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有些建筑物看起来像是违法建筑,但在真正的拆迁过程中却会发现这些建筑物属于合法建筑,或者还有些房屋能够经过补办手续成为合法建筑。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之前拆迁方应该进行充分的调查,避免因为误差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接下来我们就来谈一谈,当这八种房屋被当作违法建筑拆除的时候,作为违法拆除的责任人就需要对相关的责任进行承担。 第一种是由于证件不全能够补办手续的建筑,这样的建筑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们能够通过补办有关手续来得到房屋建设的许可证,所以说应该给予那些能够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机会。 第二种是2018年以前首次完成扩建或者修建的建筑,这些建筑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在2008年之前,我们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能够一次性买断集体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获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也在2008年之前完成了修建或者改建扩张。 第三种是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倘若自己的房屋没有相应的建筑工程规划手续和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话,房屋也是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这种是属于证件不齐全的情况,到最后还是能够补办的。 第四种是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修建的建筑。 企业会在经过职能部门或者行政机关同意的情况下修建房屋,那么这些经过同意的建筑其实也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五种是1986年6月25日以前修建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 在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那么1982年颁布的相关法律也就不能够发挥效力了,所以说在1986年6月25日以前修建的农村房屋是不属于违法建筑的。 第六种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有的人会通过拍卖或者招商引标方式,通过行政机关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但倘若当时只出售了地上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出售地上房屋的相关手续,那么这样的建筑到最后是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 第七种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在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农村承包地或者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这三类土地上的建筑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八种是在土地总体规划之前修建的房屋。 在土地总体规划之前修建的房屋与当时的土地规划相符合,即便现在与与土地建设条件不符合,也不能随便的就被认定是违法建筑,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建筑只能没收,不能限期来拆除。 当然在这提醒大家的是各地的征地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都会有所不同,由于补贴的项目和拆迁标准不同,所以相对应的补偿款也会存在差异。在遇到拆迁状况时,如果大家没有了解相关的补偿条件,可以向当地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会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让我们能够争取到最公平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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