证,它不是封闭状态下的来回往复,而是开放的、上升的,它从知与无知的中间状态为起点,去达到明晰的知,最终也就化解了美诺悖论所带来的困惑,使之可以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 结 论 写这篇论文源于一种哲学的惊奇,面对横亘在我们面前两千多年的“美诺悖论”,笔者意在通过一种解释来把握它。如果说柏拉图对它的说明是成问题的,后来的从认识论或知识论立场去力图去消解它也有自己的限度,那么我认为借用海德格尔的思想去说明它不失为一个重要方向,它不是着眼于认识论,而是着眼于本体论。通过对他的解释学循环与美诺悖论关系的分析,笔者可以大体引出以下一些基本结论。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涉及解释学与知识论之间的关联,这种关联不是并列式的,而是源生与衍生式的,因此从解释学的角度去理解美诺悖论不仅合理,而且会更加深入,可以直达其根部。 其次,具有海德格尔特色的解释学循环不直接表现为整体部分,而是表现为先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恰恰这个层次的意思涵盖美诺悖论。它表明,理解有赖于先理解,人在对存在者进行认知以前,就先对其存在有所领悟了,或者用海德格尔“转向”后的话来说,就已站出到其存在的澄明或存在的真理之中了,这是人存在的命运或天命,并体现出人的历史性本质。而“美诺悖论”只有深入到这一本体论意义上的解释学循环,才能得到很好的说明。由于它在“先理解”与“解释”中引入“事情本身”,就打破了它的封闭性,走向了开放性,从而使理解在经验与先验、先天与后天中不断实现转化。在这种关系下的解释学循环不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循环论证”或“循环推论”。 再次,解释学循环在海德格尔那里最终要纳入此在的基本建构:“在世界中存在。”这里的此在与世界的关系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是此在与存在的关系。此在“在世界中存在”构成了解释学循环的根本基础,换言之,海德格尔所突出的先理解与解释的循环是以此在为前提的,在世是一种“在家”的交融关系,而非什物与容器那样的关系。它决定了解决美诺悖论之关键的知与无知的中间状态,即既非绝对的无知,也非绝对的有知的认识起点,它体现于此在的先理解中,这里面也包含整体与部分最深层的关系。也就是说,与美诺悖论关系最密切的解释学循环—先理解与解释的关系—隐含有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虽然海德格尔并没有直接这样讲)。只是前者是直接的,而后者是间接的。伽达默尔后来明确地将它们统一到了一起。 如果说在海德格尔那里,此在在世界中存在,也在世界中理解,而且它在认识或理解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在这个世界中存在了,因此这种理解就决不是在大脑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下进行的,那么这个观点发展到后来的伽达默尔那里,就上升到将传统、权威和先见也作为前理解或前知识来看待,解释学循环的内容基于此。伽达默尔晚年在解释柏拉图《美诺篇》中的“回忆说”时讲过一句重要的话:“认识一个人不认识的东西不是简单的无知,它总是隐含有引导一个人进行探索和提问的前知识(Vorwissen/prior knowledge),认识总是再认识。”这里的“认识”和“再认识”以及“前知识”的关系,就隐含“美诺悖论”与“解释学循环”的关系。它是伽达默尔对海德格尔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只是后来海德格尔放弃了解释学循环,认为它不能走出主观性。与之不同,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循环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所以他一直坚持这一学说,并且还专门为海德格尔70大寿撰写了纪念文章《论理解的循环》。 最后,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伽达默尔,都认为形式逻辑本身不是万能的,在揭示人的理解方面是有其限度的。就解释学循环来说,从形式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它包含矛盾(例如整体与部分互为前提、要被理解的东西必须基于一定程度的已知,否则无从谈起等),但这并不能说明解释学循环在理解过程中是无效的,事实恰恰相反,它是有效的。因此,要真正把握解释学循环以及与之相关的美诺悖论的本质,还需要诉诸辩证法或辩证逻辑。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海德格尔‘转向’后的解释学研究”(17BZX07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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