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中国现代文学史,沿着作家名录从A到Z细细检索一遍,如果你还能找到第二位作家能像鲁迅先生这样,在去世八十三年后,依然牢牢地占据着互联网上的话题热度,文字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被引用,仿佛永动机一般不停歇地为中文世界生产着各式各样的素材。 那你最好认真地检查一下他的名字,看看是不是鲁迅先生181个笔名其中之一。 对于每一个中国读者来说,鲁迅先生的形象,想必都很复杂。他老人家起初是中学时代“背诵并默写全文”的恐惧大魔王;但等到“少年不知鲁迅意,长大已是书里人”后,却又变成了能给人无穷力量的大先生。 他是预言家、革命者;是手握投枪的勇猛战士,也是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他更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迅哥儿,他的轶事、照片甚至已经被解构成了一种幽默的符号,戳破了无数人的笑点。 但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复杂,让鲁迅先生距离我们未免远了一点。所以,我们不妨先忽略掉这各种光环,来思考一个小问题: “我们该如何认识鲁迅先生?”在我看来,鲁迅先生首先是一位小说家。 你可能从来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他的小说写得到底有多好? 1 有句话形容被天赋眷顾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是有些人就生在罗马”,但到了鲁迅先生这里,这句话应该改成:“有些人生在哪里,他出生的地方就叫做罗马”。 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就展露出了极高的天赋,这篇小说叫做《怀旧》,是用文言写的,借一个在乡村私塾里就读的九岁男孩的视角,写了辛亥革命在乡间不同人群之间引发的反应。 很多人都以为《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篇发表于《狂人日记》七年前的小说,有段时间连鲁迅先生自己都忘记了。 1934年5月6日,鲁迅先生致杨霁云的信中这样写道:
因为实在没有太在意这篇小说,所以鲁迅先生连名字都没有给它起,就搁置在了一边,还是弟弟周作人在两年后发现了它,为其加上了题目与署名,寄给了《小说月报》。 《小说月报》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杂志之一,当时的主编恽铁樵看到这篇署名为“周逴”的小说后,大加赞赏,不仅把这篇小说登在了卷首,还在文末圈点十余处:
但《怀旧》,不过只是鲁迅先生的试水之作而已。他后来写下的33篇小说,每一篇都要比《怀旧》更好。 2 鲁迅先生的小说,究竟好在什么地方? 但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读者,应该都能举出不少的例子。 比如迄今为止,再也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对于中国人的洞察和概括,能比鲁迅先生还要透彻犀利:假洋鬼子、阿Q精神、冷漠的看客、虚伪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沽名钓誉的文人…… 又或者,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蕴含着的厚重而广博的悲悯、“打破铁屋子”的革命精神、超越了时代的关怀,如长枪般尖锐,直插入骨的批判和嘲讽。 但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似乎都是在“小说之上”东西,如果把这些意义都暂时忽略掉,这写于几十年前的34篇小说,对于当下的读者来说,还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吗? 是的,即便只是回归到小说最纯粹的本身,鲁迅先生的小说写的也实在是太棒了。 3 在所有中国现当代小说家里,鲁迅先生的文笔,绝对是战斗力MAX的那一档。 只要你写过点什么,你肯定会有这样的体验——字数越少,就越是难写。很多人可以洋洋洒洒地写出几千字长文,但是写起微博和朋友圈来,却总是卡壳。 但鲁迅先生不同,他实在是太会炼字了,极少的文字就能表现出极大的意境,往往只用简单几句清晰而敏捷的描述,就书写出了其他作家可能连篇累牍才能表现出的内容。 作家余华说过一件事,自己上学时因为厌恶学校里对于鲁迅的刻板教学,一直不怎么读他的作品,但几十岁后,当他重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认真阅读时,他惊呆了:
再拿我们都很熟悉的《故乡》举个例子吧:
涌出、挡着、回旋、吐不出、欢喜和凄凉、动着、终于、分明。 即便没有任何其他的铺垫,仅仅就这20个字所蕴含的情感的张力,就足震撼的让人浑身发麻。 但鲁迅先生并不是只工于炼字的,他对于场景和气氛的描绘同样令人惊叹,比如《社戏》中:
鲁迅先生的小说文字是非常有电影镜头感的,比如《示众》的开篇:
这段文字,其实是一镜到底的“长镜头”。 画面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首善之区” 西城一条马路上以一个极低的视角开始,缓缓上摇,夏季火焰焰的太阳将地面烤的炙热,远处的场景在空气中发生折射现象,看上去弯弯曲曲的。然后,摇到地上趴着的几只狗,靠拖出长长地舌头来散热。镜头在几只狗身上短暂停留之后向上移,高温将树叶晒得萎靡,皮毛黝黑的乌鸦立在细细的枝丫上张着嘴。接着“镜头”从高处快速来开,整个“首善之区”的面貌开始展现在观众面前。远处隐隐传来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不仅仅只有意蕴悠长的“静”,当他开始描绘动作场面时,利落干脆的镜头运用和语言,读来同样让人酣畅淋漓:
4 除了文笔,鲁迅先生小说里的奇思与趣味,其实也往往遮蔽在了那些拷问人性与心灵的文字背后。 现如今非常流行如马伯庸《长安十二时辰》这般,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考据与幻想齐飞、典故玩梗共一色的小说,但要细细说来,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可以算得上是这一类小说开宗立派的大师。 《补天》、《奔月》、《理水》、《铸剑》……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展现出的想象力着实让人惊叹,比如《补天》开篇,洪荒时代极具幻想气息的场景:
当然,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暗搓搓”地表现出的吐槽力,可能更吸引人:
鲁迅先生,本来就是位极有趣的可爱之人,他爱吃甜食,哪怕被牙医千叮咛万嘱咐,还是会看完牙医之后乐呵呵地跑去稻香村买一堆甜点心回家,爱给人起外号,还是个会写着“小红,小象,小红象。小象,小红,小象红。小象,小红,小红象。小红,小象,小红红。”的打油诗逗孩子,每逢朋友来家里做客,他一定要把儿子抱出来炫耀的“宠娃狂魔”。 所以,即便是那些内核悲悯沉痛的故事里,中间总还是会有一些有趣的妙笔。 比如《故事新编》里奇妙的时间描写:
或者是各种初读之下没啥问题,细细品来不禁爆笑的句子:
5 当一个作家成为一个词汇以后,其实是对这个作家的伤害。” 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太早地接触到了鲁迅先生,但那时接触到的鲁迅先生实在太过于闪耀,我们只是远远地站在光芒的外面,并没有真正地走进光里,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在闪耀着如此热烈灼目的光亮。 无论怎么说,鲁迅先生终究首先是一位作家,回到他的文字本身,才是我们真实地理解他的唯一路径。 如果说先生的杂文里映照出的是讽刺、战斗与力量,散文是温情、悲悯和风趣。那这34篇小说应该就是博采众长,但更多几倍阅读的趣味。 余华在谈论自己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时说过的一段话,我一直深以为然:
我想,现在时机成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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