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明确要求,生产厂家把“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放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占的面积还不能小于20%。
这么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遏制不法分子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治疗疾病功能,强化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并非药品的认识。
那么,如何区别保健品和药品呢?最简单的方法是——标识和批准文号。
正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盒上印着他的通用标识,一顶“蓝帽子”底下写着“保健食品”,此外还有国家部门通过的批准文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格式是“卫食健字(****)第****号”[(2004年以前由卫生部批准的)或者“国食健字G********”(8位阿拉伯数字),(2004年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是“卫食健进字(****)第****号”或者“国食健字J********”(8位阿拉伯数字)。
而药品要相对复杂。国家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需要凭借医生开具的处方才可在医院或药店购买。
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别标有红色或绿色“OTC”标记。
药品的批准文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统一格式为:
国药准(试)字+1位大写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
这些个大写字母分别代表着不同的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是“H”
中药是“Z”
生物制品是“S”
体外化学诊断试剂是“T”
药用辅料是“F”
进口分包装药品是“J”
面对琳琅满目的保健食品,一定要绷紧“保健食品不能治病,不能替代药品”这根弦!
文/北京安贞医院主任药师 刘治军
编辑制作/夏海波 余运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